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23-08-06 17:49
<正>1改革所存在的问题长期以来"两权合一,统一经营"的林业产权制度,由于责权利不统一,缺乏活力,阻碍了资金流、科技流和人才流等各种生产要素向林业的聚集,造成大量资源资产的闲置,限制了林业的发展与壮大,也束缚了林业资源潜能的充分释放。由于林权制度改革滞后,旧体制负面效应日趋明显。集体林权改革的严重滞后,导致"林权不明、林责不清、林利不公",严重挫伤了林农积极性,制约了林业生产力发展。林业发展面临"三难":一是造林难,资源总量增长缓慢。二是育林难,比较效益低。三是护林难,资源保护面临困境。因此,积极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林业领域稳定、深化和完善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重大突破,更是理顺林业生产关系,增强林业发展活力,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促进林业更快更好
【文章页数】:1 页
【文章目录】:
1改革所存在的问题
2 改革的实施原则、主要任务、改革范围
2.1 基本原则
2.2 改革的主要任务
2.3 改革范围
3 改革的操作步骤分四个阶段进行
4 改革后森林资源的经营管理
本文编号:38397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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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改革所存在的问题
2 改革的实施原则、主要任务、改革范围
2.1 基本原则
2.2 改革的主要任务
2.3 改革范围
3 改革的操作步骤分四个阶段进行
4 改革后森林资源的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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