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监察制度的特点

发布时间:2021-07-21 03:20
  汉代建立了十分有特色的官吏监察机制,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创建了地方机关对中央官员进行监察的机制,强化了地方机关对中央官员的监督。第二个方面,创建了拥有独立侦查权、审判权的监察机构——司隶校尉组织,能够对自己所纠弹的官吏犯罪行为独立侦查、审判,有利于监察机关摆脱行政机关的干预,独立行使监察权。 

【文章来源】:兰台世界. 2019,(08)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一、地方官员对中央官员的监察
二、独立监察机构的运行



本文编号:3294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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