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模仿与青少年媒介素养教育
发布时间:2017-11-14 17:14
本文关键词:犯罪模仿与青少年媒介素养教育
【摘要】:选择该题源自于作者对2010年上半年我国连锁发生的多起“校园弑童案”的关注和思考。犯罪的重演和复制使独立犯罪的社会危害效应成倍放大,并藉由发达多元的现代媒介影响到更广范围的受众。 传媒中的大量负面信息,为犯罪模仿提供了手段、诱发了犯罪模仿的动机、淡化了犯罪人的罪恶感。并且还需指出的是,接收同样信息的受众并非都去犯罪,其心理感受和情绪反应往往截然不同。比如同是暴力性影视,有些受众将其作为犯罪模仿的榜样,有些受众却籍此获得了身心的放松和消遣。这是因为犯罪模仿具有主体选择上的能动性,受众先前具有的认知能力和信息架构,对新信息的判断和处置有着决定作用。在媒介多元发达的第二媒介时代中,禁止暴力、色情等不良信息传播是困难且不现实的;在媒体竞争压力巨大而试图吸引眼球的背景下,净化媒体的工作显得更加艰巨和无奈。在多管齐下限制不良信息泛滥的同时,更重要的是培养主体的媒介素养。因为环境、受众、行为三者间是相互决定的关系。受众的媒介素养教育重在青少年媒介素养教育。 媒介素养是受众对信息处理和整合的重要基础;是受众甄别、抵制和弃除不良信息,判断和传播良好信息的重要能力;决定着受众对犯罪信息传染性的“免疫力”。媒介素养教育,在国外部分国家已落实到学校教育体系中,在我国近几年成为研究热点,并在部分地区受到重视。青少年媒介素养教育可起到“先入为主”的功效,是青少年素质教育的重要方面,是新时代青少年德育的重中之重,是终身教育的良好开端,是提高社会受众整体媒介素养的重要途径。媒介素养教育本身有着多方面的内容和意义,本文仅从犯罪模仿的角度,分析如何提高青少年媒介素养教育以预防犯罪。国外在推行媒介素养教育之初,也多是强调抵制暴力、色情等不良传媒内容对青少年的消极影响。本文拟在总结国外和港台地区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探讨如何在中国大陆推行符合国情的青少年媒介素养教育。 犯罪模仿具有客观上的复制性,主观上的传染性,方向上的衍射性等,儿童期、青春期、青年期的青少年在犯罪模仿中凸显出不同的特性,因此媒介素养教育应具有不同侧重点。儿童期多为盲目复制犯罪场景,体现出犯罪模仿的复制性,因此要侧重于加强其传媒醒觉能力的培养;青春期多易受到因不良信息混淆了价值观念的是非判断,体现出犯罪模仿的传染性,因此要加强传媒批判思考能力的培养;青年期有更多的物质条件、时间和精力接触传媒信息,也有更多的表达自我的欲望,犯罪模仿的衍射性更加突出地体现了出来,因此,除了要延续巩固前两个阶段的能力培养,更需要注重健康的媒介创意传播能力的培养。
【学位授予单位】:中国政法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1
【分类号】:C913.5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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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戴怡平;青少年的媒介素养教育[J];青年探索;2001年03期
,本文编号:1186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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