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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岳麓秦简“芮盗卖公列地案”论秦代市肆建筑

发布时间:2019-10-29 12:56
【摘要】:通过对岳麓秦简中一则盗卖市肆案件的司法文书的解读,结合考古发现和其他文献材料,论述了秦代的市、肆、列、市亭的概念界定、建筑形制、布局规划。
【图文】:

示意图,示意图,雍城,“市”


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朝”的面积相同,都是“一夫之地”,即长宽均为一百步。《周官义疏·卷四十五》①绘制有市肆形制平面图:二十间屋围合成一“肆”,二十“肆”围合成“市”,“肆”间有路,“市”中为“思次”,市场管理机构设置于此(图1)。不过,根据已知考古资料,目前并没有发现哪处古城或是遗址完全符合《考工记》的规制,多见的是布局方式近似。春秋至汉,是里坊制确立期,“把全城分割为若干封闭的里作为居住区,商业与手工业则限制在一些定时开闭的市中。”[5]论及秦代市场建制的情况,有几则材料常被引用,诸如《史记》、《商君书》里提到的秦献公七年(公元前378年)“初行为市”[6],秦有“军市”,“重关市之赋”[7]等,以说明秦代建“市”的时间、“市”的状况。朱锦程认为“初行为市”应是指开始确立市场管理制度,而不是指的开始建立市常[3]据考古发掘,秦雍城遗址里有一处市场遗址。“雍城遗址,平面近长方形,,东西长3480米、南北宽3130米,面积逾10平方公里……雍城北部的今翟家寺村附近,发现有市场遗址,其平面长方形,东西180米、南北160米,面积2万平方米。市场周置围墙(市墙),四面各辟一门。”[8]不妨把数据按照秦制复原,秦1尺约等于0.231米、6尺为1步,算得雍城市场遗址约合东西130步,南北115步,平面接近方形,面积略大于《考工记》所记的长宽均为一百步的规制。一块地长宽百步左右,可能是当时规划城区用地的惯用尺度。在《岳麓书院藏秦简(贰)》所收秦代数学书《数》里也见到一例:“宇方百步,三人居之,巷^阄宀剑琔O宇^~可(何)。其述(圫)曰:除巷五步,

本文编号:2553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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