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之债:莫斯对印欧人礼物的研究
发布时间:2022-08-09 16:39
本文重新梳理了莫斯在《礼物》一书中对罗马法、印度法和日耳曼法研究的材料,结合莫斯"人的范畴"的研究,试图指出:印欧人的礼物是第一等级和第二等级特有的交换方式,而且这两个等级的礼物交换原则各自不同;而构成现代西方社会主体的第三等级并没有一个符合礼物之道德要求的交换方式,除非继承日耳曼法的精神,否则现代社会终将陷入无法自拔的道德困境。通过与梅因的罗马法及印欧社会研究的比较,本文希望阐明,莫斯通过礼物研究建立的社会契约概念与罗马的债法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而与自然法的社会契约论之间有着本质的区别。
【文章页数】:39 页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馈赠与联盟:莫斯的政治发生学研究[J]. 张亚辉. 学术月刊. 2017(08)
[2]论法人人格权[J]. 尹田. 法学研究. 2004(04)
本文编号:3672909
【文章页数】:39 页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馈赠与联盟:莫斯的政治发生学研究[J]. 张亚辉. 学术月刊. 2017(08)
[2]论法人人格权[J]. 尹田. 法学研究. 2004(04)
本文编号:3672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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