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前调查程序的效力问题探究
发布时间:2024-02-15 05:34
社区矫正制度在我国已经运行了十几年,作为一种非监禁刑,实践证明,它有利于节省司法资源,合理配置刑罚,能够使罪犯更好地融入社会。审前调查程序作为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一个重要前置环节,其作用是对拟适用社区矫正的罪犯进行人身危险性等方面的社会调查评估,以提高量刑的精准性,降低对社区可能带来的危害。但是,目前审前调查程序的效力缺乏相关法律法规的有效支撑,其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制约了效力的发挥,甚至导致了社区矫正决定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之间相互推诿,影响了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本文通过分析刑事执行检察中发现的审前调查案例,探讨审前调查程序的效力,总结出能够解决审前调查问题效力的一般做法。
【文章页数】:3 页
【文章目录】:
一、刘某审前调查评估问题检察监督案的开展
(一)基本案情
(二)分歧问题
二、审前调查效力的理论探讨
(一)审前调查效力的法律定位
(二)审前调查效力的实践定位
三、审前调查效力分歧产生的原因
(一)客观层面
(二)立法层面
四、解决审前调查效力问题的路径
(一)立法完善
(二)加强沟通协调
(三)建立“兜底”机制
(四)加强检察监督
本文编号:3899299
【文章页数】:3 页
【文章目录】:
一、刘某审前调查评估问题检察监督案的开展
(一)基本案情
(二)分歧问题
二、审前调查效力的理论探讨
(一)审前调查效力的法律定位
(二)审前调查效力的实践定位
三、审前调查效力分歧产生的原因
(一)客观层面
(二)立法层面
四、解决审前调查效力问题的路径
(一)立法完善
(二)加强沟通协调
(三)建立“兜底”机制
(四)加强检察监督
本文编号:3899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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