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军军事代表派驻制度研究
发布时间:2020-04-30 20:29
【摘要】:军事代表派驻制度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向国防工业企业派出代表或设军事代表机构,对企业履行武器装备采购合同情况进行监督的制度。20世纪90年代,随着在总参谋部设立全军驻厂军事代表工作办公室,我军军事代表派驻制度开始从多头管理逐步向统一管理的方向迈进。目前,无论是美国,还是俄罗斯,其军事代表派驻制度都已经步入了集中、统一、专业派驻管理的轨道,而我军的军事代表仍然施行各军兵种分散管理的体制。为摸清现行军事代表派驻制度存在的问题以及一线军事代表对现行军事代表派驻制度以及试点改革的态度和预期,通过自制的军事代表工作满意度量表和改革预期量表进行了抽样调查。在结合调查结果的基础上,指出我军军事代表派驻制度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一是组织管理体系不顺、顶层机构薄弱、法规体系不完善,难以对军事代表整体工作进行有效地管理和监督;二是军事代表队伍职业化、专业化水平不高,结构不合理,与武器装备建设需求存在一定差距;三是绩效考评缺失、监督激励不到位,不能有效调动军事代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四是后勤保障体制不健全,不利于军事代表公正履职。同时,还分析指出军事代表对于改革即期待又担心的矛盾心理。针对调查发现的问题,文章指出在目前全军统管难以一步到位的情况下,首先,应尽可能减少派出部门,加强归口统一管理,分步实施、逐步向全军统管的方向迈进;其次,对派驻方式进行相应调整,逐步实现专业、集中派驻;再次,加强教育培训、考评激励等配套法规制度建设,在积极推进军事代表职业化进程的同时,设立监督问责处,定期发布评估报告,完善内部监督机制;最后,建议从经费、场地、设施、住房等方面入手,调整保障模式、标准,逐步建立自主保障体系。
【图文】:
图 5.1 美国国防合同管理局的发展演变过程5.1.1.1 “以地区为中心”的组织管理体系(2005 年以前)2005 年以前,美国国防合同管理制度实行“以地区为中心”的组织管理体系。1977 年国防供应局改成国防后勤局后,其所属国防合同管理部门的机构也不断调整改革,由最初设立的 11 个地区司令部,调整为 9 个地区司令部。1990 年国防合同管理中心改成国防合同管理司令部,其下属地区司令部亦调整为 5 个,1994 年调整为 3 大地区司令部。2000 年,为进一步加强国防部对国防合同的集中统一领导,国防合同管理司令部从国防后勤局独立出来,成立国防合同管理局,直属负责采办、技术与后勤的副国防部长领导,但仍保留 3 大地区司令部的管理模式,在本土设立东部司令部和西部司令部33(如图 5.2 所示)。同时,为更好地支持美军在海外的作战行动,还设立了国际司令部。
图 5.1 美国国防合同管理局的发展演变过程5.1.1.1 “以地区为中心”的组织管理体系(2005 年以前)2005 年以前,美国国防合同管理制度实行“以地区为中心”的组织管理体系。1977 年国防供应局改成国防后勤局后,其所属国防合同管理部门的机构也不断调整改革,由最初设立的 11 个地区司令部,调整为 9 个地区司令部。1990 年国防合同管理中心改成国防合同管理司令部,其下属地区司令部亦调整为 5 个,1994 年调整为 3 大地区司令部。2000 年,为进一步加强国防部对国防合同的集中统一领导,国防合同管理司令部从国防后勤局独立出来,成立国防合同管理局,直属负责采办、技术与后勤的副国防部长领导,但仍保留 3 大地区司令部的管理模式,在本土设立东部司令部和西部司令部33(如图 5.2 所示)。同时,为更好地支持美军在海外的作战行动,,还设立了国际司令部。
【学位授予单位】:国防科学技术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4
【分类号】:E263
本文编号:2646151
【图文】:
图 5.1 美国国防合同管理局的发展演变过程5.1.1.1 “以地区为中心”的组织管理体系(2005 年以前)2005 年以前,美国国防合同管理制度实行“以地区为中心”的组织管理体系。1977 年国防供应局改成国防后勤局后,其所属国防合同管理部门的机构也不断调整改革,由最初设立的 11 个地区司令部,调整为 9 个地区司令部。1990 年国防合同管理中心改成国防合同管理司令部,其下属地区司令部亦调整为 5 个,1994 年调整为 3 大地区司令部。2000 年,为进一步加强国防部对国防合同的集中统一领导,国防合同管理司令部从国防后勤局独立出来,成立国防合同管理局,直属负责采办、技术与后勤的副国防部长领导,但仍保留 3 大地区司令部的管理模式,在本土设立东部司令部和西部司令部33(如图 5.2 所示)。同时,为更好地支持美军在海外的作战行动,还设立了国际司令部。
图 5.1 美国国防合同管理局的发展演变过程5.1.1.1 “以地区为中心”的组织管理体系(2005 年以前)2005 年以前,美国国防合同管理制度实行“以地区为中心”的组织管理体系。1977 年国防供应局改成国防后勤局后,其所属国防合同管理部门的机构也不断调整改革,由最初设立的 11 个地区司令部,调整为 9 个地区司令部。1990 年国防合同管理中心改成国防合同管理司令部,其下属地区司令部亦调整为 5 个,1994 年调整为 3 大地区司令部。2000 年,为进一步加强国防部对国防合同的集中统一领导,国防合同管理司令部从国防后勤局独立出来,成立国防合同管理局,直属负责采办、技术与后勤的副国防部长领导,但仍保留 3 大地区司令部的管理模式,在本土设立东部司令部和西部司令部33(如图 5.2 所示)。同时,为更好地支持美军在海外的作战行动,,还设立了国际司令部。
【学位授予单位】:国防科学技术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4
【分类号】:E263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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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史朝龙;孙有田;彭瑾;;装备质量监督中的军代表工作研究[J];质量与可靠性;2010年05期
本文编号:2646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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