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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推广中搜索引擎服务商商标审查义务研究

发布时间:2017-12-22 16:20

  本文关键词:关键词推广中搜索引擎服务商商标审查义务研究 出处:《北京化工大学》2015年硕士论文 论文类型:学位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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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关键词推广是搜索引擎服务商(以下简称搜商)推出的一种新型宣传推广服务,商家向搜商购买此服务,在服务系统中自己设定关键词、推广信息(标题、文字描述和URL网址)并提交,当网络用户在搜索引擎中键入商家设定的关键词时,其宣传推广信息就会出现在搜索结果页面的上方或者右方,搜商按点击向商家收取费用。这一推广模式由于避免了一般广告的盲目性,且成本相对较低,因而备受商家青睐。但是有些商家将他人的商标、商号等用于关键词推广服务中以更好的宣传推广自己的产品或者服务,进而引起诸多诉讼。我国法院在对此类案件的审理中,多认为搜商并不构成直接的商标侵权,并从其是否尽了合理的注意义务出发判断其法律责任。然我国法律对搜商的义务并无明确规定,因此需尽快明确搜商的商标审查义务以定纷止争。本文从五个部分对此问题进行分析。第一部分是概述,介绍了关键词推广的工作原理、特点及应用价值,并对关键词推广服务的性质及搜商的性质进行了分析。笔者认为,关键词推广服务属于《广告法》所规范的商业广告,而搜商则是广告发布者。第二部分是关键词推广中搜索引擎服务商商标审查义务分析,分别对搜商的商标审查义务的确定、内容、认定标准及法律责任进行了探讨,认为搜商具有审查义务,应当对推广信息中的标题和文字描述部分进行审查,主要审查其是否包含了注册商标及未注册的驰名商标。第三部分论述了我国关键词推广中搜索引擎服务商商标审查义务的不足,主要是对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及司法判例进行分析,并对主要问题和原因进行探讨。近期我国对《商标法》和《广告法》都进行了修改完善,但对关键词推广的相关规定仍有不足。第四部分是国外关键词推广中搜索引擎服务商商标审查义务的分析与借鉴,论述了美国及欧盟相关案件的司法实践及相关规定。美国法院扩大解释商标性使用,将搜商的行为纳入其中,认为此举可能侵犯他人商标权;而欧洲法院则主张如果搜商的行为是中立的,就不属于商标侵权。第五部分是完善我国关键词推广中搜索引擎服务商商标审查义务的法律制度,主要是完善法律规定和完善法律责任。在当今的“眼球经济”时代,关键词推广服务已成为商家宣传推广自己产品或者服务的首要选择。为了使其更好的服务于社会,减少相关诉讼纠纷,应当尽快完善相关法律规定,明确搜商的商标审查义务,以避免那些显而易见的侵权行为的发生。
【学位授予单位】:北京化工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5
【分类号】:D923.43;D922.294


本文编号:132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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