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科技论文 > 资源科学论文 >

矿产资源法律改革初步研究

发布时间:2020-03-27 04:18
【摘要】:导论着眼于新一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修订工作,阐述矿产资源法律现代化、法典化和司法化问题,提出矿产资源法律改革的基本路径。  第一章从法律改革的经济基础入手,分析国内外矿产资源形势和我国面临的保障资源安全以及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任务,强调要正确处理矿产资源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宣传和培养资源伦理;接着又论述了我国矿业的现状和面临的问题以及世界矿业发展趋势,对外商来华投资矿业以及我国全球资源战略进行深入分析,从中发掘与矿产资源法律改革的关系。  第二章分析矿产资源法律改革的法治环境,从管理体制到法制建设进行历史的回顾,归纳矿产资源法起草和修正的经验,考察矿产资源法实施效果,提出法治国家标志以及在矿产资源法制建设中实施依法治国战略,应对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形势,改进矿产资源行政管理并修订矿产资源法。  第三章是本文的主体,论述与矿产资源法律改革有关的产权问题,包括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与私人占有权,而矿产资源个人占有权的主要法律形式即矿业权,矿业权法律制度是连接所有权和占有权的桥梁,应当根据我国入世形势加强和完善矿业权市场化建设,实现资源依法有序高效公平流转。  第四章谈法律改革的国际经验,主张以科学的态度对待法律传统、法律文化和法律移植问题,介绍以英国为代表的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律改革及其对我国法制改革的启示,分析了俄罗斯的法律改革的经验教训,总结南非以及我国周边国家矿业法修改情况,梳理了美国矿业法的演进历程,在研究印度尼西亚的工作合同和西澳大利亚的州合同的基础上提出要建立我国的矿业合同法律制度。  第五章论述法律改革的立法实践,分析矿产资源法修订的必要性、紧迫性和可行性,认为矿产资源法修订应当有宏观布局,主张在本法和法规之间以法律体系的观点对矿产资源法的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进行有效调配,在简要介绍法律修订的主要内容之后提出立法结构和起草概要的建议。最后,作者从矿产资源立法科学化角度,提出要建设一个立法决策支持系统,保障矿产资源法律改革的系统性、科学性和连续性。  尾论简要提出,要建立矿产资源法律改革常设机构。 
【学位授予单位】: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学位级别】:博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5
【分类号】:D922.62

【引证文献】

相关博士学位论文 前1条

1 吴神法;矿业项目融资风险分配研究[D];中国矿业大学;2010年

相关硕士学位论文 前9条

1 张赫;我国优势矿产资源保障立法研究[D];中国政法大学;2011年

2 王艳平;铅锌尾矿系统管理的实证研究[D];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11年

3 肖攀;我国矿业用地法律制度研究[D];中国地质大学;2011年

4 刘丽楠;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研究[D];中南民族大学;2011年

5 丁吉琴;我国稀有矿产资源战略储备立法必要性研究[D];华东理工大学;2012年

6 吕丹;矿产资源开发中环境保护法律问题研究[D];中央民族大学;2007年

7 康乐君;矿业公司股权变动与矿业权转让关系研究[D];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12年

8 王威;中国页岩气资源开发管理的法律制度研究[D];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12年

9 付会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原住居民土地利益保护问题研究[D];内蒙古大学;2012年



本文编号:2602450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kejilunwen/zylw/2602450.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1b933***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