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牛寨乡新型经营主体参与新一轮退耕还林项目建设探析
发布时间:2024-05-12 10:57
为充分发挥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的整体效益,鼓励和引导新型经营主体参与并推动退耕还林规模化发展、集约化经营,实现生态改善、产业发展、农民受益、企业得利的目标,各地积极引进新型经营主体参与新一轮退耕还林建设。本文阐述了昭通市盐津县牛寨乡新型经营主体参与新一轮退耕还林的模式、优势,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对策,以期为引进新型经营主体参与新一轮退耕还林提供参考。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1 新型经营主体参与退耕还林项目模式
1.1 柿子、李子合作模式(90∶7∶3模式)
1.2 猕猴桃合作模式
1.2.1 80∶10∶10模式。
1.2.2 50∶40∶10模式。
2 新型经营主体参与退耕还林项目的优势
3 存在的问题
3.1 政策执行不到位
3.2 参与企业自我发展能力不强
3.3 退耕农户积极性不高
3.4 法律法规不健全
3.5 抵御市场波动风险的能力较低
4 对策
4.1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4.2 用活政策加强指导
4.3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4.4 加强宣传,鼓励引导企业农户参与
本文编号:3971245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1 新型经营主体参与退耕还林项目模式
1.1 柿子、李子合作模式(90∶7∶3模式)
1.2 猕猴桃合作模式
1.2.1 80∶10∶10模式。
1.2.2 50∶40∶10模式。
2 新型经营主体参与退耕还林项目的优势
3 存在的问题
3.1 政策执行不到位
3.2 参与企业自我发展能力不强
3.3 退耕农户积极性不高
3.4 法律法规不健全
3.5 抵御市场波动风险的能力较低
4 对策
4.1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4.2 用活政策加强指导
4.3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4.4 加强宣传,鼓励引导企业农户参与
本文编号:397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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