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民族教育_民族教育发展中心“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党课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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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教育发展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 张强
不久以前,党中央向全党发出通知,要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活动,部党组印发了贯彻落实中央通知的具体实施方案,对机关和直属党委提出明确要求,中心党支部按照部党组要求,结合中心实际,制定了中心的实施方案和工作任务细化表,明确了各项活动的时间表和内容,已经上报给了机关党委。
中央明确要求,全体党员要认真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精神,要把自己摆进去,重温党章和誓词,坚定理想信念,按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做让党放心的合格党员。中心全体党员干部,一定要按照中央和部党组的要求,认真学习,克服工作中的困难,挤时间努力学好,净化心灵。
根据部党组实施方案的要求,按照中心的实施方案和时间节点安排,我作为党支部书记,入党已逾20多年的一名党员,结合自己的成长轨迹和思想实际,给大家上一次党课,供大家参考。
一、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
今年3月23日至25日,我参加了部党组组织的第一期直属单位、直属高校主要负责同志党章和两部党内法规的集中培训,在培训班上,立英部长结合中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和中央巡视组对教育部的专项巡视意见,做了开班讲话。中纪委有关负责同志和中央党校的教师系统给我们讲解了党章的内涵、准则和条例的含义,虽然只有三天,但收获很大,很受触动,很受教育。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面向全体党员深化党内教育的重要实践,是党建工作的一项新的重要抓手。党的力量不是空洞的、虚渺的,是需要通过每一个党员的先进性体现出来的,党的力量、先进性是要通过每一名党员、每一个基层党组织的先锋模范作用来体现的。“非学无以广才”,我们党是一个学习型政党,而这次学习内容针对性非常强。学习党章党规,是“不忘初心”,让全体党员通过学习党章党规,重温入党誓词,让全体党员增进对党内法规的理解和敬畏。机关党委为每名党员领导干部制作了党员铭牌,镌刻着入党誓词和廉洁自律规范,时刻提醒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和党员干部。学习总书记系列讲话,则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特别是全面从严治党的现实需要。做合格党员,是开展这项教育的“初心”,是开展这项教育的根本目的。习总书记指出,要把从严治党落实在每一个基层党支部上。对全体党员深化党内教育,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应有之义,是非常必要的。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的重要举措。前一段时间先后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主要对象大都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或领导班子,而这次的对象则是面向全体党员。执政根基,是整个党组织的“神经末梢”,是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任务的“毛细血管”。因此,这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的延伸和继续,体现了我们从严治党的经常性,从严治党永远没有终止符,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所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是维护广大群众利益的现实需要,只有群众身边的党员先进性真正体现出来了,只有每个党员皆想群众之所想,群众才能拥护我们的党,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才能巩固,才能厚植。中心的全体党员要充分认识到自己作为一名党员的自豪感和肩上的责任。
二、 党章党规是党员干部的行为规范。
中国共产党有8700多万党员,活跃在400多万个基层党组织中。党章就是党的最高法律,党就靠这一部章程把遍布全国各地、各条战线的基层组织、基层党员组织起来,形成统一意志、统一步调、统一行动。党章是党的理论、制度、道路的总纲,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章是党的总章程,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的重要主张,规定了党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党的各项具体规章、制度和规范,都要服从党章的总原则,是党章的进一步阐述和延伸。
党章分为总纲和十一章,共53条。总纲开宗明义阐明了党的性质和宗旨,我们要建成一个什么样的党。“中国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宗旨是从人民的利益出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是我们党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共产党人安身立命的根本。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这个领导地位是由长期的革命和建设中形成的。党章在总纲部分,用精炼但很大的篇幅,阐述了中国共产党在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各个历史时期所走过的道路,形成的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同志们应该认真通读一下党章的总纲部分,读一下党史就会明白,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方向,才能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才能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创造长期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和稳定的社会环境。“四个全面”、“五大发展理念”,无一不贴近人民的根本利益,无一不说明党的奋斗目标就是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
党章阐明了党的主张、党对党员领导干部、党对一般党员的要求,党对党内政治生活、组织生活都有明确严格的标准和程序。作为基层党的组织、作为一个党员,应该经常拿党章对照自己的言行、对照我们的工作。经常给自己紧紧弦、提提醒,时刻不要忘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
纵观社会上党员干部任何腐败案件,无不是放松了对党章的学习,无不是党章意识淡薄、党员意识不强,导致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扭曲,行为失去规范。腐败分子之所以走上犯罪的道路,究其原因,就是在市场经济大潮中,忘记了入党誓词,忘记了身上肩负的责任,在金钱、名利的诱惑下,丧失了党员的本色,走向了犯罪的深渊,“只讲实惠,不讲理想;只讲索取,不讲奉献;只讲钱财,不讲原则;只讲用权,不讲权为谁用”。因此,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增强主动干好工作的热情,坚定自己的人生信念,就要牢固树立党章意识,深刻理解党章内涵,自觉按党章要求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中心党员干部包括我在内,一定要认认真真重学党章,要读原文,字斟句酌地学习,要结合当前反面案例与正面典型,在比较中鉴别正确与错误,在比较中学习正面典型。通过比较,强化正能量,提高自我约束能力和自我警省能力,不断增强自身拒腐防变的能力。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的字数不多,一共226字,开宗明义提出“四个必须”、“四个坚持”、“四个廉洁”,原来的是《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现在新修订了,把适用范围扩大了,面向全体党员,这是共产党员和党员领导必须做到几个方面的高标准要求,是一个针对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正面清单。《准则》给人最深的感受就是“简洁”两字。老子曰:“大道至简。”越是简单,越有利于执行,越是简单,越能管长管常。《准则》共计八条,前四条是针对所有党员廉洁自律规范,要求所有党员公私分明、崇廉拒腐、尚俭戒奢、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后四条是针对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规范,要求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准则》虽然只有八条,但紧扣的是廉洁自律主题,围绕的是理想信念宗旨,重在立德。可以这样讲,《准则》作为党执政以来第一部面向全体党员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既有德法相济的“温度”,更有标本兼治的“力度”。现实生活中,我们要深刻认识到党员廉洁自律在各项工作中的重要性,要能顶得住歪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利益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腐朽思想的侵袭,一些歪理邪说在社会上流行(如“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等),在正确行使权力时,就必须提高觉悟,坚定信念,锤炼意志,增强免疫力,真正做到理想信念不动摇,大是大非不糊涂,党性原则不丧失,不被歪理邪说所俘虏。要耐得住清贫,抗得住诱惑,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公私分明。特别要慎重交友、慎重用权,尊重自己的人格,珍惜自己的声誉。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时刻牢记党的纪律,做党领导伟大事业的坚定基石。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一共133条,17000余字,是一部系统详细规定对违反党的纪律和规矩处分的党内法规。对那些在党不言党的人,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的党员给予必要的处分。《条例》非常明确地规定了党员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做了会受到什么处分,规定了一个党员不可逾越的红线、底线、高压线。《条例》的突出特点是充分体现了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落实了从严治党、党要管党的要求,强化违纪查处,为党纪“加码”,在法律之前为党员划定纪律底线,使得纪律挺在了法律前面,比法律规定更加严格,对党员提出比老百姓更高的要求,不让党纪严于国法轮为空话,释放出全面从严治党,执纪严格的信号。一方面,党纪从严重在抓早抓小,能治愈在纪律问题上打擦边球、钻空子的沉疴。这也在警示广大党员干部要筑牢防线、守住底线,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另一方面,及早发现问题,对于某个干部做出党纪处分,并不是要将其一棍子打死,最本质的目在于治病救人,最根本的出发点在于对干部的爱护,也唯有抓早,更能彰显党纪的严厉,发挥党纪的效力。
《条例》将违纪行为分为六类: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并明确列出每一类的“负面清单”。各类违纪行为的“负面清单”中补充了十八大以来新发现的问题,拉帮结派、搞老乡会、妄议中央等,针对一些党员干部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上思想麻木、意识淡漠问题,把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要求细化、具体化,体现作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最新成果。
如在违反工作纪律“负面清单”中,新增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工作失职等。十八大以来,一些党委、纪委负责人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受到处分,条例对管党治党失职渎职的违纪行为作出了处分规定。
党的十八大后,中央出台八项规定,持之以恒反对“四风”,党风政风为之一新。中央多次强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关乎人心向背,是最大的政治,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条例》把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四风”问题纳入党纪处分范围,彰显了中央正风反腐的决心。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修订颁布《准则》、《条例》,把制度的笼子越扎越紧,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坚强制度保障。
《准则》和《条例》两部党内法规,是党章的延伸和细化,和党章形成“一刚两翼”。要求一个党员可以做哪些,不能做哪些,是党内生活的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编织在一起,编织了一个党内生活制度的笼子,每一个党员,不论职位高低都是一名普通党员,都要在编织好的制度的笼子里面行使自己权力和履行自己的义务,任何人都没有例外。
两部法规实施的时间都是从2016年开始,这突出表明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定全面从严治党、坚决惩治腐败的坚强决心,每一名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准则和条例等一系列有关党内政治生活的法规和制度性文件,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做一个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共产党员。支部根据机关党委安排,已经给所有党员同志配备了必要的学习书目,请大家一定要学深悟透其中的精髓。
三、率先垂范,严格要求自己。
(去年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我在党课学习时曾提倡党员同志要开展一次“对照党章,我做得怎么样”的自我学习教育,特别是对照党员的义务检查自己的言行。我和大家一样,在工作之余,重温了党章,现在按照中央要求,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我再一次重温了党章。)
党章第一章第三条明确了党员必须履行的八项义务,这是每一个党员从宣誓成为一名党员起,就必须遵守和履行的。这八项义务,简言之就是(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2)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3)(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克己奉公。(4)自觉遵守党的纪律。(5)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6)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7)联系群众。(8)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
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打铁还要自身硬,我应该率先垂范,严格要求自己,一一对照检查自己,深深感觉到,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离党的要求还有很大距离,当年加入党组织时的自豪感、责任感,逐渐淡漠了,要求放松了,把自己等同于一个普通人。担任了一定领导职务后,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担任了党支部书记以后,思想认识有所提高,感到肩上的担子更重了。
剖析自己,不足之处在于:一是自觉学习不够。过去强调工作很忙,无暇顾及学习,对中心的学习制度坚持得不好,大家也提出了很好的意见。二是“钢琴弹得不好”。在这次结合年度考核结果反馈针对性谈话中,同志们给我提出的意见建议,希望我抓大放小,一方面是对我的关心,另一方面也是对我的批评。我作为支部书记、主要负责同志“钢琴弹得不好”,事无巨细,我都操心过问,似乎这就是对工作负责了,其实是没有放心大胆地让别人去放手干,什么事都要过问、都要管,结果是自己累,别人并不满意。没有掌握毛主席当年所说的党委会的工作方法中的精要。三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精神不够。搬到枫蓝国际后,租用写字楼办公,办公室面积超出了国家规定标准,中央巡视组和审计部门指出了我们存在的问题,虽然立即改正了,搬到了符合规定的房间办公,但说明曾有一段时间,由于客观原因,而放松了要求,这总是不对的,应该立即改正。四是履行主体责任不够。党内政治生活、“三重一大”制度、民主集中制等事项执行得比较好,但是在从严管理、从严要求上还缺乏魄力,缺乏办法,有如履薄冰的感觉。只能和纪检书记一起经常碰头,对中心干部常提醒、常告诫,在发现干部苗头问题上还有盲点。
参加工作近40年,入党20多年来,总的说来,自己在大是大非问题、在政治立场和态度上是清醒的,能够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能够为党的事业勤勉工作,兢兢业业,能够克己奉公。但在理想信念上、个人修养上,还有很多需要不断磨炼、不断净化的方面和不足,还没有时时刻刻、事事处处牢记自己是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在“时时刻刻、事事处处”上下功夫还不够。根源在于党性修养还不够,严于律己还不够,造成精神、信念、意志有所减退。
自己即将59岁了,越到这时,越要警惕,更不能放松自己,绝不给党的事业、党的形象抹黑。大家给我提出的批评意见,给中心领导班子提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我应该承担主要责任并带头改正。一要认真学习,特别是在学深学透上下功夫。坚持好已经制定的学习制度,组织好单位的集体学习,努力做到真学真懂真用。二要学会“弹钢琴”,学会抓大放小,在党建工作上全面履行主体责任,业务工作放手让同志们去干,努力锻炼每一个干部,特别是要让年轻干部尽快成长。三要严格遵守八项规定精神。在公款接待、用车、办公用房方面,严格按规定要求自己和单位,好的继续坚持,有问题的及时纠正,有困难的及时反映,求得上级机关和领导的帮助,不搞例外,不强调客观原因。四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充分用好“三会一课”制度,尊崇党章、敬畏党规党纪,把自己自觉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用制度规范自己、规范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规范中心所有党员干部,做一个让党放心、让人民放心的合格党员。
四、尊崇党章,遵守党规,做合格党员。
《党章》是全体共产党员的根本大法,所有共产党员都应有对党章的信仰,都应有对党章的崇敬之情、敬畏之情。《准则》和《条例》颁布的根本目的就是维护党的章程,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维护党的团结统一,贯彻党的路线。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员领导干部要通过学习,,提高党性觉悟,增强“四个意识”,即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着力解决理想信念模糊动摇的问题。对普通党员,要重点强化党员意识,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着力解决不像党员、不在组织、不起作用、不守规矩的问题。通过这次学习教育,要努力引导中心全体党员和全体同志坚定理想信念,保持对党忠诚,树立清风正气,勇于担当作为,做好本职工作,为努力实现民族教育的目标做出我们的贡献。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基础在学,而关键在做上,要把学习的成果体现在干事上。“两学一做”要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每名党员要读原著原文,要学深悟透,坚持学用结合,知行合一。要坚持问题导向,以上率下,领导要起带头作用。
在我的讲课即将结束的时候,我想借此机会再提几点要求,一是所有党员同志都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起来,领导班子和支部成员要起表率作用,以上率下。按照分工,自觉主动学习,将学习变成一种工作和生活习惯。二是开好党员民主生活会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党员同志们要本着爱护中心、爱护同志的目的,精心做好准备,客观准确地评价他人,特别是班子成员。三是所有党员同志都要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严格按照《准则》和《条例》要求自己的一言一行,不辱一名共产党员的光荣称号。四是努力干好工作。在工作中要严格按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办事,始终保持公仆情怀。要严格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发挥共产党员的模范表率作用,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出差前要履行报告程序,出差中不给基层找麻烦,廉洁自律,出差后及时完成调研报告的撰写和汇报。要努力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做到学有收获,干有成绩,为民族教育事业做出我们自己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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