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1年湖南大水灾及其救助研究
发布时间:2023-04-28 20:30
1931年湖南省六十余县遭受水灾,造成的损失极为惨重。这既与湖南境内的地质、地貌、河流、气候等自然因素有关,又与当时的社会历史环境有莫大关系。水灾发生后,国民政府常设赈灾机关中央赈务委员会开始筹划和实施救灾工作,其在湘省的救灾工作主要侧重于查勘灾情、散放急赈。后来,由于中央赈务委员会在此次全国性水灾救灾方面的局限性,国民政府设立救济水灾委员会全权负责全国水灾救济工作。救济水灾委员会成立后,专门派灾区工作组主任朱庆澜来湘查勘灾情,并设立长沙区急赈专员办事处,专门办理湖南地区急赈。救济水灾委员会还在湘省设立工赈处,将长沙划为第十区,并组织第十区工赈局,专门负责滨湖十一县工赈工作。但由于湘省情况特殊,最后湘省工赈事宜转交湘省水灾善后委员会,采用贷款形式办理。不仅如此,救济水灾委员会在湘省的农赈工作也交给湘省水灾善后委员会办理。除此之外,救济水灾委员会卫生防疫组还先后派医师陈万里、潘泰阶,组织湖南巡回诊疗队,并会同卫生防疫组驻汉办事处负责湘省灾区卫生防疫工作。湘省政府更是竭尽全力投入到救灾工作当中去,除在救灾、抗灾、减灾、防灾方面采取一系列措施救济外,还设立专门的水灾救济机构,如湖南救济水灾委...
【文章页数】:118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绪论
一、选题缘由及意义
二、研究综述
三、研究内容
四、创新与不足
第一章 1931 年湖南水灾灾况及成因
第一节 1931 年湖南水灾灾情
一、湖南受灾过程
二、湖南受灾程度
第二节 1931 年湖南水灾的特点
一、受灾范围广及持续时间长
二、受灾区域分布集中
三、受灾区域多灾并发
第三节 1931 年湖南水灾的成因
一、自然因素
二、社会因素
第二章 政府对1931 年湖南水灾的救济
第一节 中央政府对水灾的救济
一、南京国民政府:发布命令救灾、发行公债
二、中央赈务委员会:勘灾、制定赈灾办法
三、救济水灾委员会:商讨救灾、勘灾、筹款、赈济与卫生防疫
第二节 地方当局对水灾的救济
一、湖南省政府:救灾、防灾工作
二、湖南省救济水灾委员会:赈济灾民、保牧耕牛
三、湖南水灾善后委员会:赈济灾民、改赈为贷
四、湖南救济水灾研究会:筹划救灾方案
第三章 社会对1931 年湖南水灾的救助
第一节 社会对湖南水灾的认识
第二节 社会的救灾活动
一、湘灾救济会:筹集款项
二、华洋义赈救灾总会湖南分会:办理农赈
三、省农学会:拟定治标、治本办法
四、其他组织:筹募灾款
五、报刊媒体:筹集灾款、督促政府救灾
第四章 1931 年湖南水灾救济活动评价
第一节 救灾成效
第二节 政府与社会力量的关系
第三节 救灾工作中的问题与教训
结语
参考文献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承担的科研任务与主要成果
致谢
本文编号:3804426
【文章页数】:118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绪论
一、选题缘由及意义
二、研究综述
三、研究内容
四、创新与不足
第一章 1931 年湖南水灾灾况及成因
第一节 1931 年湖南水灾灾情
一、湖南受灾过程
二、湖南受灾程度
第二节 1931 年湖南水灾的特点
一、受灾范围广及持续时间长
二、受灾区域分布集中
三、受灾区域多灾并发
第三节 1931 年湖南水灾的成因
一、自然因素
二、社会因素
第二章 政府对1931 年湖南水灾的救济
第一节 中央政府对水灾的救济
一、南京国民政府:发布命令救灾、发行公债
二、中央赈务委员会:勘灾、制定赈灾办法
三、救济水灾委员会:商讨救灾、勘灾、筹款、赈济与卫生防疫
第二节 地方当局对水灾的救济
一、湖南省政府:救灾、防灾工作
二、湖南省救济水灾委员会:赈济灾民、保牧耕牛
三、湖南水灾善后委员会:赈济灾民、改赈为贷
四、湖南救济水灾研究会:筹划救灾方案
第三章 社会对1931 年湖南水灾的救助
第一节 社会对湖南水灾的认识
第二节 社会的救灾活动
一、湘灾救济会:筹集款项
二、华洋义赈救灾总会湖南分会:办理农赈
三、省农学会:拟定治标、治本办法
四、其他组织:筹募灾款
五、报刊媒体:筹集灾款、督促政府救灾
第四章 1931 年湖南水灾救济活动评价
第一节 救灾成效
第二节 政府与社会力量的关系
第三节 救灾工作中的问题与教训
结语
参考文献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承担的科研任务与主要成果
致谢
本文编号:3804426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shekelunwen/guojiguanxi/38044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