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于B类功能的商用操作系统软件CGD研究与实践
发布时间:2024-06-08 02:39
标准要求核电厂数字化仪控系统(DCS)中的软件需遵守标准IEEE 1012,IEC 60880和IEC 62138来执行V&V,但随着核电的快速发展,国产化核电厂数字化仪表控制系统(DCS)面对着极大的市场需求,DCS中执行或影响安全功能所需的操作系统软件难以寻找到满足法规要求的核级供应商。为了降低开发难度、增强代码可读性以及可移植性,核电厂不可避免地引入商用操作系统软件,而商用操作系统软件的质量得不到保证可能会影响DCS的安全运行。商品级物项适用性确认(CGD)方法是确保核级商用操作系统软件能够正确可靠执行安全功能的重要手段,而国内尚未形成完整的技术体系。本文通过研究国内外CGD方法,初步形成了B类系统中商用操作系统软件CGD工作流程和体系,并在国内某工程项目上成功进行实践,为推动我国核电领域的CGD标准体系的建立及监管体系的完善奠定技术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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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399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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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商用操作系统软件验收流程
本文针对商用操作系统软件,参考美国核行业关于EPRITR-106439:1996[1]、EPRINP-5652:1988[4]等CGD的技术报告,结合IEC62138中B类标准技术要求,以及IEEE1012-2004标准的执行过程要求,参考信息行业中的相关标准、理论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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