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部署加强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工作
发布时间:2021-08-20 13:34
<正>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等13个部门联合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针对丈夫连续外出务工、经商等半年以上、本人留在农村居住生活的妇女群体面临的就业创业岗位和机会较少、就业培训不足、精神文化生活相对匮乏、维权能力薄弱等现实困难,制定提出关爱服务措施。《实施意见》从带动农村留守妇女在"家门口"就业、丰富农村留守妇女的精神文化生活、提高农村留守妇女
【文章来源】:中国民政. 2020,(16)
【文章页数】:1 页
本文编号:3353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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