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就业_中共中央举行国际法知识讲座江泽民主持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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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十二月九日讯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罗观星、新华社记者张宿堂、本报记者吴恒权报道:中共中央今天下午在北京举行今年的第二次法律知识讲座,听取法律专家对国际法在国际关系中的作用的讲述。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江泽民主持讲座并在讲座结束时讲话指出,我们的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都要注意学习国际法知识,努力提高运用国际法的能力。在处理国家关系和国际事务中,在开展政治、经济、科技、文化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中,在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的斗争中,都要善于运用国际法这个武器,来维护我们的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伸张国际正义,牢牢掌握国际合作与斗争的主动权。
作为党和国家重要议事场所的中南海怀仁堂,今天下午再次成为中央领导同志学习法律知识的课堂。下午三时,江泽民、李鹏、乔石、李瑞环、朱镕基、胡锦涛等准时来到这里,听取外交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副教授卢松作关于国际法在国际关系中的作用的讲座。现年三十九岁的卢松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曾获外交学院和布鲁塞尔大学法学硕士学位,是中国国际法学会会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委员。
在一个半小时的讲述中,卢松概括地介绍了国际法的内容和作用。他的讲座共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国际法是国际关系发展的产物。包括国际法的概念,国际法反映了国际关系中各国利益的冲突与妥协,近代国际法的产生与发展,国际法的渊源和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第二部分,当代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国家主权平等原则,不干涉别国内政原则,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条约必须遵守原则。第三部分,在国际关系中发挥国际法的作用。包括运用国际法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运用国际法促进国际合作与发展,运用国际法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建立国际新秩序,运用国际法维护本国权益,运用国际法解决我国当前的具体问题。第四部分,几点思考。
卢松在讲座结束时说,国际法对国际社会的和平与发展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从过去的实践看,我国一贯重视运用国际法处理各种国际问题,并对国际法的发展作出过许多贡献。鉴于当今国际问题的复杂性以及各国都利用国际法来维护自身权益这一现实,对涉及我国长远利益的重要问题,应在法律方面进行充分的研究。在继续运用政治、经济等手段处理国际问题的同时,还应进一步加强对法律手段的运用,做到有理、有利、有节,捍卫我国权益。同时,对国际法的进一步发展,我国也应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讲座过程中,江泽民等始终凝神听讲、仔细记录讲座要点,并就有关问题与卢松进行了认真热烈的讨论。
讲座结束时,江泽民发表了讲话。他说:“卢松同志从历史和现实的角度就国际法的基本知识作了讲解,我想大家听了都会感到有启发、有帮助的。”江泽民说,早在一九七八年,邓小平同志就提出,,要大力加强对国际法的研究。近年来,中央多次强调,为了适应我们面临的形势和肩负的任务,做好各个方面的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努力学习法律知识,这当然包括国际法知识在内。
江泽民说,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党和国家正确制定和贯彻处理国际关系的方针政策,倡导和坚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妥善处理国际关系中的重要问题,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根据邓小平同志的思想和指示,我们党制定了新形势下处理国际关系的一系列方针和原则,灵活运用政治、经济、外交和法律等手段,积极开展对外工作,正确处理了中美、中日、中俄、中欧关系,有力地推进了我国同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友好关系。我国在各类国际组织和区域合作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我们还通过和平谈判的方法和采取“一国两制”的方针,正确处理了历史遗留下来的香港、澳门问题。所有这些,不仅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创造了有利的条件,也为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促进国际法的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江泽民指出,现在,世界经济、科技发展很快,国与国之间的联系日益紧密,国际交往越来越广泛。国际格局朝着多极化的方向发展。国际形势总的趋向缓和,和平与发展是时代的两大主题。但是,世界各种力量在经济、政治等方面的竞争和斗争仍是激烈的,局部地区战火不断,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依然存在。在这种形势下,各国都十分注重运用政治、经济、法律手段来调整对外关系和处理国际事务。国际法的规范、调节的内容和范围正在不断扩充,涵盖的领域包括政治、经济、贸易、环境保护、自然资源、海洋开发、科学技术、外层空间、军事和司法等等。国际法在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增强,各国越来越重视利用国际法来保护自身的权益。这是国际社会一个值得注意的趋向。
他说,现在,我国各族人民正在为实现“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而努力奋斗。我们要进一步做好对外工作,继续坚持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坚持对外开放,积极参与国际社会活动,不断扩大与世界各国的交往,为改革和建设创造更有利的外部条件。
江泽民说,所有代表国家从事政治、经济、文化、司法等工作的同志,也都要学习国际法知识。有些地方和部门的干部,由于缺乏国际法知识,在实际工作中吃了不少亏。这种教训应该引以为戒。办法就是加强学习,加深了解国际法所确认的基本原则、通行惯例及发展趋势。
江泽民最后强调,从总体上说,目前的国际法体系是有利于维护世界和平,促进经济发展的。但是也应看到,由于受形成条件和国际社会某些政治因素的制约,国际法体系也包含一些不合理的成份,需要进一步加以改进和完善。对国际社会发展进程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还需要建立新的合理的规范。我们既要遵守和维护国际法准则,又要同世界各国人民一道为国际法的完善和发展继续作出努力,推动国际法朝着有利于建立和平、稳定、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的方向前进。这是我们应尽的国际责任。
丁关根、田纪云、李岚清、李铁映、吴邦国、邹家华、姜春云、尉健行、温家宝、王汉斌、任建新、宋健、李贵鲜、罗干、张思卿、王兆国等领导同志和中央有关部门负责人也一同参加了讲座。
《人民日报》 ( 1996-12-10 第01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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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139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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