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21-02-03 08:31
<正>河南省总工会办公室报道近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了动态调整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标准。将受疫情影响的登记失业3个月以上的城乡失业人员、登记失业的2020届湖北生源地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阶段性纳入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范围。暂定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期限为2020年6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
【文章来源】:工会信息. 2020,(21)
【文章页数】:1 页
本文编号:3016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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