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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会计学的研究对象应当是司法会计鉴定——暨析司法会计检查为何不可能成为司法会计学研究对象

发布时间:2017-10-22 22:27

  本文关键词:司法会计学的研究对象应当是司法会计鉴定——暨析司法会计检查为何不可能成为司法会计学研究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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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有一种观点,将审计研究与使用已久的查账贴上"司法会计检查学"的标签,并作为与司法会计鉴定并重的内容,组成司法会计学的二元研究对象,但理论阐述又左右摇摆、前后矛盾,因而"司法会计检查"不可能成为司法会计学的研究对象。而司法会计鉴定,则主导司法会计朝着更好地为诉讼提供有别于审计的涉案会计事实证明的方向发展,所以,司法会计鉴定才是司法会计学的研究对象。
【作者单位】: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
【关键词】司法会计技术 检查 鉴定标准 研究对象 司法会计学 二元论 查账 审计 事实证明 诉讼
【分类号】:D918.95
【正文快照】: 长期以来,司法会计理论界存在着一种观点,认为司法会计检查是司法会计学中与司法会计鉴定(以下简称为“鉴定”)共同构成二元研究对象的重要内容(即“二元论”,下同)。这一认识在理论上和实务中有很多欠缺之处,造成了认识上的模糊,使鉴定与审计两者混同,误导了司法会计学科建

【共引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1 周湘雄;;中国刑事鉴定程序改革浅论[J];中共成都市委党校学报(哲学社会科学);2006年01期

2 王磊,郝晓s,

本文编号:1080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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