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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盟为何走向瓦解:外部压力和内部成本

发布时间:2015-04-17 15:41

    摘要:在联盟政治研究领域,联盟瓦解这一问题并未得到应有的重视和充分的讨论。尽管国家之间为了应对共同威胁而结成联盟,但是威胁的消失并不意味着联盟的解体。因此,联盟形成与瓦解的机制并不相同,维持联盟的条件消失或改变可能不会直接导致联盟瓦解。作者试图检验联盟瓦解的三项机制:威胁的上升和盟国间的冲突会导致联盟更容易瓦解;体系的不稳定以及联盟背景的剧烈变化会导致联盟的瓦解;当成员国面临的外部压力越大、国内观众成本越高时,联盟越不可能瓦解。这些机制表明,背景条件和维持条件的改变会引发联盟价值的改变,联盟内部成员会在比较联盟价值和抛弃成本的基础上决定是否抛弃联盟。通过改进已有研究中的变量并引入新变量,借助新的联盟数据库,作者应用事件史的分析方法对上述假设进行了实证检验。对联盟瓦解现象的大样本分析表明,抛弃联盟是国家的一项战略选择,机会主义的表象背后反映了国家的理性考量,认识到这一点有助于我们加深对联盟理论以及对周边国家联盟政策的理解。

    关键词:联盟,走向瓦解,外部压力,内部成本,国际政治关系专业论文
 
    在国际安全研究领域,联盟政治是最为重要的内容之一。关于联盟形成的经典阐述认为,国家之间建立联盟的首要目的是应对共同的外部威胁。然而,联盟有立有破,成员国废除其参与的联盟也是国际政治中经常发生的重要现象。目前,国际关系学界在联盟的形成、演变、管理以及联盟与战争的关系等问题上都做出了比较充分的讨论,但是有关联盟瓦解问题的考察较为零散,尚未形成系统而成熟的研究。学术界对这一问题之所以缺乏重视,部分原因在于不少学者认为联盟瓦解的条件就是联盟形成和维持条件的改变或缺失。比如,有学者指出,“联盟的破裂源于盟友之间管理联盟互动的失败”。事实上,联盟瓦解的条件与联盟形成和维持的条件并非互为对立面,而是有着不同的逻辑和机制。因此,研究导致联盟瓦解的不同因素及其背后的内在逻辑对于我们深入理解联盟政治并在此基础上扩展联盟理论具有重要的学理意义。与此同时,中国的崛起不可避免地要面临美国主导的联盟体系的制约乃至遏制。目前在东亚,美国的联盟体系存在不断强化的趋势,如何有效应对美国的联盟体系,为中国的和平发展创造有利的战略环境,这也是中国学者有必要从联盟政治角度思考的重大现实问题。
    鉴于国际关系学界有关联盟瓦解的研究尚不充分,本文试图使用定量研究的方法分析双边关系对联盟瓦解的影响,从而发掘导致联盟瓦解的基本因素与主要机制。本文第一部分在回顾既有研究文献的基础上确定指出了本文研究的基本问题及其价值;第二部分对联盟瓦解的定义、机制和条件进行了讨论;第三部分选择事件史(eventhistoryanalysis)研究方法对变量进行赋值;第四部分对统计分析得出的结果做了分析;第五部分对本文的主要发现进行了总结。
    一有关联盟瓦解的既有文献考察
    既有文献对联盟的维持条件有较多考察。比如,斯科特?贝内特(ScottBennett)通过比较联盟维持的四种模型,发现“自主性-安全”交易模型和国内政治变化模型得到了显著支持。莱斯大学(RiceUniversity)的一批学者们经过努力建立了“联盟条约与义务条款数据库(AllianceTreatyObligationsAndProvisions,简称ATOP)”。近年来,有关联盟政治的定量研究取得了不少成果。根据布雷特?阿什利?利兹(BrettAshleyLeeds)和布尔库?萨文(BurcuSavun)的研究,联盟的瓦解有两方面的条件:维持条件的改变以及抛弃联盟的代价。同时,借鉴有关联盟可靠性的相关研究,我们认为导致联盟不可靠的条件同时也是导致联盟瓦解的重要原因,尽管联盟不可靠并不必然意味着联盟的瓦解,因为“联盟的制度化能够提高联盟终止的物质和非物质障碍”,从而使联盟得以维系。鉴于上述考虑,在探讨联盟瓦解问题时,我们以联盟可靠性的研究和结构现实主义理论为参考,同时增加对联盟瓦解的背景条件的考察。
    第一,根据联盟形成的动机理论,联盟的主要价值在于借助他国力量威慑对手以增强本国的安全。当一国面临威胁时,可选的策略是通过结盟增强本国的防卫能力。如詹姆斯?费伦(JamesFearon)利用博弈论方法研究表明,无论在大战略范畴还是在外交危机处理过程中,国家会通过传达联盟可靠性的信号给对手,从而提高对手国内的观众成本来约束其行动,或者通过联盟成员动员军队等手段给对手施压,以提高对手的外部成本,达到应对威胁的目的。阿拉斯泰尔?史密斯(AlastairSmith)认为,由于联盟会给国家造成一定成本,所以能够影响国家的行为,但是影响结果并不确定。比如,防御性联盟能够预防战争,同时也会提高战争的可能性,因此我们应该关注的不是联盟对战争发生的影响,而是联盟如何影响具体的国家行为。联盟的形成、可靠性与国家的行为是互动关系,有共同利益的国家可以通过结盟实现应对威胁的目的。利兹认为,联盟具有威慑和保证的功能,联盟的威慑性体现在警告挑战者发动军事冲突的行为会引发他国干预,通过可靠的条约降低战争的可能性。
    此外,联盟的价值还体现在联盟成员政策目标的一致化程度上。除了在军事领域外,国家间在经济、贸易等领域的合作化程度也会影响联盟关系。安德鲁?朗(AndrewG.Long)和利兹的研究表明,包含贸易协议的盟国间贸易水平要高于非盟国间的贸易水平,也高于没有贸易协议的盟国之间的贸易水平。合作的领域越广泛,盟国间的政策目标重合度就越高,带给联盟成员国的收益越高,联盟存在的价值越高,抛弃联盟的成本也越高。
    第二,联盟成员国的属性影响联盟的存续和瓦解。本文研究的是国家出于机会主义考量放弃联盟条约义务而导致的联盟瓦解,所以我们需要研究不同类型的国家在联盟问题上的不同行为。比如,部分研究成果关注了制度类型对联盟可靠性的影响。布莱恩?莱(BrianLai)和丹?瑞特(DanReiter)的研究提出了国家间结盟的三种逻辑:建构主义、经济相互依赖和可靠承诺。他们发现,只有可靠承诺理论和建构主义理论有效预测到制度类型相似的国家之间结盟可能性更高,但是民主国家除外。直到1945年之后,民主国家之间的结盟才变得更容易,而在1816-1945年期间,民主国家之间结盟的可能性较低。他们同时发现,文化类似的国家更容易结盟,而历史上有冲突关系的国家之间结盟可能性更低。乌尔里希?皮尔斯特(UlrichPilster)对1946-2001年间的军事干涉行为进行研究后发现,民主国家是更有价值的盟友,也更愿意加入联盟。但是,埃里克?加兹克(ErikGartzke)和克里斯蒂安?格莱迪奇(KristianSkredeGleditsch)关于1816年至1992年间国家间结盟行为的研究却发现,由于参与外交决策的信息成本和利益集团等因素的影响,民主国家在联盟中并不都是很可靠的伙伴。
    另外,有部分研究考察了联盟成员国之间实力对比情况对联盟关系的影响。詹姆斯?莫罗(JamesD.Morrow)研究发现,实力不对等的国家间联盟更容易形成和维持,联盟内部的大国和小国就国家能力范畴内的国家自主性和安全进行交易,使得成员国都可以从联盟中获益,因而有利于联盟的存续。而利兹对联盟可靠性的研究发现,在实力不对等的联盟内部,由于大国和小国之间违约成本不同,大国违约受到的惩罚要比小国少得多,因此联盟更不可靠;而在实力对等的联盟内部,国家违约的成本较高,联盟反而更容易维系。
    此外,联盟成员国的地理位置对于联盟的维持和瓦解有一定影响。联盟成员之间的距离越近,产生摩擦的可能性就越大,且对于对方的威胁感知比较强,由此产生戒备心理从而不利于建立互信机制,导致联盟不容易维持。沃尔特的研究表明,由于美国独特的地理位置,与盟友之间的距离比较遥远,这些盟友对美国的安全承诺比较信任,也不会感受到美国的威胁,由此使得美国的联盟体系比较稳定,也有效抑制了针对美国的外部制衡行为。
    第三,有关联盟属性与联盟瓦解之间关系的相关研究。联盟条款的内容决定了联盟的性质,影响到成员国的行为,并进而影响联盟的结果。“战争相关指数(CorrelatesofWar,简称COW)”数据库将联盟划分为三种:积极援助联盟、中立联盟和协约盟友。一些学者对联盟的机制化程度做了考察,如利兹和塞兹?安纳奇(SeziAnac)的研究发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联盟的机制化和正式性程度高并不一定意味着这一联盟就越可靠,二者甚至是负相关的关系。他们对此的解释是,机制化程度高的联盟所传递的威慑信号更为可信,从而减少了盟国与他国之间发生战争的可能性,但是这类案例在总样本中所占比例较小。而且,由于终结一个机制化较高的联盟的成本要高于机制化程度较低的联盟,因此联盟成员国更愿意维持机制化程度较高的联盟。
    第四,对联盟可靠性的研究。如果联盟的某一个成员国在签约时处于战争状态,或者在盟约有效期内成员国与他国爆发了战争,都会对联盟的存续和结果造成影响,这是考验联盟关系的重要变量。例如利兹、萨拉?麦克劳克林?米歇尔(SaraMclaughlinMitchell)和安德鲁?朗发现,在大多数情况下(比例是74.5%),国家会履行联盟义务。而利兹的另一项研究发现,成员国国际地位的变化以及其国内制度的变化会增加违约的可能性,签约时处于战争状态的国家更可能落入联盟“陷阱”。
    通过上述回顾可以发现,既有研究对联盟的瓦解和可靠性做了一些讨论,涵盖了联盟价值、联盟属性、成员国属性和联盟可靠性等要素。不过,这些研究还存在改进的空间:首先,虽然联盟不可靠不一定意味着联盟会瓦解,导致联盟不可靠的因素也是导致联盟瓦解的重要原因,我们可以尝试将联盟不可靠研究的背景因素纳入分析。其次,现有研究对联盟瓦解问题的讨论较为零散,贝内特的研究比较全面地讨论了联盟瓦解的四种模型,却没有提出统一的解释框架,也没有指出联盟瓦解的机制。再次,许多研究成果应用的是战争相关指数的联盟数据库,而这一数据库更关注联盟成员国的特征。相比而言,联盟条约与义务条款数据库包含联盟本身层面的数据,本文将使用新的数据对这类变量重新进行探讨。最后,既有文献对联盟讨论较多考虑的是联盟双方的变化,对双边关系的变化这一中介变量关注较少。
    综合以上原因,本文试图建立一个综合性框架,以便在特定的国际背景下分析联盟瓦解的原因和作用机制。由于联盟的瓦解是国家行为造成的,因此我们更关注国家间双边关系层面的因素对联盟瓦解的影响。
    二、联盟瓦解:定义、机制及条件
    联盟理论对联盟的瓦解没有给予充分的关注,对于联盟瓦解的现有成果也没有给出联盟瓦解的机制。从逻辑上进行分析,联盟形成的主要目的是预防战争和应对威胁,国家抛弃联盟仅仅是联盟瓦解的表现,对这一行为背后的动机和原因需要做更细致的考察。从联盟形成到联盟的瓦解,其间发生变化的不仅有促成联盟形成的条件,还包括联盟的价值、抛弃联盟的成本以及国际背景的变化等因素。因此,目前并没有充分的论据来支持这样的观点:促成联盟形成的条件发生改变或消失势必会导致联盟瓦解。
    (一)联盟瓦解的定义
    学术界对联盟概念的界定存在分歧。沃尔特在《联盟的起源》一书中将其宽泛地界定为“两个或多个主权国家之间正式的或非正式的合作安排”。ATOP数据库的定义则较为严格,其操作定义是,“至少两个主权独立国家的官方代表签订的书面协议,内容包括承诺在军事冲突事件中对盟国进行援助,在冲突中保持中立,制止与他国的军事冲突,或者在能够造成潜在军事冲突的国际危机中保持合作与协商”。本文采用ATOP数据库的定义,因为这一定义更为严格,也更具可操作性。联盟的瓦解有不同的情况,利兹认为,联盟瓦解的现象包括被国家的机会主义行为废除、联盟到期、成员国丧失独立和新条约签订。本文关注的对象是被国家的机会主义行为废除的双边联盟,之所以选择双边联盟,主要是基于两方面的考虑:其一,根据ATOP数据库,在1815-2003年期间的所有联盟中多边联盟只占不到16%,其中被国家的机会主义行为废除的只有33个。其二,多边联盟与双边联盟在联盟管理和维持方面的机制不尽相同,联盟的瓦解日期对于不同的成员而言也难以统一。根据利兹和迈克拉?马特斯(MichaelaMattes)的研究,在1813-2003年期间,新的双边联盟的数量占联盟总数约82.9%,由此可见,国际政治中的联盟主要是双边联盟。与现有研究一致的是,由于1989年之后建立的双边联盟没有瓦解的记录,因此我们实际研究范围内的双边联盟都是在1989年以前建立的。
    (二)联盟瓦解的机制
    本文认为,联盟瓦解的直接原因在于联盟内部成员之间互动的失败,但是从动态的角度看,在联盟形成到联盟瓦解的过程中伴随着一系列条件的改变,而这些条件的变化是如何导致联盟瓦解的?本文认为,第一,维持联盟条件和背景因素的变化导致了盟国之间互动的变化,从而影响到联盟存在的价值。具体而言,如果对手强大到联盟无法威慑的地步,导致该联盟无法给其中的国家带来额外的安全,或者盟国间由于历史上的冲突关系导致信任缺失,那么这些维持联盟条件的改变就会导致联盟价值的变化。如果成员国经历过战争、冲突甚至结构变迁等过程,也会促使联盟价值发生变化。第二,国家会将变化了的联盟价值与抛弃联盟的成本进行比较。如果对方是超级大国,或者本国是民主国家,那么抛弃成本就比较高,反之则比较低。在经过利益权衡之后,国家会做出维持联盟还是抛弃联盟的选择。
    我们可以推断,国家并非随意做出抛弃联盟的决定,因此利兹等学者关于国家废除联盟是一种机会主义行为的说法并不恰当。与结盟行为一样,抛弃联盟也是国家的安全战略选项之一,因此放弃联盟义务是国家理性选择的结果。
    (三)联盟瓦解的条件:研究假设
    本文将联盟瓦解的条件归纳为维持联盟条件和抛弃联盟代价,同时参考有关联盟可靠性的研究以及结构现实主义理论,将联盟瓦解的背景条件加入到分析框架。利兹和萨文的研究表明,关于联盟瓦解与联盟形成的研究在变量设置上并不一致。研究联盟形成关注的是静态变量,比如是否存在共同威胁、国家声誉高低、国家间贸易状况等,而研究联盟瓦解更关注动态变量。由于联盟从形成开始到瓦解为止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其中维持联盟的条件、抛弃联盟的代价以及国际背景都在发生变化,因此,我们在利兹和萨文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联双边联盟瓦解的研究,主要关注了联盟形成到瓦解时间段内发生变化的自变量。
    1.维持联盟的条件
    有关联盟形成动机的研究已有很多的积累。两国能够结成联盟的一个重要条件是存在共性,这是联盟形成和维持的基础,反之,共性改变或者不存在,联盟的凝聚力就会下降,联盟瓦解的可能性就会提高。联盟形成最主要的目的是为了应对威胁,因此共同威胁的存在是联盟形成的首要条件。不过,利兹和萨文的研究发现,外部威胁的降低与联盟瓦解之间没有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利兹和萨文认为主要原因在于数据操作化存在问题。我们认为,出现这种结果的原因可能有以下几点:其一,联盟机制的惯性,外部威胁的降低虽然使得联盟失去了存在价值,但是联盟继续可以作为管理两国关系的机制而存在。其二,联盟虽然没有瓦解,但是可能已经名存实亡,不再具备对盟友提供援助的功能。其三,外部威胁的升高也可能导致联盟瓦解,联盟成员可能放弃联盟义务转而对大国采取追随策略。显然,威胁的变化会导致联盟关系的变动,而利兹和萨文的研究结果表明,威胁程度的下降与联盟瓦解的几率之间没有显著相关性。基于这项研究,我们可以假设外部威胁的上升会导致联盟的瓦解。
    另外,埃罗尔?亨德森(ErrolA.Henderson)通过对1820-1989年期间的双边关系进行研究后发现,在控制了其他变量之后,文化因素对于国家间冲突的影响很微妙。文化对于冲突来说既不是主要因素也不是产生单向的影响。布莱恩?莱和丹?瑞特进一步验证了这一观点,在他们的研究中,文化上相似的国家更容易结盟这一观点得到了显著的支持。因此,具有共性的联盟更不容易瓦解,而共同的文化是国家间共性的重要方面。文化类似的国家间在相互理解和建立信任方面更有优势,类似的文化背景有利于联盟的形成和维持,这类联盟也更不容易瓦解。就文化而言,最典型的例子就是英美之间牢固的联盟关系。
    另外,在联盟形成之前就存在冲突关系的国家联盟更可能瓦解。莱和瑞特认为,两国如果历史上存在冲突关系会导致两国既不愿意增加对方的安全,也不相信对方增加本国安全的意愿。比如,在1904年的日俄战争之后,日本和俄国这两个有冲突历史的国家分别于1910年和1916年结成联盟,但两次都非常短暂。如果互为盟友的两国视为彼此潜在的安全威胁,那么这种互相制约的联盟关系同面对共同威胁的联盟相比,它更可能瓦解。由此,我们可以提出以下假设:
    假设1:如果联盟的共同威胁上升,则联盟更容易瓦解。
    假设2:如果联盟成员之间文化背景不同,则联盟更容易瓦解。
    假设3:如果联盟成员之间历史上存在冲突关系,则联盟更可能瓦解。
    2.抛弃联盟的代价
    格伦?斯奈德(GlennH.Snyder)认为,“抛弃”具有两种含义:一是国家与对手结盟或者放弃联盟承诺,二是不能完全履行联盟承诺或为盟友提供有效支持。在本文中,抛弃联盟的行为是取其第一种含义,即放弃联盟承诺。显然,联盟成员之间的合作不仅局限于军事方面。尽管随着在诸如经济等方面的合作加深,国家间冲突和矛盾的可能性也会增加。我们在认定联盟瓦解时认为,双边关系的破裂意味着联盟的瓦解。反过来考虑,如果国家采取机会主义行动而抛弃联盟义务,则双边关系会受到很大的影响。正如利兹和安德鲁?朗的研究所发现的,盟友之间的贸易水平一般较高。这表明由于盟友之间紧密的安全合作关系,为两国关系的发展提供了牢固的政治基础,两国间互相信任的增加推动了两国各方面关系的发展。如果其中一方随意抛弃联盟,则会严重损害两国间的信任关系,甚至导致对立。在这种情况下,两国的经贸关系也会受到影响。莱和瑞特认为,“经济上高度相互依赖的国家更加关心彼此的安全”,如果两国间的贸易依赖并不明显,那么国家就不会存在这方面的顾虑。比如贸易和平论的观点认为国家间贸易的发展有助于双边关系的改善。
    同样受到影响的还有国家领导人的声誉。根据对国家声誉的相关研究之分析,国家在过去抛弃联盟会导致国家的声誉受损,进而影响未来潜在盟友与之结盟的意愿。有趣的是,如果国家在迫不得已或者极端困难情况下抛弃联盟会得到未来潜在盟友的谅解,而随便抛弃联盟则会给国家的声誉带来严重的损害。道格拉斯?吉布勒(DouglasM.Gibler)的研究将视角从危机行为转向国家领导人履行联盟条约的情况,考察履行条约对未来的联盟承诺和行为会产生哪些影响,结果表明国家声誉较好有利于未来的联盟形成以及在危机中获得可靠援助。格雷戈里?米勒(GregoryD.Miller)的研究则认为,一国的声誉越好,那么该国在联盟中就越可靠,其他国家就更愿意与该国结盟,国家的自主性就会得到提升。由此,我们认为国家抛弃联盟对于国家的声誉和未来的行为都会产生影响。声誉较高的领导人更不容易抛弃联盟,而声誉较差的领导人抛弃联盟的可能性更大。当国家对抛弃联盟的行为进行利弊权衡时,声誉较高的领导人会更多考虑维持良好的声誉,否则可能会面临高昂的国内成本。
    同时,利兹和萨文的研究加入了实力对称这一变量。利兹和萨文采用的是COW数据中对主要大国的界定,但是考虑到国际结构因素后,我们发现这一设置可以进一步完善。因为在多极体系下,小国如果抛弃了与大国的联盟而投向其他大国并与之结盟,那么被小国抛弃的大国对于小国的制裁是有限的,而且由于大国数量较多,它们之间的互动频繁而多变,可以认为小国抛弃的后果并不会非常严重。本文界定的大国是指实力居于绝对优势地位并且具备全球武力投放能力的超级大国,符合条件的是冷战期间的美国和苏联以及冷战结束后的美国。抛弃与这些绝对意义上的超级大国结盟,其后果很难预料。
    联盟成员国的属性对于其国家行为以及在联盟中的作用有很大影响。由于政治体制不同的国家内部权力结构和决策程序存在差别,领导人做出决策的国内政治成本也会不同。当前,有关国家行为的许多研究文献都会纳入民主国家这一变量,有关联盟形成、联盟有效性以及联盟瓦解的文献也不例外。但是,由于对这一变量的不同定义以及赋值,更重要的是研究的时间范围不同,导致诸多的研究结果———包括联盟形成、有效性和瓦解———得出的结论千差万别。考虑到大多数研究中的时间转折点为1945年,本文以1945年为分界,结合相关数据库对“民主国家”这一变量进行考察。我们认为民主国家抛弃联盟的国内成本比较高,因此我们将其归入到抛弃成本。综上,我们可以提出以下假设:
    假设4:经济相互依赖弱的国家间联盟更容易瓦解。
    假设5:领导人声誉越低,联盟越容易瓦解。
    假设6:联盟成员国中不存在超级大国,则联盟更容易瓦解。
    假设7:1945年之后民主国家之间的联盟更不可能瓦解。
    三、研究设计与变量赋值
    (一)因变量赋值
    ATOP数据库对联盟的瓦解做了界定。联盟的终结包括四种情况:(1)成员国失去独立国家地位而不能履行联盟义务;(2)联盟条约到期或者联盟目标完成;(3)被国家的机会主义行为废除的联盟;(4)成员国以新的联盟取代了旧的联盟。在第一种情况中,联盟终结原因既不是联盟本身的因素,也不是联盟成员之间互动导致的,而是由于联盟之外的原因导致的,因此我们的研究排除了第一种情况。由于本文主要关注因为国家的机会主义行为而导致联盟瓦解的原因,因此第二种和第四种情况可视为联盟正常终结,第三种情况可视为联盟瓦解,即条约到期之前联盟关系就非正常终止。利兹和萨文考察的联盟瓦解条件包括:成员国官方宣布联盟瓦解、成员国双边外交关系破裂、明显违背联盟主要义务、成员国与他国建立与原有联盟相悖的联盟。由此,因变量只有两类情况,一类是联盟正常结束,另一类是联盟非正常瓦解。因变量可设为虚拟变量:联盟正常结束赋值为0,联盟非正常瓦解则赋值为1。
    (二)自变量赋值
    根据假设,本文自变量分为三类:联盟维持条件、抛弃联盟的成本以及背景因素。本文假设(1)、假设(2)和假设(3)中的自变量代表联盟维持的条件,假设(4)至假设(7)中的自变量反映抛弃联盟的成本,假设(8)至假设(12)中的自变量反映联盟瓦解的背景因素。
    1.威胁上升
    很明显,界定国家所面临的威胁和威胁的变化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威胁之所以难以界定,是因为威胁同时包含了能力和意图两方面的属性。例如齐韦?毛兹(ZeevMaoz)在研究中提出了“政治上相关的国际政治环境(politicallyrelevantinternationalenvironment,简称PRIE)”的概念来表示国家面临的威胁环境程度,这个概念主要用来反映威胁的意图。但是,国家间联盟是有针对性的,任何一个联盟都不会将国家所面临的所有威胁都纳入到联盟条约之中。利兹和萨文应用复杂的方法界定了国家面临威胁降低的程度,同时反映了威胁意图和能力。因此,我们需要界定联盟所针对的威胁和威胁环境,进而界定威胁的变化。在对莱和瑞特、吉布勒以及利兹等人的研究数据进行适当修改的基础上,我们用三组变量来表示威胁上升。第一,共同对手的实力变化,我们首先找到ATOP数据中条约条款明确规定的对手国家,根据COW数据库中“国家能力综合指数(CINC)”数据,我们对其进行了匹配和比较,假如对手国的实力在联盟有效期内较前一年上升,我们将对手的实力赋值为1,否则赋值为0。第二,对手数量的变化,根据齐韦?毛兹的“国家间双边军事冲突数据(MID)”所记录的与联盟成员国发生过军事冲突的国家数量,我们将对手数量的变化设定为与成员国发生军事冲突的国家数量较前一年的变化情况。第三,对手国家数量是否增加,根据对手数量的变化,如果与成员国发生军事冲突的国家数量较前一年增加,则赋值为1,否则赋值为0。当然,这样做也有不足之处,因为数据只能反映最直接的威胁,无法反映潜在威胁以及他国的威胁意图。
    2.文化背景
    本文采用宗教、语言和种族等三组变量来反映文化背景。文化的差异会影响国家对共同威胁的认同以及互相理解的程度,处于同一文化圈中的国家间联盟比文化差异较大的国家间联盟更可能瓦解。例如,如果将东南亚条约组织(SEATO)与北约(NATO)相比较,成员国的差异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联盟的结果。由于无法获取COW数据中“国际体系成员文化综合指数”,因此本文采用了莱和瑞特以及吉布勒的“复制数据(replicationdata)”。三组变量均为虚拟变量,分别为:是否属于同一宗教、是否使用同一语言以及是否属于同一种族,如果是则分别赋值为1,否则赋值为0。
    3.冲突关系
    国家间以往的冲突关系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相互之间的信任程度。如果曾经发生过军事冲突的两个国家将联盟视为互相制约的工具,而非互相增加安全的保障,内部不存在稳定性,那么这种联盟更可能瓦解。根据毛兹的MID数据,我们将冲突关系变量设置为结盟的两国之间在结盟之前的10年中是否有过军事冲突。该变量为虚拟变量,如果两国在结盟前10年内有过军事冲突则赋值为1,否则赋值为0。
    4.经济相互依赖
    贸易水平无疑会影响国家间的安全关系。安德鲁?朗和利兹探究了盟国之间的贸易关系,但是并没有关注贸易对联盟的影响。如果两国贸易关系紧密,那么一方安全受到威胁对另一国的经济利益也是一种潜在的损害。因此,经济相互依赖程度高的国家冒着经济利益受损的风险抛弃联盟的可能性较低,尽管互相依赖的加深也意味着摩擦可能性增大。由于时间跨度问题,我们没有使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的数据(其涵盖范围仅为二战后至今的贸易数据),而是采用COW数据中的双边贸易数据来测量经济相互依赖程度这一变量。我们对联盟成员国双方的进出口总额相加取自然对数。参考约翰?奥尼尔(JohnR.Oneal)和布鲁斯?拉西特(BruceRussett)的做法,我们将缺失数据赋值为0,因为数据为缺失更多反映的是经济依赖不明显而不是贸易额不确定。
    5.领导人声誉
    成员国领导人声誉的测量指标主要是成员国以往履行盟约的行为。在吉布勒看来,除联盟条约中的协约义务外,其他任何一种联盟义务类型对于领导人声誉而言都是一样的,国家领导人履行义务则会给国家带来良好声誉。我们用三组变量来表示领导人声誉这一变量:(1)联盟成员领导人履行双边联盟义务,如果联盟中有一方领导人履行过与该国先前的双边联盟义务,在该领导人任期内,则设置虚拟变量“履行双边联盟义务”赋值为1,否则赋值为0。(2)如果一方国家领导人在该地区曾经履行过联盟义务,在该领导人任期内,则将设置虚拟变量“履行地区联盟义务”赋值为1,否则赋值为0。(3)如果一方国家领导人在体系内曾经履行了联盟义务,在该领导人任期内,则将设置虚拟变量“履行体系联盟义务”赋值为1,否则赋值为0。比如,英国曾经与法国结盟并履行了联盟条约,则将英国领导人“履行双边联盟义务”赋值为1,将“履行地区联盟义务”赋值为1;如果英国与日本结盟,则将英国领导人“履行体系联盟义务”赋值为1。这三组变量是相互独立的。比如法国曾履行过与俄国的联盟义务,则将“履行双边联盟义务”赋值为1,将“履行地区联盟义务”赋值为1,将“履行体系义务”赋值为1。
    6.超级大国
    尽管COW数据中包含“世界大国”这一变量,而且得到许多研究的使用,但是我们还是尝试做出一些改进。考虑到结构因素和技术因素,一般大国对盟友的约束力并不强烈,特别是盟友抛弃后转投其他大国。因此,我们界定的主要标准是其具有超群实力以及全球投放能力的超级大国。实际上,主要大国和超级大国的行为逻辑是不同的,本文参考“国际危机行为数据库(InternationalCrisisBehavior,简称ICB)”对主要大国和超级大国在危机行为方面的划分。符合超级大国条件的是冷战期间的美苏两国和冷战结束后的美国。该变量是虚拟变量:盟友一方为超级大国,则赋值为1,否则赋值为0。
    7.政体类型
    现有研究对于民主国家的联盟行为存在很大分歧:由于参与外交决策的信息成本和利益集团因素,导致民主国家在联盟中并不是可靠的成员;利兹的研究表明,有民主国家参加的联盟更不容易瓦解;莱和瑞特则认为民主国家之间并非更容易结盟。吉布勒和斯科特?沃尔夫德(ScottWolford)所做的研究表明:如果用联盟关系的出现来代替联盟的形成,那么民主国家的效应就是显著的,而且民主国家参加的联盟有助于改善威权国家的安全和民主化。导致上述分歧的原因可能是1945年之前的民主国家与现代意义上的民主国家含义不同。鉴于此,我们设置一个新的变量,以便同时反映民主化状况和时间范围。对于民主国家的界定,我们采用“政体IV”数据库的界定,这一数据库对各国的民主化程度每年进行报告,并且用-11分到11分的量表来区分民主程度,本文将得分在5分以上的国家定义为民主国家。针对1945年之后的民主国家在结盟上效应更为显著这一现象,我们设定一个虚拟变量,如果是1945年之后两个民主国家结成联盟则赋值为1,否则赋值为0。
    8.国际结构
    根据结构现实主义理论,不同国际结构下国家的行为逻辑存在差异。从这一角度考虑,联盟瓦解的条件之所以不能等同于联盟维持条件的消失或改变,原因之一就在于实力分布影响着国家的联盟行为,因此我们将国际结构这一变量引入对联盟瓦解的分析,假设体系越稳定联盟越不容易瓦解。关于这一变量的测量,我们可以参考ICB数据库关于国际体系的划分。ICB数据库所搜集的数据开始于1918年:1918年至1939年之前为多极结构,1939年至1945年之前为第二次世界大战,1945年至1962年为两极结构,1963年至1989年为多中心体系,1990年之后为单极体系。本文的研究范围始于1816年,因此需要将这一分类进行扩展:1816年至1913年为多极结构,1914年至1918年与1939年至1945年一样都属于世界大战,而ICB数据库中的多中心体系可以归为两极结构。上述变量值的具体赋值为:世界大战为0,单极结构为1,多极结构为2,多中心结构/两极结构赋值为3。
    四、结论
    联盟瓦解是国家间关系中的一种重要现象,加深对这一现象的研究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联盟甚至国家间互动。在充分借鉴现有研究的基础上,本文通过参考联盟形成、管理和瓦解的相关研究,对联盟瓦解的原因做了进一步的深入考察。利兹和萨文将联盟视做国际机制的一种形式,并从国际机制的视角对联盟瓦解的原因和方式进行了研究。本文则主要关注联盟瓦解的过程,即从联盟形成开始到联盟瓦解的时间内发生变化的条件通过何种机制导致联盟的瓦解。与既有研究相比,本文的新发现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其一,我们不能简单认为促进联盟形成的条件改变或消失就导致联盟的瓦解,事实上这既不是充分条件也不是必要条件。通过控制变量得出的研究结果表明,联盟的维持条件和背景条件的变化都会导致联盟价值的改变。改变后的联盟价值如果要大于抛弃联盟的成本,那么联盟的瓦解就会发生,否则,即使联盟价值发生了改变,联盟也不会瓦解。
    其二,既有研究认为威胁下降与联盟瓦解无关,而本文的统计结果表明威胁的上升会导致联盟更可能瓦解。造成这一结果的原因主要是因为,大部分联盟是大国与小国或小国与小国组成的,而小国面临冲突和危机时更有可能不履行联盟义务。这一发现也具有重要的政策意涵,因为在中国崛起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面对美国主导的联盟体系的制约,考察美国联盟体系的维持成本和联盟价值有助于在崛起中减少阻力。本文的研究结果表明,随着中国实力的持续上升,周边小国并不必然捆绑在美国的联盟体系中,也有可能脱离与美国的联盟,而这在一定程度上会改善中国的周边环境。
    其三,本文的研究结果证明体系结构以及战争和冲突经历等背景变量会在不同程度上影响联盟的价值,进而影响国家的联盟战略选择。通过对既有研究的改进,我们发现,其他国家与超级大国之间的联盟更稳定,1945年之后涉及民主国家的联盟更不容易瓦解,这对于理解国家的联盟行为具有重要意义,并启发我们用新的视角和方法来进一步研究联盟这一经典议题。


本文编号:2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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