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联“新历史性共同体”理论的形成与实践
发布时间:2017-11-29 01:24
本文关键词:苏联“新历史性共同体”理论的形成与实践
【摘要】:苏联赫鲁晓夫时期提出的"新历史性共同体"理论中宣扬的"民族平等"实际上并不存在,"苏联人民"在宪法中是平等的,但现实中却被割裂为不同的"主权"和"特殊"部分。在民族政策方面法律法规的不健全,导致各民族中不断出现要求平等和提高自己"民族"地位的运动。因此,苏联的"新历史性共同体"就是"苏联人民"共同体的变形。由于它不符合苏联国情,对社会发展阶段估计过高,因而并未取得明显效果。
【作者单位】: 东北电力大学社会科学学院;
【分类号】:K512.5
【正文快照】: “新历史性共同体”这一理论最早见于1961年10月赫鲁晓夫在苏共第二十二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当时他宣称:“在苏联形成了具有共同特征的、不同民族的新的历史性共同体——苏联人民”。勃列日涅夫苏共二十五大总结报告中提出,新历史性共同体的基础是以工人阶级为主导,以工人、,
本文编号:1235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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