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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风险行政责任研究

发布时间:2021-07-03 19:06
  COVID-19(2019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被世界卫生组织(WHO)定性为国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PHEIC),纳入到全球风险治理轨道中。国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复杂性挑战了常规行政责任的底线,需要转入风险行政责任路径。政府应当根据全球疫情控制的需要,在国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治理中实现行政责任的适应性改进。围绕主观风险行政责任的客观化,在民主责任上,政府与公民通过协商民主分担风险责任;在科学责任上,非线性数学统计转化为评估的因果关系;在公私竞合责任上,将公众的知情权这一主观权利客观化为后果的风险行政责任。风险行政责任是通过建立专家组风险评估统计学标准转化出的评估的因果关系,采取公众可接受性标准等主观风险客观化分配风险责任。 

【文章来源】: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0,(04)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8 页

【文章目录】:
一、风险行政责任是通过民主使主观风险客观化的责任形态
    (一)风险行政责任通过民主责任使主观风险客观化
    (二)风险行政责任通过行政相对人的负责任性使主观风险客观化
        1.个体责任:
        2.群体担责:
二、风险行政责任是通过科学使得主观风险客观化的责任形态
    (一)风险行政责任是评估主观风险客观化的科学责任证明
    (二)风险行政责任是分散决策的科学责任构造
    (三)风险行政责任是运用大数据筛选和分析处理信息的责任形态
三、风险行政责任是公法有限吸收私法的责任形态
    (一)风险行政责任是事后的客观后果责任有限吸收事前的主观风险评估责任
        第一,风险行政责任要事前创设新的风险评估概念与类型。
        第二,风险行政责任是将主观评估嵌入到事后最严追究的后果责任。
        第三,风险行政责任是信息化加强版的过程行政责任。
    (二)风险行政责任吸纳民事知情同意权
四、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个人信息保护的中国权利话语[J]. 程关松.  法学家. 2019(05)
[2]个人信息的侵权法保护[J]. 叶名怡.  法学研究. 2018(04)
[3]强制预防接种补偿责任的性质与构成[J]. 伏创宇.  中国法学. 2017(04)
[4]民事责任体系与无过错补偿计划的互动 以我国疫苗接种损害救济体系建设为中心[J]. 冯珏.  中外法学. 2016(06)
[5]医疗纠纷的刑事责任问题研究[J]. 徐明,李梦阳.  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6(05)
[6]风险规制的兴起与行政法的新发展[J]. 戚建刚.  当代法学. 2014(06)
[7]论行政违法的主客观构成[J]. 应松年,杨解君.  江苏社会科学. 2000(02)



本文编号:3263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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