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大造黄册与水权诉讼——以《万历四十一年至四十三年休宁县升科水利河税事抄招》为中心
发布时间:2021-12-10 23:52
明朝万历四十年(1612),是黄册大造之期。万历四十一年,徽州府休宁县二十五都三啚洪方村监生汪继夔等人以"取水救苗"为由,上呈休宁县,提出将率水洪方口段的"大溪河税伍亩入文昌户内当差"。当时署理休宁县事的徽州府同知要求册里(黄册里长)朱大道查报此事。朱大道查报无误后,休宁县准许"升科"。而相邻的上游二十四都一啚孚潭村生员许顺治等人认为"祖遗孚潭河塘","向业取鱼",用来"供祀宦祖唐睢阳许远公、张巡公双忠节祠"。所以许顺治等人以"贿积里书、朦胧升科、势占祀业"为由,先后上告至休宁县、徽州府、应天巡抚,反对洪方汪氏的"升科"行为。此案经过休宁县丞及里书查证,并经乡约、亲族调解,通过互换通行权与捕鱼权的方式实现了和解。通过此案可以看出,大造黄册之年,也是乡村产权关系调整之年。特别是万历初年张居正改革之后,至少在徽州地区,黄册仍然在赋役征收、产权确认等事务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文章来源】: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9,43(03)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9 页
【文章目录】:
一、文书的来源与内容
二、诉讼的过程
1.诉讼第一阶段——告状与立案
2.诉讼的第二阶段——互控升级
3.诉讼的第三阶段——上诉
4.诉讼的第四阶段——和息与判决
三、诉讼的特点
1.鱼鳞册为经、黄册为纬
2.宗族与生员涉讼
四、余 论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徽州文书所见明末清初的粮长、里长和老人[J]. 周绍泉. 中国史研究. 1998(01)
本文编号:3533622
【文章来源】: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9,43(03)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9 页
【文章目录】:
一、文书的来源与内容
二、诉讼的过程
1.诉讼第一阶段——告状与立案
2.诉讼的第二阶段——互控升级
3.诉讼的第三阶段——上诉
4.诉讼的第四阶段——和息与判决
三、诉讼的特点
1.鱼鳞册为经、黄册为纬
2.宗族与生员涉讼
四、余 论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徽州文书所见明末清初的粮长、里长和老人[J]. 周绍泉. 中国史研究. 1998(01)
本文编号:3533622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shekelunwen/zggdslw/35336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