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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人工智能走向人工智能法学:目标与路径

发布时间:2021-06-17 10:08
  人工智能是近年来的热点话题,法律人工智能是人工智能与法学的交叉研究学科。因应强人工智能与弱人工智能的划分,法律人工智能研究也有强弱之分。目前法律人工智能研究中的科技研究模式、法律研究模式和法理研究模式具有弱法律人工智能研究的特点,难以满足法律人工智能研究的未来所需。为实现具有主体性、整体性、体系性和可对话性的强法律人工智能研究即人工智能法学,需要以研究主体跨界参与、人才培养方式转变、研究方法革新和国际间交流合作等方式达致。 

【文章来源】:湖北社会科学. 2018,(06)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9 页

【文章目录】:
一、引言
二、法律人工智能的研究现状
    (一) 科技研究模式。
    (二) 法律研究模式。
    (三) 法理研究模式。
三、既有研究局限与理想型人工智能法学研究
    (一) 既有研究的局限。
    (二) 理想型人工智能法学研究。
        1. 主体性。
        2. 整体性。
        3. 体系性。
        4. 可对话性。
四、人工智能法学研究的实现路径
    (一) 研究主体的跨界参与。
    (二) 人才培养方式的转变。
    (三) 研究方法的革新。
    (四) 国际间的交流合作。
五、结语:迈向人工智能法学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人工智能时代的刑事风险与刑法应对[J]. 刘宪权.  法商研究. 2018(01)
[2]略论人工智能语境下的法律转型[J]. 李晟.  法学评论. 2018(01)
[3]论人工智能对未来法律的多方位挑战[J]. 高奇琦,张鹏.  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01)
[4]人工智能中的隐私保护问题[J]. 邵国松,黄琪.  现代传播(中国传媒大学学报). 2017(12)
[5]人工智能有限法律人格审视[J]. 袁曾.  东方法学. 2017(05)
[6]人工智能时代的制度安排与法律规制[J]. 吴汉东.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2017(05)
[7]人工智能创作物是作品吗?[J]. 易继明.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2017(05)
[8]论人工智能创造物的法律保护[J]. 梁志文.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2017(05)
[9]一场新的范式革命?——解读中国法律实证研究[J]. 左卫民.  清华法学. 2017(03)
[10]人工智能发展及其法律问题初窥[J]. 何波.  中国电信业. 2017(04)



本文编号:3234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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