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法治的当代价值

发布时间:2022-01-15 21:25
  当前,针对中国古代法治的否定论需要区别广义与狭义的法治概念。从广义法治概念来看,中国古代存在法治。不仅如此,中国古代法治在当代仍然具有重要价值。其至少应该包括:以"富强""平等""文明"和"公正"为外在目标的目的价值;以"内容精确""结构简约"和"逻辑清晰"为内在道德的形式价值;以"情""理""合"为评价标准的评价价值。 

【文章来源】:沈阳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43(05)

【文章页数】:6 页

【文章目录】:
一、中国古代法治概说
二、中国古代法治的价值
    (一)中国古代法治的目的价值
    (二)中国古代法治的形式价值
    (三)中国古代法治的评价价值
三、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德治”“法治”与当代法律文化建设[J]. 武树臣.  法治现代化研究. 2018(04)
[2]“法治思维”的核心内涵——兼论中国古代何以存在“法治思维”雏形[J]. 李瑜青.  社会科学辑刊. 2016(01)
[3]对一个“坐而论道”者的质疑——也驳法治的本土资源说[J]. 杨昂.  法学评论. 2000(02)
[4]对《中国古代“法治”质论》的几点质疑——兼与马作武先生商榷[J]. 赵英敏.  法学评论. 1999(05)
[5]中国古代“法治”质论——兼驳法治的本土资源说[J]. 马作武.  法学评论. 1999(01)
[6]认真对待人治[J]. 苏力.  华东政法学院学报. 1998(01)
[7]论“天人合一”观的基本意蕴及价值──兼评两种对立的学术观点[J]. 高晨阳.  哲学研究. 1995(06)



本文编号:3591348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shekelunwen/zggdslw/3591348.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701cc***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