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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发现《岳麓、城南二书院条规》及其价值

发布时间:2017-06-28 10:23

  本文关键词:新发现《岳麓、城南二书院条规》及其价值,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摘要】:从流失日本的《湖南省例成案》中发现载有乾隆二十八年(1763)由湖南省政当局三司道颁发的《岳麓、城南二书院条规》,将其与陈宏谋《培远堂偶存稿》所载陈氏《申明书院条规以励实学示》比对、分析,可以认定该条规的法律地位高于陈文,具备政府行政法规之权威性、规范性和严肃性。而且,《培远堂偶存稿》所载陈文系陈氏后人在整理文集时从《湖南省例成案》中录入并作了一定的文字处理,故该条规的文献学价值亦高于陈文。从内容上看,该条规非常完备周详,应就是以往缺失的道光《城南书院条规》之前"已属周备"的书院条规,从而填补了岳麓、城南两书院专志记载中的缺失或不足,具有重要的史料和学术价值。一是从规制上厘清了岳麓、城南两书院之关系与定位;二是反映了官方对两书院控制的强化和两书院的官学性质;三是突出了两书院尤其是岳麓书院的办学特色;四是于两书院的收入、使用有比较可靠完整的记载;五是于两书院师生员工之员额编制及待遇亦有比较详细可靠的记载。
【作者单位】: 湖南省方志研究与传播中心;
【关键词】岳麓书院 城南书院 湖南省例成案 条规
【分类号】:K877;K249
【正文快照】: 《湖南省例成案》是清代湖南省政当局主纂的湖南地方行政法规汇编,首纂于何时已不可确考,但大致当在乾隆中期。1今存本封面有“续增至嘉庆二十五年”之语,可知首纂之后,至少是于嘉庆二十五年(1820)增补了一次,并付梓刊印(以下简称嘉庆本),原版藏湖南按祭司衙门。惜乎岁月沧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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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493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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