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明代卫所制度与民族关系——以鄂西南施州卫为例
发布时间:2021-06-11 01:15
卫所制度研究是民族史研究中不能忽视的领域。明王朝在南方少数民族地区设置了众多卫所,施州卫是其中之一。洪武十四年,明王朝在鄂西南设立施州卫以控扼土司。洪武二十三年,明王朝又并施州入卫,改施州卫为军民卫,肩负鄂西南的军事与行政职能。施州卫通过兴建卫城、屯田生产、招谕土司、与土司联合等社会治理措施,实现了其在鄂西南的地域社会构建。而在这些社会治理的过程中,卫所移民与土民的交往与融合,既有土司社会的"汉化",更有卫所移民的"土家化"。有明一代,卫所移民与土司民众互动,土司的上层社会也表现出对汉文化的积极认同与强烈的国家认同,鄂西南的汉族与土家族由明初的对立至明末走向融合。施州卫的案例显示,相比于传统史学界"国家在场"而往往"地方不在场"的论述逻辑,地方的生态环境、权力结构、民族分布、文化形态也在无时无刻不影响着国家制度。
【文章来源】:南都学坛. 2019,39(02)
【文章页数】:9 页
【文章目录】:
一、卫所制度与施州卫
二、施州卫的社会治理与融入
(一) 施州卫的建置与治理范围
(二) 兴建卫城, 屯田生产
(三) 控扼土司, 维护地区稳定
(四) 卫官结交土司与“民逃夷地”
三、汉文化的移植与“夷汉互融”
(一) 土司社会的“汉化”
(二) 卫所移民的“土家化”
四、结语
本文编号:3223499
【文章来源】:南都学坛. 2019,39(02)
【文章页数】:9 页
【文章目录】:
一、卫所制度与施州卫
二、施州卫的社会治理与融入
(一) 施州卫的建置与治理范围
(二) 兴建卫城, 屯田生产
(三) 控扼土司, 维护地区稳定
(四) 卫官结交土司与“民逃夷地”
三、汉文化的移植与“夷汉互融”
(一) 土司社会的“汉化”
(二) 卫所移民的“土家化”
四、结语
本文编号:3223499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shekelunwen/zggdslw/32234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