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行业市场支配地位认定研究——以搜索引擎市场为例
发布时间:2023-05-14 21:32
互联网行业具有双边市场、交叉外部性等特点,在相关市场界定和市场支配地位等问题上给《反垄断法》的适用提出了新的挑战。本文以搜索引擎市场为切入点,揭示互联网行业支配地位认定时遇到的困境。其次,笔者在梳理和评析不同学者对搜索引擎相关市场界定观点的基础上剖析搜索引擎行业的运营模式和竞争状况,以期准确理解搜索引擎双边市场的本质。最后,笔者提出在我国反垄断法执法资源和司法资源较为有限的现实背景下还是应以界定相关市场为认定市场支配地位的逻辑起点。但鉴于搜索引擎的双边市场、交叉外部性的特征,应当区分不同维度的竞争约束并辅之以SSNIP等界定工具实现相关市场界定。同时,要关注其核心产品的竞争力借助交叉网络外部性实现市场力量传导的风险。
【文章页数】:5 页
【文章目录】:
一、搜索引擎市场支配地位认定的困境
二、文献综述:理论和实务的分歧
(一)反对意见
1. 重视双边市场特性
2. 广告市场角度的认定思路
3. 附条件淡化相关市场界定
(二)支持意见
三、搜索引擎市场的特点
(一)双边市场——多维度的竞争约束
1. 双边市场不等于平台市场
2. 多维度的竞争约束
(二)竞争状况:垄断和竞争双强化
1. 寡头垄断的市场结构
2. 竞争性:无技术壁垒和锁定成本限制
(三)交叉外部性:市场力量的传导
四、搜索引擎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思路
(一)逻辑起点:相关市场界定
(二)双边市场下竞争维度的区分
1. 严格条件下的搜索引擎市场
2. 区分竞争维度+SSNIP测试
(三)关注垄断力量的传导效果
五、结语
本文编号:3817806
【文章页数】:5 页
【文章目录】:
一、搜索引擎市场支配地位认定的困境
二、文献综述:理论和实务的分歧
(一)反对意见
1. 重视双边市场特性
2. 广告市场角度的认定思路
3. 附条件淡化相关市场界定
(二)支持意见
三、搜索引擎市场的特点
(一)双边市场——多维度的竞争约束
1. 双边市场不等于平台市场
2. 多维度的竞争约束
(二)竞争状况:垄断和竞争双强化
1. 寡头垄断的市场结构
2. 竞争性:无技术壁垒和锁定成本限制
(三)交叉外部性:市场力量的传导
四、搜索引擎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思路
(一)逻辑起点:相关市场界定
(二)双边市场下竞争维度的区分
1. 严格条件下的搜索引擎市场
2. 区分竞争维度+SSNIP测试
(三)关注垄断力量的传导效果
五、结语
本文编号:3817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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