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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大型出版发行集团跨地区联合重组取得重大进展
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与天津出版集团、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
股权合作协议签字仪式在京举行
新华网消息 11月5日,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天津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股权合作协议的签字仪式在京举行。至此,自去年6月三方联合签署《跨地区互利双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跨地区联合打造大型出版传媒产业集团和战略投资者后,在短时间内取得的实质性突破。
中央宣传部副部长孙志军,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邬书林、孙寿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乌兰,辽宁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张江,天津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陈浙闽,以及天津市、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相关负责同志出席签字仪式。签字仪式由孙寿山主持。
天津出版集团具有丰富的出版资源;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是北方地区有较强实力的发行企业之一;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是我国出版业第一家实现编辑业务和经营业务以IPO方式整体上市的“中国出版传媒第一股”。根据规范严格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法律验证等工作后达成的《股权合作协议》,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与天津出版集团将共同出资设立股份公司。新公司的经营范围主要包括对出版、发行及相关文化产业投资、管理、经营及资产运营、管理等,注册资本约5.2亿元人民币,股份总数约为5.2亿股。天津出版集团以其下属出版、发行的全部业务、收益以及相关资产,出资约2.86亿元,认购新公司约2.86亿股,占其股份总数约55%;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以现金出资约2.34亿元,认购新公司约2.34亿股,占其股份总数约 45%。天津出版集团投入新公司的业务、收益及资产应依法办理审计、评估手续,经双方协商按上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的资产评估结果,确定新公司的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双方对新公司的出资额、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先设立新公司。新公司的经营范围主要包括图书、音像制品、文化用品发行和销售,及对发行及相关文化产业投资、管理、经营及资产运营、管理等。新公司的注册资本由双方协商后确定。内蒙古发行集团以其拥有的全部经营业务、收益及相关资产出资,具体数额按资产评估及上级国资委审批结果确定。新公司注册后,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以现金支付方式收购新公司50%的股权。股权转让价格的具体数额按上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的资产评估结果和经营收益状况,经双方协商确定。
跨地区兼并重组,是出版企业加快发展,出版资源进一步从分散走向集约化经营的重要手段;是打造中国出版发行业“航空母舰”的主要实现路径之一。在中宣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以及辽宁、天津、内蒙古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推动下,,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天津出版集团、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抢抓全国文化体制改革与发展的历史机遇,从各自品牌、市场资源融合度,企业文化兼容度以及未来发展实际需要出发,勇于创新,勇闯新路,勇开先河,创造出全国出版发行集团以市场化、资本化方式联盟联合的全新范例。 三方成功合作,标志着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以扎扎实实、务实运作、规范推进、确保成功为保障,通过上市公司的资本运作手段推进跨地区合作,壮大资源优势,在增强出版发行主营业务核心竞争力方面再次取得了重大突破和全新成果。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实现跻身“百亿”业绩的重大战略又增添了重要实力,展示出了“中国出版传媒第一股”在文化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中所拥有的排头兵和主力军作用;同时也是天津出版集团、内蒙古发行集团借助上市公司平台,在转企改制、公司化改造后一步到位实现间接上市,加速体制机制变革,推进规范治理,跨越式增强发展优势的重大举措。
在签约仪式上,三方共同表示:将充分利用资本联合的有力契机,认真培育好合作项目,加速产业资源、创意内容资源、出版发行资源的集中整合和互动发展;并积极创造条件,加紧运作,在已经取得的阶段性合作成果基础上,争取在上市公司的独特优势和融资功能推动作用下,进一步增强产业发展全新活力和竞争力,为全国出版发行业深化改革和创新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稿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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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严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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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54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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