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土地纠纷化解中的“枫桥经验”及对社会治理创新的影响
发布时间:2020-06-19 14:12
【摘要】:随着改革开放的全面深化以及小康社会的全面建设,中国进入经济社会平稳快速发展时期。但是,经济飞速发展带来的经济社会结构变动也异常激烈。在经济飞速发展的背后,各方利益关系不断发生新的变化,社会矛盾与冲突不断增加,社会进入矛盾高发期。如果对此不能有效预防、处理、化解,就难以实现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任务。在矛盾高发期,以土地利益引发的城乡矛盾、农村社会矛盾比以往任何一个时期都更加突出。因此,如何有效化解以土地利益为核心的城乡矛盾、农村社会矛盾,从而创新基层群众工作,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已成为摆在当代社会经济发展道路上的一个重大课题。基层社会治理的主体是镇村,镇村依靠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的矛盾纠纷化解效果。"枫桥经验"就是其中的典型。自1963年,"枫桥经验"诞生以来,其已经经历了 50余年的风雨历程,至今仍然历久弥新,保持强大的生命力。在历史的不同阶段,"枫桥经验"以围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和"与时俱进"的精神本质,坚持走群众路线,依靠基层的力量来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社会稳定局面,成为一种中国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的成功经验。本文试图从学理上对"枫桥经验"进行深入挖掘:首先,研究"枫桥经验"的诞生、演进过程、时代特征、推广价值、挑战与转型,全面剖析"枫桥经验"的深刻内涵与作用模式。其次,探究"枫桥经验"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作用情况,将其延伸到社会治理的领域,从基层社会矛盾化解、重塑维稳模式、群体性事件预防和网络社会管理四方面,探索"枫桥经验"对社会治理创新的作用和意义。再次,本文对土地纠纷的类型、成因和解决路径也作了归纳和总结。将"枫桥经验"对诸暨市土地纠纷化解的主要作用模式和应用成效作为研究样本,引入"枫桥经验"的"大调解"、"网格化"、"村规民约"三大模式对化解土地纠纷的作用情况,探索"枫桥经验"对土地纠纷化解和本土化资源利用成效以及存在不足,以期能揭示"枫桥经验"对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的独特作用。此外,通过"枫桥经验"运用于土地纠纷化解的作用模式分析,探索出土地纠纷化解模式对提升社会治理创新水平的三大启示。最后,对本文的主要结论和发现进行归纳总结,并提出政策建议,为政府部门探索我国社会治理创新提供一些有益的启发与借鉴。
【学位授予单位】:南京农业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5
【分类号】:D922.32;D422.6
【学位授予单位】:南京农业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5
【分类号】:D922.32;D422.6
【相似文献】
相关期刊论文 前10条
1 陈长兴;创新发展“枫桥经验”[J];今日浙江;2005年18期
2 俞红霞;;“枫桥经验”的形成和发展历程[J];中共党史资料;2006年02期
3 史济锡;;创新“枫桥经验” 推进法治建设 构建和谐社会[J];政策w
本文编号:2720903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shekelunwen/dllw/27209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