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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人员隐私权的保护范围

发布时间:2020-11-11 23:34
   隐私权属于人格权的范围,目前社区矫正人员隐私权保护存在大量问题:《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以“人身安全”概括性保护社区矫正人员隐私权;司法实践审判中关于公民隐私权保护力不从心;行政执法基于安全管控的原因过多限制隐私权。这些问题的产生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社区矫正人员的隐私权保护与公共利益、执法权及社会参与之间较难融合造成的,而其根源还是社区矫正人员隐私权的范围没有确定而致。隐私权具有自由和尊严的伦理价值,社区矫正人员享有自由和尊严。由于人属于群居动物,具有社会属性,隐私权具有外在社会工具价值基础,因此刑罚过程必须要对社区矫正人员的隐私权保护范围有所限制,限制的目的在于实现社会价值和个人价值的平衡。为了平衡个体和社会的价值,应该处理好社区矫正人员隐私权范围保护与公共利益、执法权和社会参与三大关键性因素的关系。国外在处理社区矫正人员隐私权范围保护与公共利益、执法权和社会参与的关系方面的成熟社区矫正制度为我国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提供了重要的参考。包括美国、英国、加拿大、日本、德国等国家及地区和国际法在社区矫正人员隐私权范围保护的成熟经验,主要为四个方面:以个人隐私信息为基础;以个人权利为本位;公共利益优先;重视个人档案保护。隐私权保护的核心内容是隐私信息,而社区矫正人员隐私权范围的保护实质上为隐私限制,这种限制来自于公共利益、执法权和社会参与。社区矫正人员隐私权范围的保护包括了隐私信息的具体内容、参与社会活动的自由限度和个人隐私信息使用限制三个方面内容。在保护范围的制度构建上,应该采取宪法为基础,民法为核心、刑法为辅助、国家赔偿为保障的保护模式,确保社区矫正人员的隐私权得到有效保护。
【学位单位】:广州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年份】:2018
【中图分类】:D926.8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绪论
    一、选题的背景与缘由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三、研究方法
    四、创新点
第一章 社区矫正人员隐私权保护现状
    第一节 社区矫正人员隐私权保护现状
    第二节 隐私权保护存在的问题
第二章 社区矫正人员隐私权保护存在问题的根源
    第一节 隐私权保护存在问题的原因
    第二节 权利范围界定是隐私权保护之核心
第三章 界定社区矫正人员隐私权保护范围的基础
    第一节 保护隐私权的伦理价值基础
    第二节 限制隐私权的社会价值基础
    第三节 协调隐私权保护范围的关系基础
第四章 域外社区矫正人员隐私权保护范围的借鉴
    第一节 以隐私信息为基础
    第二节 以个人权利为本位
    第三节 公共利益优先
    第四节 重视个人档案保护
第五章 我国社区矫正人员隐私权保护范围构想
    第一节 建立以隐私信息为核心的保护模式
    第二节 隐私权保护范围的实质为隐私限制
    第三节 社区矫正人员隐私权保护范围的制度构建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参考文献】

相关期刊论文 前2条

1 张新宝;;从隐私到个人信息:利益再衡量的理论与制度安排[J];中国法学;2015年03期

2 王利明;;隐私权概念的再界定[J];法学家;2012年01期



本文编号:2879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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