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的法哲学思想

发布时间:2021-04-03 01:47
  马克思的法哲学思想经由最初的康德主义走向黑格尔主义,继而转变为新理性批判主义,最终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及导言中趋于成熟,并在此后的发展中逐渐形成理论体系。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及导言中,他从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唯物观出发并且充分吸收黑格尔辩证法的精华,对黑格尔的理性法思想提出了挑战:通过对国家、市民社会和家庭关系的阐述和对于私有制的抽象——长子继承制的分析,得出了与黑格尔相反的结论,即:不是国家和法决定市民社会,而是市民社会决定国家和法。《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及导言开创了唯物主义一元论的法学认识论,第一次将辩证法引入了唯物主义的法哲学,为历史唯物主义法学初步指明了基本方向。 

【文章来源】:宁夏大学宁夏回族自治区 211工程院校

【文章页数】:39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引言
一.《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及导言的思想基础
    1.1 理想和现实的碰撞——新理性批判主义的法哲学思想时期
    1.2 历史唯物主义法哲学思想的形成时期
二.《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的法哲学思想
    2.1 费尔巴哈主义对黑格尔理性法思想的挑战
    2.2 黑格尔国家法的批判
    2.3 反对黑格尔的市民与国家冲突论
导言》中的法哲学思想">三.《<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的法哲学思想
导言》的写作背景">    3.1 《<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的写作背景
    3.2 第一次较全面的论述了无产阶级和无产阶级革命及其意义
    3.3 "武器的批判和批判的武器"——法哲学的现实性
四.《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之后马克思法哲学体系的全面形成
    4.1 《德意志意识形态》
    4.2 《共产党宣言》
    4.3 马克思主义法哲学思想的运用和发展时期(1848-)
五.《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及导言的历史地位
    5.1 《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及导言开创了彻底的唯物主义法学认识论
    5.2 《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及导言首次将辩证法运用于唯物主义的法学认识论
    5.3 综述
参考文献
致谢
附录



本文编号:3116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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