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还是自治——从两个案例看美国宗教自由的张力与变迁
发布时间:2017-08-27 06:01
本文关键词:法治还是自治——从两个案例看美国宗教自由的张力与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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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30年美国关于宗教自由的两个最重要案例——史密斯案与和散那-他泊教会案——标志着近年来美国最高法院的宗教自由法理学的范式转换。从历史角度而言,美国宗教自由法理学经历了四种基本范式,这四种范式对应了四种不同的法治理念,即实证法之治、中立法之治、普通法之治与社会法之治,分别由四组最高法院判例所代表。史密斯案与和散那-他泊案分别体现了其中的中立法之治以及社会法之治两种范式。前三种范式显明了在国家法律的层面上对法治这一概念的不同理解;第四种范式则昭示了美国宗教自由法理学从国家法治走向社会自治的趋势。而这种趋势的背后推动力量,是从自由主义到多元主义政治哲学话语的变迁,以及美国多元社会力量的发展。
【作者单位】: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
【关键词】: 宗教自由 法治 宗教自治 自由主义 多元主义
【分类号】:D971.2;D771.2
【正文快照】: 当两百年前,尼采笔下的查拉图斯特拉向世界宣布“上帝已经死了”的时候,他描述的即使不是一个既成事实,也似乎是一个不可逆转的历史趋势。其时,启蒙运动的高潮刚刚过去,在理性之光照耀之下,整个欧洲一派欣欣向荣,黑暗中世纪似乎已经被扔进了历史的垃圾堆,世界正昂首进入一个新
【共引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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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南英;朱z,
本文编号:744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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