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社科论文 > 国际关系论文 >

有序政治参与的要求_中国妇女的政治参与状况

发布时间:2016-09-16 17:22

  本文关键词:政治参与,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1995~2005年是世纪之交的关键时期,也是中国政治文明与中国女性政治参与状况不断发展的重要阶段。在这个历史阶段,中国女性政治参与虽然进展比较缓慢,但仍呈现发展势头,在民主与法制的推动下,女性在社会参与的各个方面,特别是民主选举、社会参与、社区参与以及权力参与的相关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女性政治参与的状况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社会参与的环境进一步好转。

一  妇女参政状况的历史回顾

分析十年来中国妇女的参政状况,需要简单回顾一下新中国妇女参政的历史。在新中国的历史上出现过两次妇女参政的高峰,一次是在20世纪50年代;另一次是在20世纪70年代。第一次妇女参政的高峰,因参照期是妇女在政治上受压迫、遭排斥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而具有两个显著的特征:一是妇女参政数量直线上升;二是性别差距的历史鸿沟缩小,许多参与都打破了妇女特别是劳动妇女“零”政治参与的历史,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在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召开的第一届全国政治协商会议上,就有69位女委员同全体委员一起共商国家大计,选举国家领导人,迎接新中国的成立。这次会议,女委员占到委员总数的10.4%;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女代表占到11.9%;1959年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女代表比例进一步提高,达到12.3%。与此同时,党和国家还在1953年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和195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明确规定妇女享有与男子同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强调国家应注意培养和选拔女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宋庆龄等一批杰出的妇女相继走上了国家领导人的工作岗位,史良、李德全等女性担任了新中国的首任司法部和卫生部部长;初步实践了党在建国初期提出的“乡乡要有女乡长,县县要有女县长”的妇女参政目标。可以说,这个阶段的妇女参政具有起点高、组织培养和选拔力度大的特点。

妇女参政的第二个高峰出现在20世纪70年代。经过20世纪50~60年代的培育,中国妇女参政在20世纪70年代达到峰顶。在1975年召开的第四次全国人大会议上,女代表达到22.6%,女常委还超过女代表,达到25.1%。按一般的规则,能当选常委的代表,多为国家各级实权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即“一把手”,所以,透过女常委比例的表象,可以推论出这个时期各级领导班子中的女性比例也是较高的。这个高峰迄今依然具有里程碑的意义,,与50年代妇女参政的持续增长所不同的是,它在达到峰值后,出现了下降。在1978年召开的第五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女代表的人数首次下降,由上一届的22.6%下降为21.2%;女常委由上一届的25.1%下降到21%,1983年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女常委的人数出现大幅度滑坡,下降到9%。到20世纪80年代~90年代,人大女代表的人数下降和徘徊的趋势更为明显,由1983年的21.2%下降到1993年的21%。并且,在中国政治的核心领域——中共中央政治局中,也出现了女政治局委员空缺现象。

20世纪90年代后,在筹备和召开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的过程中,中国采取了一些切实有效的措施,使妇女参政止跌为升,稳步增长。

二  知政议政能力增长,民主参与程度提高

(一)知政能力增长

从20世纪末到21世纪初,随着政治体制改革的进展和公民民主、法律意识的增强,妇女的知政、议政能力不断提高。据1990年第一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在知政——了解政治信息方面,知晓中共中央总书记的女性为55.7%,知晓中国国家主席的女性为44.9%,知晓国务院总理的女性为52.9%。与男性相比,分别相差26、24.9和25个百分点。其中,城乡妇女的差距十分明显,差距分别为32.2、36.3和36个百分点。

到2000年,对中国国家主席、人大委员长和美国总统的知晓情况较十年前有明显增长,其中女性对中国国家主席的知晓率达到87%,比1990年提高了42.1个百分点,其中城镇中女性的知晓率达96.7%,农村女性的知晓率达83.8%,城乡差别明显缩小,仅相差12.9个百分点,比1990年缩小了23.4个百分点。

(二)议政水平提高

在给社区提意见方面,1990年的调查显示:有47.73%的女性关注和留心所在单位、村或社区的工作情况,能经常提出自己的建议的女性为9.46%,男性为17.1%,其中城镇女性为12.1%,农村为5.9%;到2000年,主动给所在单位、村或社区提建议的女性为15.1%,男性为31.3%,其中城镇女性为18.2%,男性为31.6%,农村女性为14.1%,男性为31.2%。2000年与1990年相比,城镇女性提建议的比例增长了6.1个百分点,农村增长了8.2个百分点。遗憾的是,男女相比2000年较1990年差距却扩大了。其中,给社区提建议的情况,1990年男女差距为7.64个百分点,2000年男女差距为16.2个百分点,差距明显扩大了,扩大了8.56个百分点。

(三)参与选举方面存在性别差异

据2000年第二次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统计,最近五年来,选举地方人大代表的参选率,女性为73.4%,男性为77.6%,女性低于男性,但性别差异较小。在投票时,分别有65.8%的女性和77.4%的男性能“尽力了解候选人情况,认真投票”,存在比较明显的性别差异。

三  参政、从政水平不断提高

为改变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女性参政的下滑趋势,1990~1995年中共中央组织部与全国妇联联合召开了4次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会议,制定了培养选拔女干部和发展女党员的目标规划。2001年中共中央组织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的意见》,提出省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要各配1名以上女干部,县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要各配1名以上女干部,中央、国家机关部委,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市级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要有一半以上的领导班子配备女干部,其中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计划生育、民政、司法、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的领导班子要首先选配,其他女职工比较集中的行业以及企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要多选配一些女干部。与此相适应,2001年5月,国务院颁布了《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进一步强调要加大培养女干部的力度,特别注意选拔女性担任正职领导职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批准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的意见》,加大培养女干部的力度,2002年,中组部再次召开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会议。妇女参政下滑的趋势有了逆转,出现了止跌回升的态势。这种局面可以从女性在人大、政协和党政班子的增长状况中得到明显的反映。

(一)全国人大女性参与情况

我们可以看出:人大代表中女性的参与在1975年召开的第四届全国人大时达到峰值后,此后就进入徘徊阶段,时起时伏,但女常委在1983年跌入低谷后,在20世纪90年代逐渐复苏并略有回升。虽然到21世纪初全国人大女代表比例再次回跌,由1998年的21.81%下降到2003年的20.2%;忧中有喜的是女常委的比例成上升态势,由1998的12.69%上升到2003年的13.2%。

(二)全国政协女性参与情况

与人大相比,全国政协中女性参与的增势更加明显。全国政协女委员由1988年的13.8%升至1998年的15.54%和2003年的16.7%,分别提高了1.74和1.16个百分点;但女常委比例由1988年的10%,下降到1998年的8.97%。直到21世纪初,全国政协女性参与才开始止降为升,女委员由1998年15.54%上升到16.7%,女常委由1998年的8.97%上升到2003年11.71%。

(三)中共中央委员会女性参与情况

与人大和政协有所不同,中共中央委员会中女性参与的徘徊态势则比较明显。1992年十四大女中央委员比十二大、十三大有所回升,达到6.4%,但在1997年召开的十五大上又降到4.1%,十六大再降至2.5%。其中,中共中央政治局女性缺位更为突出,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有女委员2人,十届、十一届、十二届也各有中共中央政治局女委员1人,十三届、十四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女委员出现空位,直到十五大局面才发生好转,有一位女性成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另据统计,十四大之后,女代表的比例逐届上升,十四大女代表占代表总数的15.7%,十五大女代表占代表总数的16.8%,十六大女代表占代表总数的20.2%,虽然中共中央委员的比例下降,但中共中央候补委员则呈上升势头,由十四大的9.2%升至十五大的11.2%,十六大继续上升达13.9%。

与此相适应,中共党员中女性占党员总数的比例呈递增态势。1990年中共党员中女性占14.5%,2002年女党员比例占党员总数的17.8%,2005年,女党员比例进一步提高,达到18.6%。

(四)民主党派女性参与情况

从1995年以来,民主党派女性参与保持了较好的增长势头。在8个民主党派中,除致公党外,每个民主党派至少有一位女性副主席。其中,民革中央有1位女性主席,2位女性副主席,女党员的比例也有所增长。从1995~2003年,民革内女性比例由26%提高到31.6%;民盟内女性比例由30%提高到35.7%;民建内女性比例由23%提高到28.3%;民进内女性比例由39%提高到44.2%;农工党内女性比例由43%提高到46.7%;九三学社内女性比例由28%提高到33.4%;致公党内女性比例由42%提高到44.7%;台盟内女性比例在2003年达到64.3%。  

(五)女干部的增长情况

据统计,女干部由1995年占干部总数的33.3%提高到2000年的36.2%,2002年再度增长到37.4%。另据统计,截至2000年,全国667个城市有正、副女市长463名。全国高等院校中有一批女校长、女书记,国有大型企业工委、中央金融工委及其所属企业中也有一批中高级女性经营管理者。全国有女专业技术人员1170.8万人,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40.6%,其中高级职务(职称)43.6万人,占同级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25.4%。她们正朝气蓬勃地在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领域施展才华,发挥作用。

同时,省(部)级女干部由2000年占省(部)级干部总数的8.0%提高到2003年9.0%,地(厅)级女干部由2000年占地(厅)级干部总数的10.8%提高到2003年12.2%,县(处)级女干部由2000年占县(处)级干部总数的15.1%提高到2003年的16.7%。

特别值得关注的是,2005年吴爱英出任了司法部部长,成为新中国继史良之后的第二任女司法部长;同年,宋秀岩出任青海省省长,成为继顾秀莲担任江苏省女省长之后的又一位女省长。随着她们的到任,近年来省部级正职领导中女性缺位的现象得到一定的扭转。

(六)各级领导班子女干部配备情况

与女干部占干部总数的比例逐步提高相适应,各级领导班子中女干部比例情况也趋于好转。1995年地方各级党政领导班子中任正职的女性仅占1.35%,其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党政领导班子正职领导中无一位女性。到20世纪末,经过党政部门的努力,各级部门女性领导比例也都有了一定增长,涌现出一批新的国家领导人,如彭珮云、何鲁丽、钱正瑛、吴仪、顾秀莲等,她们在国家的领导岗位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截至200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中,有3位女副委员长,全国政协有4位女副主席,达到历届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女性领导人数目之最。国务院所属部委办局中有女正、副部长(主任、局长)25人。最高人民检察院有1名女副检察长;全国31个省(区、市)党政领导班子负责人中,女性所占比例在8%左右。在全国各级各类班子中的正职岗位上女性所占比例为4.1%。另据统计,截至1999年12月底,全国31个省、区、市有12个省、区、市党政班子中都有女性,占全国的38.7%,22个省、区、市党委班子中至少有1位女性,19个省、区、市政府班子中至少有1位女性。

从2000~2003年,各级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情况也趋于好转。其中,省级党委中女干部配备率从2000的77.4%提高到2003年的90.0%;省级政府中女干部配备率从2000年的64.5%提高到2003年的90.0%;地级党委中女干部配备率从2000年的59.2%提高到2003年73.5%;地级政府中女干部配备率从2000年的65.1%提高到2003年的79.0%;县级党委中女干部配备率从2000年的61.6%提高到2003年的79.0%;县级政府中女干部配备率从2000年的59.8%提高到2003年的82.8%。

(七)女检察官和女法官参与情况

在党政部门女干部成长的同时,司法战线的女性参与状况也趋于好转。其中,女检察长由1995年占检察长总数的1.8%提高到2002的3.6%;女副检察长由1995年占副检察长总数的5.0%提高到2002年的7.9%;女检察员由1995年占检察员总数的13.6%提高到2002年的22.1%。同样,女法官由1995年占法官总数的16.7%提高到2002年的21.6%。

(八)基层组织女性参与状况

随着民主改革的进程,妇女参与社区和基层政权,包括居委会和村委会的情况也趋于好转。其中,居民委员会中女性成员比例由2000年的59.1%提高到2002年的60.5%,但是,2003年居民委员会中女性成员比例反而下降至58.0%。同期,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例也由1995年15.7%提高到2002年的16.1%,2003年稳定在这个水平上。

四  现阶段妇女参政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经过10年发展,女性政治地位基本实现止跌回升,但问题依然十分突出,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人大代表女性比例徘徊不前,在国际上排位持续下降

从第五届全国人大到第九届全国人大20年间,女代表的比例始终在21%~22%之间徘徊,1994年各国议会联盟排位,中国在世界各国中排第12位,1999年底降到了第20位。2003年4月30日,中国按九届人大的比例在世界排名31位;按第十届人大女代表占20.2%的比例,在世界排名已降至第37位。2005年9月30日,该排位继续下降,后移到第42位,如果按女常委占13.2%的比例,在世界排名则已下降到70多位。

2.女领导干部任正职的数量偏少

女领导干部任正职的数量偏少,这是一个普遍性的问题,上至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国务院,下至村委会,女性担任正职的比例都是微乎其微的。据2000年第二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在全国各级各类领导班子中,任正职的女性比例为4.1%。城乡相比,城镇男性为83.7%,女性为16.3%,农村男性占97.5%,女性为2.5%,城镇女性比例高于农村13.8个百分点,农村的性别差距明显高于城镇。基层班子女干部与高层女干部一样严重短缺,决定了中国女干部队伍将长期青黄不接。中国女干部任正职呈现出明显的“条状”图景(指从基层到中央正职干部比例一概偏低),在党政领导班子中更加清晰,也就是说在党政各级班子中性别比例失调更为严重,比较全国人大和党中央的性别结构,我们可以看出男女参政的差距由来已久,已构成中国妇女参政的薄弱环节。

3.基层政权女性任正职比例过低

据村民委员会调查,在全国各地1184个村委会班子中,有女性成员的村委会占74.8%,没有女性成员的村委会占25.2%。但是,女村委会主任的比例仅为村委会主任总数的2.3%,较前两任这个比例下降了3.1个百分点。同样的趋势也表现在党支部委员中,党支部中有女性成员的占42.4%,没有女性成员的占57.6%,女支部书记仅占2.5%,较上两届的4.4%下降了1.9个百分点。农村党政班子相比,党支部没有女性的比例高于村委会,这种格局与农村女党员的比例低相关。据统计,2002年,女党员占党员总数的17.8%,另据第二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统计,党员占被调查人数的10.6%,其中男党员占被调查男性人数的15.7%,女党员占被调查女性总数的5.2%。农村党员占农村被调查人数的7.7%,农村男党员占农村被调查男性人数的12.0%,农村女党员占农村被调查女性人数的3.2%。农村女党员比例低,性别差距大,是党支部班子成员中女性匮乏和支部书记岗位女性稀缺的重要原因。

4.民主选举和社会参与不充分

据对参加地方各级人大代表选举情况和投票质量的统计:女性在参与意识和占有政治资源方面依然较男性处于不利地位,参加投票的女性依然比男性低;女性的组织参与程度也低于男性,女性参加共产党、民主党派、工会以及其他民间组织的比例都低于男性;其中女性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情况的人占被调查女性总数的7.7%,男性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情况的人占被调查男性总数的比例高出女性9.5个百分点。

造成以上问题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女性参政的比例过低,且缺乏相应的刚性,如政策保障;二是受现行退休政策的影响,女性就业权利较男性受到5~10年的限制,致使女性退休年龄前移,可担任公职的时间缩短,影响对女干部的选拔与使用;三是组织培养选拔不力,向女干部的倾斜力度不足;四是传统角色分工与社会定位依然影响女性的生活质量,致使女干部较男干部承担更繁重的家务劳动,学习时间较少,影响到知政、议政、参政和从政能力的提高以及参加政治活动的积极性。为此,特提出如下建议:

1.制定参政的比例或规定,提高参政比例的增长速度

使不同领域、不同起点的女性民主与权利参与水平匀速增长,形成促进女性政治参与的正向激励机制。

2.在人大、党派代表选举中,向女性适度倾斜

这是中国政府签署的《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歧视公约》的明确规定,根据该公约,反对对妇女的适度倾斜则构成对妇女的歧视。

3.修改不平等的退休政策

延长女性就业和可担任公职的时间,使男女享有同样的就业权与退休待遇。

4.加大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倡导力度

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教育进入党校、进入课堂。

5.对女性进行宣传、培训,以增强和提高妇女的权力意识以及民主和参与意识

6.要研究女干部的特殊需求,解决女干部的实际困难,创造条件帮助女干部成长

针对男女两性家务劳动中的不均衡状况,要大力提倡家庭成员共同承担家庭责任和家务劳动,实现男女携手进步和共同发展。

(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  丁娟)

本文摘自《1995~2005年:中国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报告》, 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授权中国网独家发布,其他媒体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转载,否则将负法律责任。

中国网   2006年3月16日


  本文关键词:政治参与,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本文编号:116631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shekelunwen/guojiguanxi/116631.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38264***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