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儒家思想对西汉社会风尚的影响

发布时间:2019-08-15 19:18
【摘要】: 第一章论述了汉初儒学的兴起及其教化举措。汉初社会大体上呈现一种尚武轻狂、重利的面貌,时人迫切希望能将社会纳入礼制的规范。然而叔孙通所定的汉仪遵循的却是秦制的尊君卑臣之法,即便如此还不尽完备,而仅限于朝仪,对社会生活的其他方面缺少规范。加上黄老无为思想已不能适应社会需要,从而为儒学的兴起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在儒家思想成为意识形态之后,西汉政府为了推行儒家教化,建立了太学与郡学以培养儒家生徒与儒家官员,在官员的选拔上以“举孝廉”来导民以孝,同时根据乡里社会的特点设立三老来昭示、推广孝道。在此过程中尽管其政治抗争性逐渐消失,但儒家还是通过各种渠道实践其教化主张。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儒家行“条教”有可能导致的名声太大,这种教化行为受到了专制皇权的极大限制。 第二章论述了“孝”观念的变化及其在西汉社会的影响。西周时期“孝”的使用范围很广,孔子则首先将“孝”局限在用于对父母、祖先的关系上。在赡养父母的基础上,孔子、曾子强调的是“敬亲”的内在情感。当父母有过时,孔子认为子女应父义则从,父不义则谏;曾子则在此基础上提炼出以义辅亲、“以正致谏”、“微谏不倦”等原则。孟子的孝论则与孔、曾不同,他极力维护家庭关系,提出“父子之间不责善”的主张,强调子女对父母应无条件地服从。其后《孝经》和董仲舒的“三纲说”则着力对“孝”的正当性进行哲学论证,从而为汉代“以孝治国”提供理论指导。总体上看西汉孝论呈以下几个特点:一,“以孝治国”理论对“孝”的政治化考虑使得西汉孝论更注重的是社会政治伦理而非家庭伦理;二,先秦儒家对人格平等的注重以及以义辅亲、“以正致谏”等原则已逐渐萎缩,代之而起的是子女对父母尊长无条件的服从;三,提倡孝道使得三年丧制渐至流行,同时又厚葬成风,而与此同时哀戚之情却日益淡薄。此外,孝道的盛行又间接纵容了儒家复仇风气的形成和发展,从而导致了伦理诉求与法律诉求的内在矛盾。 第三章论述了“忠”观念的变化及其对西汉时期君臣伦理的作用。“忠”的原义也极宽泛,孔孟儒家所谓的“忠”是指个人内在道德的发挥和与他人之间的关系,而非专指君臣伦理。即便在君臣关系上,孔孟也强调二者之间的对等关系。然而从荀子起,臣道开始降低,君主的地位渐至隆崇。西汉时此一趋势越来越明显,如董仲舒便认为“君为臣纲”并将其置于三纲之首,从而奠定了君尊臣卑的基本关系模式并使君权笼罩一切。同时为落实“普天之下莫非王臣”的理念,时人一方面将家庭伦理的孝移用作政治伦理以巩固君权,另一方面又极力论证忠孝同质,将君臣关系比拟于父子关系以协调公家与私家之间的矛盾,但是从根本上说“忠”与“孝”的理论矛盾是不可调和的。同时从“忠”、“孝”观念来看,西汉时期提倡“孝”道的根本目的在于移孝作忠,“忠”才是意识形态的最高目标。因而当家庭伦理与政治伦理即“孝”与“忠”发生矛盾时,统治者最终维护的是政治伦理,表明了当时国家意识的增强。 第四章论述了“义利之辨”与西汉社会的重利之风。在先秦儒家的思想体系中,“义”不仅指外在行为规范也是内在的德性之一,但秦汉时期“义”主要指外在规范,甚至由于受到现实利益的冲击,人们对这种外在规范也不予重视。从儒家“义利之辨”来看,不管是孔子的“见利思义”还是孟子的“重义轻利”,先秦儒家在义利关系上均旗帜鲜明。西汉初期的儒生亦极力宣扬“重义轻利”之主张,但在汉初统治者放任自由的政策下,崇势重利的风气开始衍生。随着儒家思想的传播,理论上西汉中后期“重义轻利”的思想为社会所普遍接受,然而通过对当时社会现实的考察便可发现,西汉社会的重利之风仍极浓重。当时不仅崇尚利势,而且生活奢侈,又厚葬成风,嫁娶无度。在现实利益面前,儒家宣扬的“重义轻利”思想显得异常苍白。 第五章论述了敬老、尊师与崇让之风。首先说敬老。乡里社会崇尚年齿,敬老有助于维系地方秩序和培育孝道,因而西汉政府通过赐予老者财物、王杖和给予赋役与法律上的部分特权以推动社会形成敬老之风。其次说尊师。先秦社会一直有“道”高于“势”的看法,秦汉统一政局的形成却使得“道”屈于“势”。不过在儒家文化的传承系统中,“师”的作用必不可少;通过为帝王师,儒家思想直接影响于君主。第三为崇让之风。“让”是儒家崇尚的美德之一。然而汉初社会亲情淡薄、兄弟无亲,不仅使社会风气恶化也使得帝王家为争夺帝位骨肉相残,为此西汉政府着力提倡“让”德并为社会所广泛接受。然而西汉后期崇让风气的蔓延与普及则为王莽的篡汉提供了思想基础。 第六章论述了“夫为妻纲”与西汉时期的两性关系。先秦妇女的婚恋较为自由,贞节观念也较为淡薄,然而时代愈是晚近,男尊女卑的趋势也愈是明显。不过在西汉时期男女关系仍相当宽松。即使如董仲舒,从哲学高度论证了“夫为妻纲”,确立男尊女卑的基调,但亦无“从一而终”之要求。刘向的《列女传》及班昭的《女诫》尽管要求“从一而终”但对时人影响不大。相反,“夫妇义合”的观念使西汉女子享有极大的自主权,当时再嫁和改嫁颇为普遍。从总体上看,西汉时期男尊女卑和夫尊妻卑仍占主导地位,但妇女的社会地位和家庭地位仍比以后的一些朝代要高。 第七章考察儒家思想对西汉社会的影响。第一,随着国家意识增强,秦汉的官僚政治必然通过种种手段加强对社会的控制,努力构建一个编户齐民的社会基础,官僚政治自身的特点决定了它势必将一切都纳入统制的范围并使得各种社会势力相对齐平。然而一种趋势的形成,必然产生一种相反的社会取向与之对抗。这种对抗的结果就是西汉时人的人生观发生改变,即一面自我压抑一面寻求个人自由的境地。第二为实用主义与崇古思潮的激荡。中国古代哲学的演进趋势是逐渐朝着理性主义、实用主义方向发展,在此趋势下,为了能够得到统治者的重视和采纳,儒家思想及时地进行了自我改造,儒生也积极地适应理性行政的时代需求,反过来它又刺激了通经致用的实用主义取向。然而儒家主张本依往古立论,汉儒批评时政又常引古以立说,因而汉代的崇古思潮亦极浓重。崇古之风至西汉后期积重难返,王莽新朝的建立即标志着儒家理想主义的顶峰。尽管西汉因之灭亡,但此二股思潮的激荡又为东汉新的秩序的形成奠定了社会基础。
【学位授予单位】:山东大学
【学位级别】:博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9
【分类号】:K234

【相似文献】

相关期刊论文 前10条

1 南山;;漫谈儒家信仰[J];厦门文学;2011年09期

2 吴丽s,

本文编号:2527175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shekelunwen/zggdslw/2527175.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737f2***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