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律师阶层的兴起(1560-1640)
发布时间:2021-09-02 14:14
16~17世纪是英国从传统社会向近代社会转型的重要时期。法律规范开始取代宗教和道德规范而成为社会调节的主要手段,中等阶层开始兴起并迅速上升为英国社会的中坚阶层,普通法律师就是在这种新形势下兴起的。文章研究了律师兴起和发展的社会基础,考察了律师执业和参政所产生的社会影响。研究表明,不仅在亲缘上,而且在业务上,普通法律师都是依托中等阶层而兴起并不断发展的;在律师执业和参政过程中,中等阶层成为主要受益者,普通法的权威得到进一步的巩固,这有助于英国社会结构的改善,并为法治社会的建立奠定了基础。
【文章来源】:武汉大学湖北省 211工程院校 985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48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引言
第一章 律师阶层兴起的背景与条件
一 社会多样性的发展
二 英国法和近代司法体系的形成
第二章 律师阶层的兴起
一 诉讼案件的增多和案件类型的变化
二 律师阶层的兴起与壮大
三 律师的社会出身
第三章 律师阶层的发展及其影响
一 律师执业及其影响
二 律师参政及其影响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
本文编号:3379160
【文章来源】:武汉大学湖北省 211工程院校 985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48 页
【学位级别】: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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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摘要
引言
第一章 律师阶层兴起的背景与条件
一 社会多样性的发展
二 英国法和近代司法体系的形成
第二章 律师阶层的兴起
一 诉讼案件的增多和案件类型的变化
二 律师阶层的兴起与壮大
三 律师的社会出身
第三章 律师阶层的发展及其影响
一 律师执业及其影响
二 律师参政及其影响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
本文编号:3379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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