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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罗马共和国的法治建设

发布时间:2021-10-18 22:04
  法治建设是我国现在学术界探讨的一个热点,多有著述文章发表。但是对于古罗马共和国的法治建设的研究,虽有不少学术著作涉及,可专门系统阐述古罗马共和国的法治建设的文章尚属空白。所以本文试图从罗马共和国法治建设形成的条件,以及法治建设的实践及其成就,和罗马共和国法治建设的衰亡,并且结合对中西方有关法律思想的比较,寻找历史中的差异与暗合,以求教于史学界。 “无因不成果”,罗马人在从原始社会向古代社会的转变过程中,简单商品经济获得了极大的发展,冲破了原始的生产公有制,建立了以小农经济为基础的财产私有制。这大大张扬了个人主体权利意识,形成了“公民社会”,构架了罗马社会中权利和权力相互制衡的体系,奠定了古罗马共和国进行法治建设的最基本的条件,并通过与其它民族尤其是希腊人的交流,吸收了先进的立法思想和手段。 罗马人在共和国的前三个世纪里,通过平民与贵族的不断斗争,培养了公民的亲法意识,形成了法律至上的观念,划清了国家和社会的界限,防止了公权力对私权利的干涉;而国家在这个过程中,也完成了政治体制的法治化过程,形成了执政官、元老院和公民大会三权制衡体制,保证了法治建设的顺利进行;而在随后的几个世... 

【文章来源】:曲阜师范大学山东省

【文章页数】:71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导言
一 古罗马共和国法治建设形成的条件
    1、古罗马共和国法治建设形成的经济条件
    2、古罗马共和国法治建设形成的政治条件
    3、古罗马共和国法治建设形成的社会条件
    4、古罗马共和国法治建设形成的外来条件
二 古罗马共和国法治建设的成就
    1、罗马共和国的平民与贵族的斗争
    2、罗马共和国的政治体制的法治化
        (1) 发达成熟的公民社会
        (2) 国家的最高行政长官—执政官
        (3) 精英统治—元老院的权力地位
        (4) 罗马法治建设的深厚群众基础—人民大会
    3、市民法到万民法—私法体系的建立
三 古罗马共和国法治建设的衰败
四 中国古代的“依法治国”与古罗马共和国的“法治”
    1、二者之间的差异
        (1) 权利本位与权力本位
        (2) 公法与私法
    2、二者之间的暗合
结语
注释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试论中西方上古社会的平民阶层[J]. 杨师群.  学术月刊. 2004(11)
[2]论罗马共和国的制度建设[J]. 兰奇光.  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04(01)
[3]古代罗马共和国宪制探源——世界第一次立宪主义的实验[J]. 张学仁.  法学评论. 2002(05)
[4]西方法治产生的深层历史根源、当代挑战及其启示——对国家与市民社会关系视角的重新审视[J]. 马长山.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 2001(06)
[5]《法经》与《十二铜表法》之比较研究[J]. 于语和,董跃.  南开学报. 2000(04)
[6]信仰:法治的精神意蕴[J]. 姚建宗.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1997(02)
[7]试论古代的民主与共和[J]. 施治生.  世界历史. 1997(01)
[8]试析罗马法学家的法哲学[J]. 张乃根.  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 1996(04)
[9]市民社会的两个传统及其在现代的汇合[J]. 方朝晖.  中国社会科学. 1994(05)
[10]市民社会与市民法——民法的调整对象研究[J]. 徐国栋.  法学研究. 1994(04)



本文编号:3443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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