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厂常规处理工艺除锰案例
发布时间:2021-11-10 11:00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规定锰不得超过0.1mg/L,广西某供水企业水厂原水(水库水)突然锰为1.51mg/L(超标14倍),常规工艺处理出厂水水质虽然各项指标达标,但色度超标或微生物超标。为此,该企业请求广西城镇供水排水协会派专家赴现场指导应急处理。应急处理取得预期效果,本文介绍应急处理的方案。
【文章来源】:城镇供水. 2020,(06)
【文章页数】:3 页
【部分图文】:
原工艺流程图
工艺流程
本文编号:3487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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