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16世纪朝鲜王朝社会的贞节观念
本文关键词:论16世纪朝鲜王朝社会的贞节观念
【摘要】:朝鲜王朝建立后,鉴于前朝佞佛亡国的覆辙,施行排斥佛教,尊崇儒学的政治理念,同时开始确立以朱子学说为主干的儒学在国家意识形态中的主导地位。因此,本文以朱子学在朝鲜半岛的传播及影响为线索,着重阐述16世纪前朝鲜王朝贞节观念法制化进程,进而探析16世纪士林阶层深化女性贞节观念的表现。以此为基础,更深入地探讨当时朝鲜王朝女性守节、殉节的情况。 全文共分为五章,由绪论、正文和结论三个部分构成。 绪论部分主要阐述本文的研究目的及意义、国内外研究动态、研究方法及创新点。 正文从第二章至第四章共阐述了三个方面的内容。 第二章主要论述16世纪前贞节观念法制化进程。1392年,高丽将军李成桂政变上台,改国号朝鲜。朝鲜王朝建立后,大力推崇朱子理学,以达到稳定家庭、国家之目的。其中在中央权力中心占主导地位的勋旧派也积极推进女性贞节观念法制化进程,即通过限制女性外出、禁止寡妇再嫁以及施行对节烈妇女的旌表政策,逐步加强对女性的贞节要求,使得女性贞节观念逐步法制化。 第三章主要分析16世纪士林阶层深化贞节观念的表现。朝鲜王朝社会每一个时期依照主导的儒学会呈现不同的特点。16世纪前后随着士林派逐渐掌权,强化父权家长制度,对家庭伦理也造成比较大的影响。在女性贞节观念方面,开始以天地阴阳、男尊女卑之说为理论基础来阐述男子生来尊贵女性生来低下之道理;在日常生活中,为了严防“男女之有别”,房屋分为外庭和内庭,女孩子十岁之前活动范围仅限于闺房之内;从士林阶层的家训来看,也注重女子为丈夫守节。 第四章主要探讨16世纪贞节观念下节烈妇女守节、殉节情况。朝鲜王朝建立后,大力推崇程朱理学,逐渐强化女性贞节观念,以至于“男尊女卑”、“夫死不嫁”的思想日益成为朝鲜女性的精神支柱。至朝鲜王朝中期,女性的贞节观念愈加强化,守节和殉节行为愈加惨烈,情节愈加离奇,方式愈加极端。 结论部分主要在前面几章的研究基础上对本论文进行归纳总结。朝鲜王朝贞节观念法制化是一个不断强化的过程,即从建国到朝鲜王朝16世纪,这种从有所宽松到强化趋势是很明显的。通过对16世纪朝鲜王朝守节妇女和殉节妇女日益惨烈情形研究,认识到古代贞节观念维护封建阶级统治的一面,也要看到其对妇女身心及其残害的另一面。
【关键词】:朝鲜王朝 旌表政策 贞节观念 节烈妇女
【学位授予单位】:延边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3
【分类号】:K312.3
【目录】:
- 摘要6-7
- Abstract7-10
- 第一章 绪论10-17
- 1.1 研究目的及意义10-11
- 1.2 国内外研究动态11-14
- 1.3 研究方法及创新点14
- 1.4 对贞节观念概念的界定14-17
- 第二章 16世纪前贞节观念法制化进程17-27
- 2.1 对女性外出和寡妇再嫁的规定17-21
- 2.1.1 对女性外出的规定17-18
- 2.1.2 禁止寡妇再嫁18-21
- 2.2 对节烈妇女施行旌表政策21-27
- 2.2.1 受旌表的条件和资格22-23
- 2.2.2 旌表的程序23-24
- 2.2.3 旌表的内容24-27
- 第三章 16世纪士林阶层深化贞节观念27-36
- 3.1 16世纪士林从乡村到中央统治的回归27-30
- 3.1.1 朝鲜王朝的建立27-28
- 3.1.2 士林阶层的重新回归28-30
- 3.2 16世纪士林阶层深化贞节观念30-36
- 3.2.1 士林阶层深化贞节观念的表现31-33
- 3.2.2 《警民编》、乡约运动与贞节观念33-36
- 第四章 16世纪贞节观念下的节烈妇女36-45
- 4.1 夫死不嫁36-39
- 4.2 烈妇、烈女殉节39-42
- 4.3 节烈妇女旌表事例存在的特点42-45
- 第五章 结论45-47
- 参考文献47-50
- 致谢50-51
- 附录5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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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808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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