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犯罪构成理论在刑事侦查中的运用
发布时间:2017-11-11 12:16
本文关键词:论犯罪构成理论在刑事侦查中的运用
【摘要】:犯罪构成是刑法学中的一个重要理论问题,同时也是刑法诉讼中的一个突出的实践问题。犯罪构成是刑事诉讼活动的一条主线,,刑事诉讼整个过程中都是围绕犯罪构成进行的。刑事侦查是刑事诉讼的起始阶段,此阶段诉讼活动的质量决定着后续刑事诉讼活动的质量,也决定着犯罪嫌疑人的命运。刑事侦查活动紧紧围绕犯罪构成要件展开。它们之间的关系现为:在刑事立案侦查阶段,犯罪构成理论在公诉案件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中的区分中发挥重要作用;犯罪构成理论在确定不同侦查主体各自侦查范围中发挥重要作用;犯罪构成理论还是判断刑事侦查立案标准的重要依据。其次,在证据收集阶段,犯罪构成理论与侦查机关有罪证据、无罪证据的收集有着密切的关系。有罪的证据是以犯罪构成要件的事实证据为主,无罪的证据包括违法阻却事由和责任阻却事由。最后,在侦查终结阶段,侦查终结的标准确立与犯罪构成理论也有着紧密的联系,案件侦查终结标准要紧紧围绕犯罪构成要件来确立,侦查机关应当根据结案标准、依据不同的情况对侦查终结的案件作出处理。
【学位授予单位】:湘潭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2
【分类号】:D925.2;D917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3条
1 云山城;;论侦查终结的条件[J];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07年0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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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1171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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