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战略互惠关系框架中的中日环境合作
发布时间:2020-06-21 05:32
【摘要】: 经过2006年10月以来中日两国领导人的数度互访,努力构筑“基于共同战略利益的互惠关系”(简称“战略互惠关系”)成为新世纪中日双边关系的基本框架。其中,环境合作是双方首脑共同确认的“战略互惠关系”的重要内涵,更被各界冀望于成为提升和深化双边关系的突破口。 20世纪70年代以来,随着工业化进程在全球范围内的不断推进和人类生活方式的迅速变化,环境污染和生态恶化逐步上升为关系到人类社会生存发展的巨大挑战,环境问题也成为国际政治领域的重大课题。各种层次的国际环境合作成为人类应对环境挑战的重要途径。 中国和日本同为具有重要全球影响的大国,两国的环境合作虽然历经国际风云变幻和双边关系起伏,但总体上沿着积极的发展轨迹,取得了丰硕的成果。环境合作在双边关系中的地位也逐步从边缘走向核心,对双边关系的稳定和提升发挥了重要作用。 进入21世纪,保护地球环境,确保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绿色浪潮在全球范围内风起云涌;中日关系在中国综合国力迅速提升的情况下也面临着重新定位的历史性课题。在此背景下,环境合作具有的战略地位及其互惠性特征决定了在推动中日战略互惠关系的进程中,环境合作将发挥举足轻重的独特作用。 笔者试图通过对中日环境合作的历史考察,总结和提炼以往中日环境合作的成果、特点以及存在的问题,并作出客观的评价。在此基础上,将环境问题与中日关系的时代背景论述与中日环境合作的特性分析相结合,深入探讨中日两国在双边环境问题上的考量的异同,发掘双方发展环境合作的动力来源;深刻剖析环境合作在当前时代条件下对于中日关系的发展具有的战略作用以及支撑中日环境合作快速发展的互惠性特质;充分论证以环境合作作为推动中日战略互惠关系突破口的必要性与可行性。从而在分析预测中日环境合作后续发展过程中可望形成的外溢效应以及有待提升的合作能级的基础上,对两国环境合作及其在推动中日战略互惠关系发展中可以发挥的积极作用作出前瞻,并根据现实问题提出具体的政策建议。
【学位授予单位】:复旦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9
【分类号】:D822.3
本文编号:2723597
【学位授予单位】:复旦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9
【分类号】:D822.3
【引证文献】
相关硕士学位论文 前2条
1 陈玉平;中日环境合作中的不对称性研究[D];华中师范大学;2011年
2 何强;中日环保领域合作的战略与对策研究[D];黑龙江大学;2011年
本文编号:2723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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