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北极治理范式及其“阶段性递进”机理
发布时间:2017-11-18 00:16
本文关键词:论北极治理范式及其“阶段性递进”机理
【摘要】:北极问题在近年来得到世界各国的广泛关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融冰速度加快所导致的。在自然科学中,北极问题的内涵与外延由地理因素、气候因素和生态因素三个方面所决定。在社会科学中,北极问题的内涵由问题自身的演变过程,问题和议题的互动转换所决定。纵观人类探索地球最北端的历史长河,北极问题在发展的不同阶段,其本质随着外部环境变化而不断更新。从宏观趋势来看,呈现出一种从无序到有序的转变,也突显了“竞争—矛盾—合作”的三步走态势。这些变化与人类的科技发展水平,客观的自然环境与主观的国家战略调整有着紧密的联系。目前,对于北极问题的认识已经基本从冷战时期的敏感区域逐步转变为多边合作的新平台,随着主体的多元化、挑战影响的去边疆化和合作方式的多选项发展,国际社会正积极探索建构以化解矛盾、应对挑战和发掘机遇为目的的北极治理范式。 区域治理范式是北极治理的初级阶段。北极区域治理范式强调区域内部的多元整合、良性互动和价值认同,在指标构成上以域内的客观共性与主观建构、现实联系与潜在纽带、外部挑战与合作性博弈三个层面作为标准。在治理框架上,以制度设计推动域内身份认同和域外利益排他,以环境塑造构建“自主治理”的互动模式。北极渔业治理作为区域治理案例之一,体现了制度设计和环境塑造对于北极区域治理范式的重要性,但也反映出跨区域性和集体原则缺失的制度困境。 多边治理范式是北极治理的中级阶段。北极多边治理范式以“三级主体”和“选择性妥协”为特征建构多层次制度性约束。将《斯瓦尔巴德条约》的“权利分离法”作为参考模式,可以看到权利分离原则对于促进多元行为体展开集体行动的作用,而选择性妥协则有利于普遍性准则的构建。北极航道问题是典型的多边治理案例,反映出多元行为体对于多边制度形成的推动作用,选择性妥协则是保障多边互动有效性的关键。 共生治理范式是北极治理的高级阶段,尚处于概念假设和可行性论证的层面。北极共生治理范式由共生单元和共生模式所构成,目前已经形成以主体共生、挑战共生和责任共生为主的共生单元。如继续按照共生治理的路径推演,建立以“导向介入”和“互补性竞争”为主要特征的共生模式,就可能实现共生发展与进化为终极目标的北极共生治理。目前,这种共生治理关系在实践中仅为一种趋势,在环境保护和气候治理等公共性较强的议题中有所体现,尚难以借助完整的案例加以论证。 总的来看,北极治理范式间存在一种“阶段性递进”关系。由于传统意义上的北极问题以初级的区域治理范式为指导,存在着一定的需求滞后和制度困境,无法适应北极从低等级战略区域转为具有全球属性的非传统区域的治理需求。随着治理主体对于身份观念、同化观念和自律观念的内化程度提高,以及北极物质变量因素中体系取向、权力结构和技术革新的客观发展,目前的北极治理正处于由区域向多边治理的范式递进过程中,而这种递进的趋势是朝着高级阶段的共生治理发展的。在这当中,阶段性递进结构形成的意义和单元关系,以及推动由这种递进发生的必要条件,形成了北极治理的“阶段性递进”机理。 但是,北极治理范式的“阶段性递进”并非单向线性发展,而是取决于以主观意识和主体行为为核心的观念内化程度,以及客观环境为核心的物质变量而波动甚至逆向发展。北极问题和其治理范式的发展趋势存在多种可能性,既有可能转向共生治理阶段,也有可能倒退至区域治理阶段,而这主要取决于影响这种“阶段式递进”进程的要素变量。各国在参与治理的过程中,如何提升自身并促进其他主体的观念内化程度,建构良性的客观物质环境,是促进范式阶段性递进的主要影响因子,也是北极治理的关键所在。
【学位授予单位】:华东师范大学
【学位级别】:博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4
【分类号】:D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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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1197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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