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桩基、土方、地下水控制等地基与基础工程子分部、分项工程承发包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14 11:22
<正>吉建办[2020]102号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春市长春新区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建筑业企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建筑工程包括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建筑屋面工程等10个分部工程,其中地基与基础工程包括地基、基础、土方、基坑支护、地下水控制等子分部工程,桩基属于地基或基础子分部工程的分项工程。按照《建筑工程分类标准》(GB 50841—2013)分类,单位工程是指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或构筑物。
【文章来源】:北方建筑. 2020,5(05)
【文章页数】:1 页
本文编号:3436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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