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盐政的“节源开流”与盐场管理制度演变
发布时间:2024-04-11 03:22
清代的盐场管理在"节源开流"产销政策的指导下,"盐斤入垣"的基本制度得到确立。盐场的任务在于提供给运销环节足够的盐斤,盐斤入垣则意味着将盐场出产的盐斤尽数归入官方控制的公垣之内,以达到控制盐场的目的。这一政策在康熙末年受到私盐泛滥的挑战,雍正朝推行了以"火伏法"为代表的保障制度,实现场产额有数可稽,以维持"盐斤入垣"制度的落实。火伏法的推行同时也预留了商人控制盐场的制度空间。在"国恃商以办课"的盐政理念下,清廷在"盐斤入垣"的前提下,逐渐将产盐、收盐等事务转移给商人,以商养灶的模式在乾嘉时期达到极盛。清代盐场管理的流变,是"恃商以办课"和"节源开流"盐政策略的必然结果,但二者的紧密结合也限制了盐场的进一步发展,晚清就场征税改革也因此失败。
【文章页数】:14 页
本文编号:3950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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