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风宪官举劾制度的发展与流弊
发布时间:2024-01-04 20:14
明代巡按御史、巡抚、总督任内要向朝廷举荐优异官员并纠劾不称职官员,谓之"风宪官举劾"。该制度产生以后,负责举劾的官员陆续增加;举劾范围愈广,由文官而及武官;举劾周期趋于固定,成为明朝考核官员的重要制度,并且是铨选的基本依据。尽管体制日渐完备,但风宪官举劾制度的发展却最终背离其设立的初衷。
【文章页数】:5 页
【文章目录】:
一、风宪官举劾制度的发展
1. 负责举劾的官员陆续增加
2. 举劾范围不断扩大
3. 举劾周期趋于固定
二、风宪官举劾制度的流弊
1. 举荐有限额,纠劾有指标
2. 风宪官违例举荐部分官员,遂产生正荐、提荐、并荐、咨荐、揭荐等名目
3. 风宪官举劾不实,官员行贿求荐
三、余论
本文编号:3876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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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风宪官举劾制度的发展
1. 负责举劾的官员陆续增加
2. 举劾范围不断扩大
3. 举劾周期趋于固定
二、风宪官举劾制度的流弊
1. 举荐有限额,纠劾有指标
2. 风宪官违例举荐部分官员,遂产生正荐、提荐、并荐、咨荐、揭荐等名目
3. 风宪官举劾不实,官员行贿求荐
三、余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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