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朝民族政策与民族融合
发布时间:2019-08-14 09:23
【摘要】: 孙吴、东晋、宋、齐、梁、陈六朝立国南境,加深了与南方少数民族之关系,主要有东南地区的山越(主要是孙吴)、长江中游的蛮族、岭南俚族、西南地区的僚族等。山越有专指与泛指之分,专指山越特指山居的越族后裔,泛指山越则包涵山居越人后裔及入山与之共居的汉人,无论专指还是泛指,山越都只分布于扬州地区,其与山民、山贼、宗部等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六朝蛮人主要有荆、雍州蛮和豫州蛮两支,荆、雍州蛮包括汉水流域的沔中蛮、三峡地区的峡中蛮、沅水、澧水流域的武陵蛮、湘水流域的湘州蛮,豫州蛮则主要分布在以大别山为中心的鄂豫皖赣地区。大体而言,江北蛮族多为廪君蛮后裔,江南蛮族则多为盘瓠蛮后人,但六朝蛮人交错迁移,种别混杂,已难以区分。俚人之名始见载于孙吴,为岭南古越族发展而来,六朝时遍及岭南山区;僚族之名始见载于陈寿的《益部耆旧传》,为汉代骆越发展而来,东晋十六国时期,僚人北上入川,居住区扩大,受北上僚族影响,未汉化之巴人亦被泛称为僚。六朝时期,南方少数民族发展极不平衡,与汉族杂居者,,其社会发展已接近汉族水平,局处山险者,则多处于原始社会向阶级社会的过渡阶段。 六朝政府对境内民族问题十分重视,制定了基本适合自己国情的民族政策,孙吴民族政策的核心是掠夺少数民族人口以增加兵力和劳力,但其民族政策也是灵活多变、镇抚相结的,并非一味的高压剿杀;西晋力图强化对南方少数民族的统治,突出表现在南蛮校尉、平越中郎将等蛮府机构的设置及置宁州,抛开大姓、直接统治南中;东晋南朝在前代基础上,对南方少数民族的控制更为强化,一面采取“以夷治夷”的羁縻之术,对民族酋族封官赐爵,在民族地区推行左郡左县制,一面设置诸多蛮府机构,采取武力威慑为核心的强化统治,力图将少数民族纳入州郡体系,实现其编户化,尽力榨取少数民族赋役资源,乃至施用武力掠夺。 六朝时期,随着北方流民的大批南下与南方政权的长期存在,汉族加快了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推进,同时,大批少数民族纷纷出居平地,与汉族杂居,民族联系日趋紧密,民族融合最终得以完成。六朝民族融合的途径主要有:政府征伐与少数民族的反抗;郡县制对民族地区的推进;政府深入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开发活动;发募少数民族为兵;民族之间的商贸活动;汉族豪强役使少数民族民众;民族联姻:共同信仰原始道教等。六朝民族融合有着自己的特色,这种特色深刻影响着六朝以后的历史。
【学位授予单位】:首都师范大学
【学位级别】:博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2
【分类号】:K235
本文编号:2526477
【学位授予单位】:首都师范大学
【学位级别】:博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2
【分类号】:K235
【引证文献】
相关期刊论文 前1条
1 彭丰文;西江督护与南朝岭南开发[J];广西民族研究;2004年02期
本文编号:2526477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shekelunwen/zggdslw/25264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