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X农村社区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研究
发布时间:2020-12-15 03:51
探索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是推进我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农村社区作为基层社会的基础性单元,其治理效果直接关乎整个社会甚至国家的现代化进程。伴随着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的社会速变,传统的单向社会管理已不再满足于人民日益增长的发展需求。不同农村社区出现党组织涣散、治理主体法治意识薄弱、治理制度供给不足、治理机制不健全和社区矛盾膨胀等治理短板,因此,加强农村社区治理探索成为学术界逐渐关注的重大课题。上世纪90年代,X农村社区由于征地款项分配不均、缺乏公开透明的村务财务制度等问题,导致20余年的“宗族派系斗争”。2014年以来,X农村社区立足于基层民主治理的规范化,从治理架构、治理规则、治理权责和治理方式等方面进行大力度的改革,逐渐探索出一条符合X农村社区发展的新模式。本文在公共治理理论的指导下,将治理理论同社区案例相融合,对X农村社区治理进行探索性研究。全文共分为四分部,第一部分,介绍X农村社区治理研究的宏观微观背景及其研究意义;界定社区、农村社区以及农村社区治理等核心概念,阐述公共治理理论和公民社会理论,综合和探讨国内外农村社区研究成果,梳理论文研究思路和说明本文的研究方法。第二...
【文章来源】: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省
【文章页数】:67 页
【学位级别】:硕士
【部分图文】:
上一届村委会选举——村民参与率
—4X农村社区经济增长图
出谋策划能力、计算机能力、创新能力等所占比重较大(图3-1),而恰恰这些能力成为社区治理能力的重点。为村民提供计生、社保、民政、缴费等窗口服务的成员共有 9 位,50 岁以上成员共有 7 位,其中 6 位成员学历均为初中,1名为高中。自社区服务中心搭建后,社区信息化服务水平有所提高,对窗口成员利用计算机的能力也越来越高。年龄偏大的成员学习能力较弱,运用计算机能力不足,影响服务的效率和质量的提升。图 3-1 能力结构图来源:根据问卷调查结果制作3.1.2 治理组织权责划分不明确3.1.2.1 自治功能被异化村民自治是我国基层民主政治发展的一项制度创新,它明确规定我国村民在自治组织中的主体地位,是国家保障村民权利的特色治理模式。随着珠三角地区城镇化的发展,政府行政权力向社区延伸,试图将多种行政事务下沉农村社区。在纵向的行政管理体制中,尚未明确规定政府、农村社区以及村委会的职权范围,乡镇对该社区的管理仍未超脱传统管理思维,农村社区被乡镇当成是政府的“一条腿”,村民自治渗入着大量的行政行为,呈现半官半民的双重色彩。调研显示,自 2014 年至今,社区自治组织接受乡镇布置任务多,考核检查多,“社
本文编号:2917602
【文章来源】: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省
【文章页数】:67 页
【学位级别】:硕士
【部分图文】:
上一届村委会选举——村民参与率
—4X农村社区经济增长图
出谋策划能力、计算机能力、创新能力等所占比重较大(图3-1),而恰恰这些能力成为社区治理能力的重点。为村民提供计生、社保、民政、缴费等窗口服务的成员共有 9 位,50 岁以上成员共有 7 位,其中 6 位成员学历均为初中,1名为高中。自社区服务中心搭建后,社区信息化服务水平有所提高,对窗口成员利用计算机的能力也越来越高。年龄偏大的成员学习能力较弱,运用计算机能力不足,影响服务的效率和质量的提升。图 3-1 能力结构图来源:根据问卷调查结果制作3.1.2 治理组织权责划分不明确3.1.2.1 自治功能被异化村民自治是我国基层民主政治发展的一项制度创新,它明确规定我国村民在自治组织中的主体地位,是国家保障村民权利的特色治理模式。随着珠三角地区城镇化的发展,政府行政权力向社区延伸,试图将多种行政事务下沉农村社区。在纵向的行政管理体制中,尚未明确规定政府、农村社区以及村委会的职权范围,乡镇对该社区的管理仍未超脱传统管理思维,农村社区被乡镇当成是政府的“一条腿”,村民自治渗入着大量的行政行为,呈现半官半民的双重色彩。调研显示,自 2014 年至今,社区自治组织接受乡镇布置任务多,考核检查多,“社
本文编号:2917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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