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创作物版权保护的刑法分析
发布时间:2024-03-30 14:14
近年来,发展人工智能技术已提升至国家战略高度,成为优先发展的产业之一。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不断发展完善,人工智能创作物越来越多地进入我们的日常生活。基于对人工智能创作物提供版权保护的现实需要,对于人工智能创作物"独创性"的判断应以客观差异为标准,同时弱化"人"的主体资格作用。引入发展成熟的"法人"制度,维护人工智能创作物在版权方面的合法权益。在刑事司法层面,当他人以营利为目的且未经著作权人许可而侵权,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时,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文章页数】:4 页
【文章目录】:
一、人工智能创作物属性理论梳理与评述
二、人工智能创作物著作权主体辨析
三、《刑法》保护人工智能创作物的进路分析
四、结语
本文编号:3942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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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工智能创作物属性理论梳理与评述
二、人工智能创作物著作权主体辨析
三、《刑法》保护人工智能创作物的进路分析
四、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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