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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认同与国际政治

发布时间:2016-11-15 16:16

  本文关键词:集体认同与国际政治——一种文化视角,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集体认同与国际政治——一种文化视角  战后几十年来,国际政治研究领域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特别在冷战格局和平消解后  ,传统理论对后冷战时代国际关系的解释力日渐式微。文化这一国际关系的传统变量在  经受了长期忽视和掩盖后,其作用从政治、军事和经济等传统理论的视野中脱颖而出,  成为探究国家行为、对外政策、国际安全等国际关系问题的第三向度。研究国际关系中  文化和社会互动的建构主义也成为同新现实主义和新自由主义并驾齐驱的国际关系理论  。建构主义理论的核心概念包括文化、规范与认同,集体认同既是文化解释国际关系的  逻辑起点,也是文化因素在国际关系中发挥建构作用的重要媒介。因此,在某种意义上  ,从文化的视角几乎可以诠释出一部新的国际关系史。
      文化、规范与国际集体认同
  在社会学理论中,文化(culture)主要指社会性的精神产品,如知识、信仰、艺术、道  德、风俗等。在国际政治学理论中,文化主要指个体通过互动而形成的共有知识或集体  知识,它是一种社会共有的、结构化了的知识,包括规范、惯例、风俗和制度等。以亚  历山大·温特为代表的建构主义学派对文化以及与之相关的规范、认同等概念作了明确  的界定,并在此基础上发展出自己独特的国际政治理论。根据建构主义的研究,国际关  系中的文化是指不同国家行为体经过国家间互动、社会学习而共同拥有的国际规范、国  际制度和国际规则,它包括国际法、国际机制、国际惯例和国际共识等知识标准。换言  之,国际关系理论研究层面的文化是指社会建构的共有知识,即共有观念,这种个体之  间共有的和相互关联的观念和知识,既包括信念(belief),也包括意愿(desire)。
  规范(norms)是与文化直接相关的一个概念。任何文化都具有规范的作用。作为一种社  会约定,规范也是经由社会建构的,主要包括规则、标准、法律、习惯、习俗等。因此  ,规范是一种对拥有一定身份的行为体的适当行为的集体期望和预期,它的一个主要特  征是它能够创造出行为模式。文化规范不仅是影响国家行为的因果性力量,更是建构国  家外交政策的构成性要素。主要的国际政治理论,包括新自由制度主义,都认识到规范  的重要性,但是建构主义认为规范对形塑国际关系的作用要超过新自由制度主义所认识  到的规定国家行为,并强调重新定义国家利益、建构国家身份和培育集体认同是其更深  远的影响之所在。(注:Amitav  Acharya,Constructing  a  Security  Community  inSoutheast  Asia:ASEAN  and  the
  Problem  of  Regional  Order,London:Routledge,2001  ,p.4.)
  认同(identity)原本是哲学、社会学和心理学等学科的概念,指某社会行为体的自我  同一性和个性,,是本社会行为体区别于他社会行为体的规定性,或者说是社会行为体之  所以为“我”而非“他”的规定性。(注:郭树勇:“建构主义的‘共同体和平论’”  ,《欧洲》2001年第2期,第18—25页。)在建构主义那里,认同一词含有身份、特性和  认同(同一性)三方面的含义。认同的形成是社会建构的结果,是“基于他人的社会承认  之上的一种自我表象,这种自我表象的内容要和其他行为体对该行为体的再表象取得一  致性”,换言之,个体从他者的眼中获知自我的身份,身份“存在于和他者的关系之中  ”。(注: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2  85页。)
  集体认同(collective  identity)是认同发展的一种高级阶段或高级形式。认同本身是  一个认知过程,在这一过程中自我和他者的界限会逐渐变得模糊起来,并在交界处产生  完全的超越。温特认为:“完全的认同是很难产生的……,但是,认同总是涉及扩展自  我的边界使其包含他者。”(注: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上海人  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287页。)认同跨越行为体的“知识”边界,从自我延伸到“他者  ”,将他者纳入自我的身份界定中,建立更为广泛的身份共同体、利益同心圆。这种跨  越是自我身份社会化的过程,其结果是属于群体的国际集体认同的出现。国际集体认同  是一个价值中立的概念,既可以表示行为体对相互间朋友身份的积极认同,也可以指对  敌对关系的消极认同,基于集体认同建造的国家间关系既可以是冲突性的,也可以是合  作性的。(注:参见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  年版,第287页。)积极的认同关系使行为体在认知上把他者看作是自我的延伸。(注:  参见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七章。  )
  在国际关系研究中,相对于政治、经济、军事而言,文化、规范与认同是较为隐性和  富有弹性的范畴。在冷战结束后以及全球化时代,文化、规范和认同在国际关系中的作  用倍受关注。从文化的维度,通过文化、知识、规范、利益、认同等概念可以推演出解  释和预测国家行为和国际关系的新的结构范式。认同理论就是在承认国际社会物质结构  的前提下,重点强调由文化传统、价值观念及行为规范构成的社会结构对国家行为的决  定性影响,并着重研究行为主体与社会结构之间的互动关系。(注:乔卫兵:“认同理  论与国家行为”,《欧洲》2001年第3期,第26—35页。)
  文化、规范、认同三个概念紧密相关:文化通过构建共有观念或知识塑造国家这一国  际社会行为体的身份归属;行为体在社会实践活动即互动中明晰彼此身份特征,界定“  自我”与“他者”,以及各自的利益,建立各种行为规范;规范不仅对行为体具有因果  性作用,更具有构成性影响,即规范不但能够因果性地规定行为体的外在行为,而且更  重要的是“构成性”地影响行为体的内在认同;规范的内化表现出行为体对可依赖性的  集体预期的回应,集体认同的深度和广度则主要取决于规范内化的程度。
  国际集体认同的建构是一个不断演变的动态过程,结构变动的核心在于文化观念的变  动。温特认为,社会结构形成和存在的条件是行为体社会实践的结果:行为体之间的互  动造就了社会结构,这种互动的过程是社会结构存在的基本条件。行为体可以建构一种  结构,也可以分解这种结构,并建立另外一种结构,新的结构是由完全不同的文化观念  构成的。
  构建国际集体认同的核心要素包括物质力量、文化先进性以及行为体的地区与全球意  识。虽然国际集体认同是观念性结构,但物质性因素具有观念性因素所不能取代的构成  性作用。尽管温特认为诸如国家实力等物质性因素不可化约为文化观念因素,而且它们  只有通过社会结构才对行为体的行为产生影响,(注:参见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  治的社会理论》,第24页。)但是这并不能否认社会化了的物质因素对建构国际集体认  同的价值。根据建构主义对世界和平与安全的设想,在建构和平共同体的历程中,强国  的作用主要不是依靠威慑或劝说,而是凭籍一种权威吸引力,即因政治进步、经济发展  和安全责任而产生出一种权威磁场,吸引着其它国家“心向往之”,纷纷加入由核心国  主导的共同体中。(注:参见郭树勇:“建构主义的‘共同体和平论’”,《欧洲》200  1年第2期,第18—25页。)
  集体认同的性质取决于文化的先进性,即由积极文化建构的集体认同将导致积极、合  作性的国际关系;反之,将生发出消极、敌对性的国际关系。温特分析了国际社会的三  种无政府文化——霍布斯文化、洛克文化和康德文化,认为它们分别建构了不同的身份  关系:敌人、竞争对手和朋友。在霍布斯文化中,行为体相互敌对,任意地使用暴力以  图消灭或统治对方,杀戮和被杀是霍布斯文化下国家间关系的特征。洛克文化中行为体  的竞争对手关系使各国摆脱了你死我活的战争状态,竞争与合作构成了洛克文化国际关  系的特征。而基于朋友角色的康德文化则使行为体培育出朋友关系的身份和认同,行为  体之间的关系模式超越了竞争与合作,不仅不以对方为敌,而且将对方的利益内化为共  同体的利益,并由此建立了新的合作观念。康德文化中的合作高于洛克文化中的合作,  后一种合作是作为自助的行为体之间的竞争手段出现的,而康德文化中的合作已经进化  为行为体利益的一部分。在三种无政府文化中,康德文化是最高级的文化形态,因此康  德文化建构了不可能在其它文化中出现的友谊式的国际关系。(注:参见亚历山大·温  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第6章。)
  收益或利益是国家合作的目的与基础。在收益的分配问题上,若参与国只关心相对收  益,即自己所得是否多于别人所获,而不从绝对收益,即参与者都可得益的角度考虑合  作,那么国家之间形成的只能是消极的集体认同,由此架构的国家间关系则只能是没有  合作余地的零和博弈。例如,在霍布斯文化下国家间没有任何合作的可能性。只有当参  与国认为合作能使每个成员都能从中受益,即每个人都能获得绝对收益,并因而舍弃对  相对收益的追求,关注合作区域或更大范围内参与者的利益,视区域利益或全球利益为  实现个体利益的必然步骤,各国间才能培育出地区意识或者全球意识,形成积极的集体  认同。积极的集体认同不仅能使合作的可行性和可靠性得到增强,而且使合作的范围得  以扩大、稳定性得以提高。(注:参见倪世雄等:《当代西方国际关系理论》,复旦大  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132—133页。)
      集体认同与国家外交决策
  集体认同对国家行为特别是国家外交决策的作用通过两个渠道得以实现:一是通过界  定国家的利益,影响国家的行为,尤其是对外关系的选择;二是生成国际规范,通过规  范规定国家的外交行为,制约国家的外交政策。
  (一)认同、利益与国家外交决策
  一国外交政策的制定与实施是由这个国家的利益决定的。国家利益在一国的对外政策  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卡尔在《二十年危机》中指出,国家利益在国际政治中具有重  要的作用。国家利益是衡量外交政策的最高标准,正如摩根索所言,利益是评价和指导  政治行动的永恒标准。当然,决定国家利益的因素不仅仅指现实主义理论所强调的物质  权力,而且包括由社会建构的国家身份和集体认同。温特指出,国家利益不仅包括安全  利益(即安全)、政治利益(即独立)、经济利益(即财富),还包括精神利益,如集体自尊  等。(注:参见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第294页。)根据建构主义  理论,国家利益主要是由国家身份这一包括物质结构在内的观念结构直接塑造的。国家  利益常常是国家从国际社会中学习的结果。行为体的行为由利益决定,利益由行为体的  身份与认同界定,即“国家利益源于国家认同”(注:Samuel  Huntington,“TheErosion  of  the  National  Interest”,Foreign  Affairs,September/October  1997.)  。身份塑造利益,是利益(包括物质利益和观念利益)而不是观念本身直接支配着人们的  行动。(注:[德]玛丽安妮著,阎克文等译:《马克斯·韦伯》,图宾根:J.C.B.摩尔  公司1926年版,第347—348页;马克斯·韦伯:《宗教社会学论文集》,图宾根:J.C.  B.摩尔公司1920年版,第252页。转引自汉斯·J·摩根索:《国家间政治——寻求权力  与和平的斗争》,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14页。)国家只有在具有某种  身份和利益后,才能采取与其身份和利益相符合的行动。
  认同是利益的基础。(注:Alexander  Wendt,“Anarchy  is  What  States  Make  of  It:  The  Social  Construction  of  Power  Politics”,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Vol.4  6,No.2,Spring  1992,pp.391—425.)行为体的身份包含了利益的成分,身份是利益的前  提条件。有时行为体可能会根据利益选择身份,但是这些利益自身仍然是以更深层的身  份为先决条件的。而身份并不等同于利益,也不能还原为利益。身份规定了行为体的社  会属性,利益表示则是解释行为主体行为动机的内窥镜。行为体的利益依赖于身份,身  份是行为体的利益指针。故没有利益,身份就失去了动因;而没有身份,利益就失去了  方向。(注: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第290页。)身份与利益结合  起来共同构成行为体的行动。
  国家作为具有人的社会特性的行为体同时拥有多种身份,其行为是被许多根植于多重  身份的利益所驱动的。(注: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第292页。)  各种身份根据行为体对其意义的重视程度形成一定的等级排序,因而有些身份是表层和  次要的,而有些则是核心和根本的。对于国家来说,当身份出现冲突时,核心的需要往  往胜出并居于第一重要的地位。比如,主权是国家对内最高对外不可侵犯的身份,因此  安全需要成为国家的核心利益。但当某种次要的身份受到威胁时,其重要性往往会超出  没有受到威胁的重要身份。(注: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第289页  。)一种认同,只有处于变动或危机当中,才会突显出它的重要性。(注:王昱:“论当  代欧洲一体化进程中的文化认同问题——兼论欧盟的文化政策及其意向”,《国际观察  》2000年第6期,第49—54页。)
  国家利益不是一成不变的,因为利益是由行为体的身份建构的,国家在与其它行为体  的互动中重塑新的身份,形成国家间新的认同,国家利益也随之改变。因而国家利益也  是行为体与国际社会互动的结果。在互动中行为体重新认识社会环境中的自我,即“我  应该是谁”,对自我身份进行重塑。当行为体的观念认同与身份定位发生转化时,行为  体将重新界定利益追求的类型、目标和程度。国家利益源于国际社会化,是社会学习的  结果。故国家利益不是先验给定的,而是产生于社会互动和社会化的过程中。(注:Jeffery  T.Checkel,“The  Constructivist  Turn  i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Theory”,World  Politics,Vol.50,No.2,
January  1998,p.326.)托马斯·伯格认为,今  天的德国和日本与二战前的德国和日本存在根本的不同,反军事主义已经成为德日作为  国家自我意识中不可分割的部分,而且体现在国内规范和制度中。(注:Thomas  Berger  ,“Norms,Identity,and  National  Security  in  Germany  and  Japan”,in  PeterKatzanstein 
 ed.,The  Culture  of  National  Security:Norms  and  Identity  in  World Politics,New  York: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1996.)卡赞斯坦对战后日本和德国  的警察和军队作了相似的分析。观念型塑并影响着国家行为体的认同与利益,观念的变  化意味着国家利益的变动。国家利益处在不断变化的过程中,它是通过与国际社会形成  的相互作用而建构的。(注:参见Peter  Katzanstein  ed.,The  Culture  of  NationalSecurity:Norms  and  Identity  in  World 
 Politics,p.2.)
  当旧的国际格局被打破,新的国际秩序正在形成之时,人们往往通过对历史的重新阐  释来确定自身的位置,以着眼将来。而对历史的重新阐释带来的是“自我”、“他者”  的重新定义,以及“自我”与“他者”关系的改变,国家利益亦随之发生相应变化。二  战后,美国成为西方世界的主导者,遏制苏联成为维系美国身份的纽带,冷战帮助美国  政府和人民之间形成这种认同。冷战的结束改变了国际形势,也终结了美国遏制苏联的  认同。原有的敌手和威胁不复存在,认同随之削弱,遏制也失去了身份依托。因此,亨  廷顿指出,美国应根据新的认同观,针对新的安全威胁和道义挑战,调整美国的国家利  益,“调动新的资源以维护美国的国家利益”。(注:Samuel  Huntington,“TheErosion  of  American  National  Interest”,Foreign  Affairs,September/October,19  97.)
  (二)集体认同、规范、制度与国家外交政策
  如前所述,身份塑造利益。身份是认知建构的产物,在认知过程中,行为体的自我界  线变得模糊,并在交界处与他者产生融合,集体认同由此出现。由于界定行为体利益的  个体身份转为集体身份,行为体的利益构成也因此得以重塑。但集体身份的出现并不意  味着具有某种同样身份属性的行为体之间必定产生集体认同。比如,法国和阿尔及利亚  具有某种共同属性——都讲法语,但两国却无法建立认同感。(注:亚历山大·温特:  《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第287页。)原因在于身份认知是一个利益渗透、交汇和融合  的过程,集体身份可使行为体把他者的利益定义为自我利益的一部分,亦即具有“利他  性”。(注: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第287—288页。)当行为体具  有利他精神时,确定利益的依托往往是集体身份,而不是个体身份;衡量自我利益的基  础是集体,而不是单个行为体自身;集体身份还能够使行为体克服利己主义的困境,把  自我福祉延伸至包含他者福祉的程度,(注: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  》,第380页。)甚至让度部分自利以成就集体共识。自利只是国家利益的一种,是在集  体认同缺位情况下的利益表象,而当集体认同在场的情况下,利他主义就会更多地决定  国家利益的特征与内容,(注:包霞琴、苏长和主编:《国际关系研究》,文汇出版社2&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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