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砖国家有哪些_金砖五国_金砖国家合作迈出新步伐
本文关键词:金砖国家合作,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内容提示 在面临的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因素可能增多、赶超与崛起不确定性和风险性较大的情况下,金砖国家能否在未来治理机制改革与国际秩序变迁中获得与自身实力相称的话语权,
既取决于这些国家与主要工业化国家之间的实力此长彼消程度,也取决于他们能否就国际经济与金融改革共同拿出可接受的顶层设计规划,以及共同协调行动,推动提议落实的决心与能力。
林跃勤
1金砖国家合作渐入佳境
关键词:经贸关系日趋活跃、相互投资快速扩张、推动全球治理改革的战略合作不断强化、地方层面的合作积极开展。
回顾金砖国家近年来的合作历程,可以发现,金砖国家虽然存在很多差异,但诸多共同利益诉求将它们链接在一起,金砖国家的合作正渐入佳境。
――金砖国家经贸关系迅速发展。
统计显示,2001~2010年,金砖5国间贸易年均增速达到28%,规模增长了15倍,远高于同期世界贸易增速。
按照联合国商品贸易数据库统计数据显示,2000年~2008年,金砖4国中(不含南非)一国对其他三国的出口占自身出口比重得到明显提高:巴西从3.1%提高到11.2%;印度从4.2%提高到7.9%;中国从2.0%上升到5.8%;只有俄罗斯略有下降,从6.4%下降到6.1%。同期,巴西、俄罗斯、印度和中国对美、日、欧的出口占其各自总出口的比重则分别下降了16个百分点、4个百分点、17个百分点和14个百分点。这表明,相比金砖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的经贸关系,金砖国家内部的经贸关系更加活跃。
――金砖国家相互投资取得明显进展。
近年来,金砖国家之间的相互投资呈现快速扩张势头。举例来看:
中俄之间。中国对俄投资企业的中方投资额从2000年的0.138亿美元提高到2007年的4.78亿美元,是1992年的12倍。到2010年底,俄罗斯累计对中国直接投资规模约10亿美元。
中巴之间。2010年中国对巴西投资达到170亿美元,同比增长50多倍,占巴西当年吸引外国直接投资的1/3强。而截至2005年底,巴西累计对华直接投资项目384个,合同金额5.3亿美元,实际投入1.4亿美元。
中印之间。截至2010年10月,中印累计签订的工程和劳务合同368亿美元,已经完成183亿美元,印度成为中国企业最大的海外工程承包市场之一。
中南之间。截至2009年底,中国在南非的非金融类直接投资额累计达到9.5亿美元,南非在华实际投资达到5.46亿美元。
金砖国家彼此间的贸易的繁荣不仅改善了各国市场供应,促进了就业和经济增长,还减轻了对发达市场的依赖,有助于贸易国别多元化和本国经济发展稳定。
――金砖国家推动全球治理改革的战略合作不断强化。
首先,金砖国家极力消除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推动国际贸易自由化。早在2003年,中国、印度、巴西、南非就在世贸组织坎昆会议上形成了以他们为核心的世贸组织内的“21国集团”,携手反对贸易保护主义,维护国际多边自由贸易体制。而值得一提的是,金砖国家一致支持、帮助俄罗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不仅使世界贸易组织的代表性更加广泛,也将使金砖国家在参与国际贸易规则制订和谈判进程中的力量更为强大。同时,也将促进金砖国家之间的经贸合作进一步规范化、得到更好的多边机制保障,减少中国、印度、巴西和南非与俄罗斯经贸合作中的争端。
其次,金砖国家致力推动国际金融秩序变革。例如,2010年,中国、印度、俄罗斯、巴西4国共同努力推动了世界银行投票权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份额向金砖国家和其他发展中国家的倾斜。
再次,金砖国家加强在全球气候变化规则制订等方面维权合作。如中、印、巴3国在2009年哥本哈根气候峰会上积极协调立场,联手反对富国减轻自身减排责任,在一定程度上捍卫了金砖国家自身及发展中国家整体的根本权益。
――金砖国家开展地方层面的合作。
地方合作也正在成为金砖国家整体合作中的重要部分。友好城市的对话与合作便是金砖国家地方合作的具体体现。举例来看,截止2011年底,中国与俄罗斯缔结94对友好城市、与巴西缔结48对、与南非缔结25对友好省州与城市关系。
2金砖国家合作尚在初始阶段
关键词:内部互信和合作共识不够、利益诉求及体制机制存在差异、产业与贸易同构化与竞争性较大、合作机制保障不健全、西方国家挤压与分化瓦解。
尽管发展迅速,但也应清醒地意识到,总体而言,迄今金砖国家之间的合作还处在一个初始阶段,合作广度与深度均有不足,与各自的经济规模,发展潜力及合作愿望还很不匹配,而且金砖国家在一系列重大国际问题上尚无法用一个声音发言。
客观讲,造成这种情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归纳起来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内部互信和合作共识不够。金砖国家一方面希望尽量扩大相互间合作,以便得到更大发展推力和增强国际谈判能力,但另一方面,由于各自的利益诉求多元并不完全相同,同时还受到一些外界的干扰,合作共识与决心往往取决于两者之间的博弈情况,容易出现对重大问题立场不一致的现象。因此,迄今,金砖国家之间的合作尚处于“对话”、“商讨”、“交换意见”为主的表层,尚未形成实质性的稳固机制。如虽然最近金砖5国在新的IMF总裁人选、世界银行新行长遴选方面提出了共同的原则性联合声明,但在联合推出共同的人选方面却无法达成一致。
其次,利益诉求及体制机制存在差异。金砖5国虽然每个国家都有赶超发展和快速崛起的宏大抱负,但价值取向、发展战略、体制机制等也各不相同,不能不影响到其在合作中的态度和步伐。
第三,产业与贸易同构化与竞争性较大。具体来看,金砖国家贸易结构并不合理,贸易中的绝大部分是中间物品。金砖5国进口中间物品的比重都超过了进口总量的一半(2009年)。金砖国家均存在资本短缺问题,因而在吸引国际资本方面存在投资争夺。中印两国还同是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国和能源进口国,两国在境外开拓能源资源、扩大在全球的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品市场份额等很多领域的竞争关系难以避免。在多哈回合谈判中,各国的立场相差较大,巴西想扩大出口原材料,俄罗斯只对油气感兴趣,印度则考虑信息服务和技术,中国更关注重工业和金融,金砖国家难以形成紧密的“联盟或卡特尔”。
第四,合作机制保障不健全。金砖国家之间的合作尚缺乏有力的激励机制。传统上金砖国家之间的经贸合作关系并不顺畅和发达,对外贸易企业之间的相互了解与商务、法律信息沟通等均存在不少阻隔。彼此之间的消费者也不太熟悉。因此,开展和扩大彼此间的经贸与投资合作,面临诸多的不便和难度。例如,直到目前金砖国家之间也尚未达成自由贸易协定这种推进国家间经贸关系的最有力手段。
第五,西方国家挤压与分化瓦解。发达国家不仅通过G7等机制抗衡金砖国家合作机制,还借助在金砖国家内部寻找代理人的方式软化甚至消化金砖国家针对发达国家的冲击力。金砖国家每个国家均面临利诱威胁,在私利和共同利益之间进行选择的挑战。任何投机心态和行为都将使金砖国家的合作趋于失效。
3金砖国家强化合作需“对症下药”
关键词:加强金砖国家内部政治互信度、寻求新的利益交叉点与合作领域、加强金砖国家合作机制建设。
基于目前金砖国家之间加强合作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要进一步提高合作水平和质量,需要找出根源,对症下药。笔者认为,需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加强金砖国家内部政治互信度。
金砖国家应形成共荣辱、同进退的态度,共同面向发展前景以及各种挑战和困境,推动金砖国家这一日益完善的协商合作平台的建设,使其成为自身利益表达和维护的可靠平台。像前不久在印度新德里举办的第四次金砖峰会上通过的《德里宣言》,达成了对当前一系列国际重大问题的共识,极大地增强了政治互信和合作基础。
――寻求新的利益交叉点与合作领域。
金砖国家需要协调发展战略,在不损害自身比较优势的前提下,致力差异化发展,避免在资源配置和市场拓展方面撞车,寻求更多需求利益共同点和交叉点,从平行分工更多转向纵向分工。
其中,金砖国家特别应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合作。中国、印度都有产能过剩现象,又面临资源环境压力加大及贸易保护主义的影响。大力发展以新能源、信息、生物等为代表的新兴高技术产业,是后危机时代中国、印度及其他金砖国家发展转型的基本方向。新兴战略性产业的发展不但能支撑金砖国家的经济发展提速,促使经济升级换代,,还能催生更多的投资合作机遇。如可在金砖国家建立新兴产业开发园区,吸引相互投资,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采购中心等。还可以考虑在金砖国家设立自由贸易区。
此次峰会发布的《德里宣言》“行动计划”中,就列出了涵盖外交、金融、农业、能源和粮食安全、环境保护、气候变化、联合国千年目标等17个方面的合作,并酝酿成立新的金砖国家开发银行,峰会期间金砖5国共同签署了《金砖国家银行合作机制多边本币授信总协议》和《多边信用证保兑服务协议》。达成的新的合作协议将为金砖国家开辟更为广泛的合作空间。
――加强金砖国家合作机制建设。
具体一些建议如下:
首先,应建立跨部门一体化合作机制。目前,金砖国家之间和其他新兴经济体之间的合作对话机制还比较狭窄。新兴经济体需要大大拓展现有合作协商对话领域,建立包括外贸、投资、金融、能源、粮食、安全、农业、科技、教育、卫生等领域在内的多元化对话协商机制,使各个重大领域的合作均能包括进去。同时,还需要将各个单一的部门间合作对话平台统筹起来,使之相互沟联和互动。
其次,应构建多层次搭配的常态化合作机制。鉴于目前金砖国家之间的合作机制显得比较松散和缺乏日常事务协调处理能力,因此有必要借鉴OECD、欧盟、东盟等模式积极构建经济合作与发展机制,使金砖国家元首峰会、部长会议、专业合作项目论坛、智库会议等常态化,并创设固定化的秘书处、委员会、工作组和专家组等,主要负责处理经济合作事务。此外,也有必要借鉴G8模式,走扩大与外延之路,适时扩员和增加议程,并重视发展对外“伙伴关系”。
再次,应提升金砖国家全球治理议题倡议与制度规划能力。一国在国际经济组织中的影响力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提出议题进而主导议题的能力。作为新兴经济体的金砖国家由于缺乏相应的经验与研究准备,往往无法拿出有创意的、合理的倡议,只是做发达国家倡议的附议者,这就难以推动国际治理权的改革和创新,更无法使自身的权益得到保障。今后,金砖国家和新兴经济体既要强化对重大区域和国际性问题的研究,又要就这些问题加强沟通和协商,争取率先拿出科学合理、可接受性强和可行性高的规划与政策倡议。
最后,应建立合作服务保障与绩效考核机制。其主要内容包括:
第一,建立经贸投资促进机制。新兴经济体国家众多,法律、政策、制度、市场、语言、文化与经济发展差异甚大,开展经贸与投资合作难度大,需要银行结算、信贷、法律、信息、语言、人才、保险、质量检验、运输清关、贸易促进等多方面的基础性服务保驾。因此,要繁荣各国间的合作,需要构建完善的服务体系。充分发挥金砖国家贸易促进机构之间的合作非常重要。
第二,建立高级国际合作人才培育机制。其最为重要的内容之一是新兴经济体各国均需要大力培育既懂得国际经济与金融规则、熟练驾驭全球性金融管理工具又有很强的国际沟通能力且善于表达本国主张的高端人才,增加这些国家向国际组织输送人才、扩大对国际经济组织的核心决策层的介入。2011年5月IMF总裁辞职之后,金砖国家在推出自身的候选人方面措手不及,无法提出5国认可、国际威望高的专业人选。除了不同国家利益诉求差异外,新兴经济体国际化高端人才短缺是重要原因。
第三,建立双边与多边经贸与投资合作问题协调、调解机制。随着金砖国家间的经贸、能源、投资合作与劳务合作日趋活跃,利益分歧与矛盾也难免增多,而相关调解手段与机制建设滞后,对相互间经贸与投资合作关系的正常健康发展不利,出现矛盾和纠纷往往要靠政府高官出面调解,缺乏法律层面的正常渠道。因此,建立新兴经济体国家间调解、仲裁机构,或者建立跨国司法、仲裁机构等,对于化解合作中的矛盾和分歧、保障各项合作稳健推进是非常重要的。
第四,建立金砖国家合作法律保障机制。为提高金砖国家各种合作的可操作性和成效性,需要提高合作机制的规范性和约束性,因而建立、健全各种合作机制的法制基础,健全规章制度显得很有必要。如签署投资保护协议对于保障各国之间的相互投资活动十分重要。同时,为消除贸易障碍,还需要加快推进双边自贸协议的签署。目前,金砖国家之间还没有开始实质性自贸协议谈判。缺乏这类协议的支持,贸易提升受制很大。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
相关链接?金砖国家简介
传统“金砖四国”(BRIC)引用了巴西、俄罗斯、印度和中国的英文首字母。由于该词与英语单词的砖(Brick)类似,因此被称为“金砖四国”。南非加入后,其英文单词将变为“BRICS”,并改称为“金砖国家”。
2009年6月,巴西、俄罗斯、印度和中国等4国领导人在俄罗斯举行首次正式会晤,并发表《“金砖四国”领导人俄罗斯叶卡捷琳堡会晤联合声明》。
2010年4月,第二次“金砖四国”峰会在巴西召开。会后4国领导人发表《联合声明》。
2011年4月,金砖国家领导人第三次会晤在中国举行,发表了《三亚宣言》。作为“金砖国家”新成员,南非首度亮相。
2012年3月,第四次“金砖国家”峰会在印度举行,发表了《德里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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