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汉后期河务与清河郡行政变迁——兼论汉郡职能与郡都尉职掌之关系

发布时间:2021-07-27 13:24
  居延汉简揭示了贝丘、厝、鄃等沿河诸县曾由魏郡划入清河郡的事实。此事实以及汉元帝改清河国为郡、贝丘成为清河都尉治所等现象,都与西汉后期治河形势变化引起的清河郡河务职能的强化有关。汉代部分内郡承担有国家赋予的专有职能。郡都尉虽以"将兵"为责,但并非总以军事为主要职任。郡都尉的职责,乃至治所,都与其所将之兵从事的主要活动、与国家赋予该郡的专有职能密切相关。西汉后期清河郡承担治河职能,清河都尉也以治河为主要职责。 

【文章来源】:中国历史地理论丛. 2019,34(03)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8 页

【文章目录】:
一 居延汉简所见西汉后期清河郡沿河诸县行政归属变化
二 清河郡行政变迁与西汉后期治河事务
三 汉郡职能与郡都尉职掌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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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3305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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