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思“规范性力量欧洲”:理论与实践
发布时间:2017-07-19 21:26
本文关键词:反思“规范性力量欧洲”:理论与实践
【摘要】:在近十几年的欧洲研究中,由“规范性力量欧洲”这一概念引发的相关问题在理论、经验研究层面得到了大量的讨论。借助于这一概念,学者们对欧盟的国际行为体特征、欧盟外交政策的动因、以及规范在国际关系中的作用等问题展开了论述。本文从‘规范性力量欧洲”这一概念的形成、发展入手,分析了这一概念对欧盟外交政策研究和规范性国际关系理论产生的影响。在此基础之上,对这一概念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学术努力未来可能的发展方向做出反思和评述。本文认为,通过重新发掘“规范性力量欧洲”这一术语的内涵,不但可以发现这一概念背后蕴含的丰富的政治哲学思想,而且还能为理解欧盟外交政策、评价欧盟的对外行动提供了新的视角。本文的主要内容分为绪论、六章和结论。在绪论中,本文主要介绍研究背景、选题意义,并总结中外学者相关研究成果和不足之处,概述本文主要观点和论文框架。第一章为“‘从民事力量欧洲’到‘规范性力量欧洲’——欧盟研究的新视角”。本章的主要内容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介绍了“规范性力量欧洲”这一概念的由来,并对这一概念的基本内涵做出分析,其中重要的一点是“规范性力量欧洲”概念的提出拓宽了欧盟研究的议题,即学者们不再是仅仅围绕欧盟是什么力量这样的经验性问题,而是开始从规范的角度来讨论欧盟应当成为一种什么样的力量,或者欧盟应当具备何种力量才能在国际政治中发挥更大的作用等问题,欧盟研究继而发生重大转向,开始与国际关系中的规范研究产生密切联系。第二部分通过介绍什么是规范性理论,规范性理论的主要研究主题、规范的主要含义是什么,在不同的理论背景下(理性主义、建构主义、后现代主义)规范具有哪些不同的含义,从而讨论如何通过规范性理论进一步推动“规范性力量欧洲”相关研究发展。第二章“‘规范性力量欧洲’:理论之反思”。本章通过分析规范的争论性含义、规范与欧洲认同的关系、以及作为社会规范的“和平”在欧洲的历史演进过程,对“规范性力量欧洲”概念传达的一致性和完整性是欧洲规范特征的假设进行批判。最后,通过使用“共同体”和“社会”两个概念,进一步讨论了规范的差异性对欧洲一体化发展的影响。本文认为,规范的差异随着社会演进而不断地缩小,但不会最终消失。历史进步并不完全依赖于“共同体”的发展逻辑,“社会”的发展逻辑对人类社会的和谐同样至关重要。第三章“规范性力量与欧盟外交政策研究:概念、方法、理论”通过分析欧盟外交政策中三个相互关联的理论问题,即不同的欧盟外交政策概念对研究议程产生了什么样的影响,基于概念的分歧、欧盟外交政策出现了什么样不同的研究方法,以及是否可能建立一种欧盟外交政策总体理论,对“规范性力量欧洲”对于欧盟外交政策研究的意义进行了讨论。为了回答这些问题,本章首先在第一部分分析了“欧洲外交政策”概念和“欧盟对外政策”概念的不同内涵。在接下来的第二部分中,讨论了外交政策分析与体系/结构理论在欧盟外交政策研究中的应用问题。最后,文章分析了建构欧盟外交政策总体理论的要素,以及通过“规范性力量欧洲”路径对建构这样一种欧盟外交政策总体理论的贡献。第四章“欧盟‘规范性力量’的运用(一)——以1996年至今的欧盟扩大政策为例”,以欧盟扩大政策为分析对象,检验欧盟通过扩大政策究竟发挥了多大的规范性力量,其政策产生了一种什么样的效用。在本章中,笔者将借助英格尔哈特的现代化理论,对曼纳斯提出的“欧盟作为规范性力量,改变了国际政治的规范”这一命题进行了验证。研究结果显示,对规范变化而言,欧盟通过扩大政策给予候选国的资金援助虽然与受援国的规范改善程度有一定的关联,但不是最主要的因素。相比欧盟的影响,一国的政治文化对规范改善的影响更大。这也是为何有的候选国规范得到改善,而有的国家规范未能得到改善的原因。因此,欧盟不应当夸大其规范性力量的效用。第五章为“欧盟‘规范性力量’的运用(二):以全球气候变化问题为例”。本章分析欧盟在环境保护和气候治理中如何形成了规范性力量的角色,并对欧盟的这种角色特点进行评述。笔者认为,在绿色政治文化的影响下,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社会价值从上世纪70年代开始成为欧洲社会的一种基本规范。进入90年代之后,特别是在京都进程时代,欧盟关于环保的规范性原则得到了国际社会的认可,从而成为全球气候治理中的一种理念和行动准则,欧盟也通过经济、政治、外交手段,对其他国家产生了一系列的规范性影响。但是,在后京都进程时代,特别是在哥本哈根气候大会上,由于欧盟过分地强调了自身规范的普适性,忽视了其他国家实际情况,因而发展中国家未能接受欧盟的主张。在第六章“评析与启示”中,笔者通过比较美国、俄罗斯、中国、以色列、日本学者对“规范性力量欧洲”概念的反思来分析世界主要力量眼中的规范性力量欧盟。在此基础之上立足于中国学者的视角,对这一概念对于中国外交的启示意义进行评述,反思中国如何在外交事务中推动中国的规范、价值、理念在国际政治中的传播。在本文的结语部分,笔者指出,“规范性力量欧洲”是欧洲学者对全球化世界中欧洲、欧盟的角色、未来发展方向的一种认知。同时,在学理上它又成为对欧盟对外政策和行为进行解释的一种分析方法。作者认为,通过对这一概念的反思,可以对欧盟在国际事务中的活动进行评估和批判,并重新激发国际关系学界中的规范理论和规范研究。
【关键词】:规范性力量 欧盟 欧盟外交政策 规范
【学位授予单位】:南京大学
【学位级别】:博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6
【分类号】:D85
【目录】:
- 摘要3-6
- abstract6-13
- 绪论13-36
- 一、论题的提出及其意义13-17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及评价17-30
- 1. 国内研究现状17-21
- 2. 国外研究状况21-30
- 3. 国内外研究评价30
- 三、本文的主要观点和结构安排30-33
- 四、本文研究方法、所使用材料和创新之处33-36
- 第一章 从“民事力量欧洲”到“规范性力量欧洲”:欧盟研究的新视角36-61
- 一、民事力量欧洲与规范性力量欧洲:概念的发展与革新36-48
- 1. “民事力量欧洲”及其争论36-42
- 2. “规范性力量欧洲”的内涵及其发展42-48
- 二、“规范性力量欧洲”与国际关系中的规范研究48-59
- 1. 规范研究与规范性理论48-54
- 2. 规范性国际关系理论及其对“规范性力量欧洲”的启示54-59
- 本章小结59-61
- 第二章 “规范性力量欧洲”:理论之反思61-80
- 一、规范的内涵及其争议性62-66
- 二、规范与认同:存在一个统一的“欧洲规范”吗?66-71
- 三、规范性力量究竟如何形成?——以战后欧洲的和平规范为例71-74
- 四、“规范性力量”与欧洲的未来:走向共同体还是社会?74-78
- 本章小结78-80
- 第三章 规范性力量与欧盟外交政策研究:概念、方法、理论80-101
- 一、“欧洲外交政策”与“欧盟对外政策”:概念的区别与联系81-86
- 二、欧盟外交政策研究的不同路径86-92
- 1. 外交政策分析的应用86-89
- 2. 体系(结构)理论的应用89-92
- 三、建立“规范性”欧盟外交政策理论的可能92-99
- 1. 传统研究的问题及启示92-96
- 2. 规范性力量路径在欧盟外交政策研究的价值96-99
- 本章小结99-101
- 第四章 欧盟“规范性力量”的运用(一):以1996年至今的欧盟扩大政策为例101-151
- 一、检验欧盟“规范性力量”的运用101-107
- 1. 研究方法设计101-103
- 2. 欧盟的核心规范及规范的量化103-105
- 3. 欧盟从1996年至今的数次扩大105-107
- 二、欧盟针对中东欧国家的扩大政策(1996年-2006年)107-122
- 1. 欧盟针对中东欧国家扩大政策的政策进程107-109
- 2. 扩大政策对中东欧国家自由、民主、法治的影响109-121
- 3. 欧盟针对中东欧国家扩大政策的效用分析121-122
- 三、欧盟针对西巴尔干地区国家的扩大政策(2000年-2014年)122-135
- 1. 欧盟针对西巴尔干地区国家扩大政策的政策进程122-124
- 2. 欧盟扩大政策对西巴尔干国家和平、自由、民主、法治的影响124-135
- 四、欧盟针对土耳其的扩大政策(2001年-2014年)135-140
- 1. 土耳其申请加入欧盟的历史进程135-137
- 2. 欧盟扩大政策对土耳其和平、自由、民主、法治规范的影响137-140
- 五、欧盟扩大政策效用的影响因素140-149
- 本章小结149-151
- 第五章 欧盟“规范性力量”的运用(二):以全球气候变化问题为例151-171
- 一、欧盟作为环保议题中“规范性力量”的内部建构151-155
- 1. 绿色政治文化的影响151-153
- 2. “可持续发展”作为欧盟规范的法理基础153-155
- 二、作为全球气候变化问题领导者的欧盟155-166
- 1. 欧盟在气候变化问题上规范性原则的传播156-160
- 2. 欧盟在气候变化议题中的规范性外交160-164
- 3. 哥本哈根环境大会——欧盟规范性力量的弱化164-166
- 三、欧盟为何追求成为全球气候问题中的规范性力量166-169
- 本章小结169-171
- 第六章 评析与启示171-184
- 一、世界眼中的欧盟——各国学者对“规范性力量欧洲”的认知171-176
- 1. 美国学者的评述171-173
- 2. 以色列学者的评述173-175
- 3. 日本学者的评述175-176
- 二、中国学者视域中的“规范性力量欧洲”176-180
- 三、“规范性力量欧洲”对中国对外战略的启示180-184
- 结论184-187
- 参考文献187-198
- 致谢198-199
本文编号:564910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shekelunwen/waijiao/5649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